第四节 噪 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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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环境噪声主要来自交通噪声、工业噪声、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
1982年5月18日至6月24日,市环境监测站曾对已建成70平方公里的市区范围内环
境噪声作过调查,取得7万个数据。据测定,总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9.4分贝(A)(A声级
是模拟人的听力反映制定的主观量级) 。市北区、台东区噪声污染较重,等效声级分
别为63分贝(A)、64分贝(A)。四方区、沧口区为60.2分贝(A)、59.7分贝(A)。市南区
污染较轻,等效声级为55.8分贝(A)。
1990年5月,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又将市区划分成280个等距
离网格(500米×500米),进行了一次性普查监测(白天)。网格覆盖面积为70平方公里,
覆盖总人口数为958 560人,总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2.7分贝(A)。覆盖面积最大的声级
范围是61~65分贝(A)和66~70分贝(A),其覆盖面积分别为22.75和19.75平方公里,
分别占总网格面积的32.5%和28.1%,人口数分别为31.14万人和27.07万人。低噪声范
围40~60分贝(A) 总覆盖面积仅21平方公里,占30%,高噪声声级范围71~80分贝(A)
覆盖面积6.5平方公里,占9.3%。
覆盖面积最广的噪声声级范围61~65分贝(A) ,其30%以上在市南区;70%以上的
71~80分贝(A) 噪声值覆盖面积分布于沧口区和四方区。四方区和市北区的主要声源
是工业噪声,受工业噪声影响的测点分别占44.4%和40%。市南区的生活噪声源占总测
点的54.1%。沧口区和台东区的主要噪声源是交通噪声和施工噪声,分别占28%和31.2
%。
青岛市区内丘陵起伏,坡陡弯多,机动车频繁换挡,交通噪声水平高;加之工业、
商业、居住区混杂,各类噪声不易衰减。“七五”期间,市区各类功能区噪声超标普
遍,尤以特殊居住区和居民文教区较为突出,其昼间超标量在5.4~14.9分贝(A)之间。
1988~1990年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在74分贝(A)左右,超70分贝(A)的路段历
年均占92%以上。1990年市区人均密度为1.368 8万人/平方公里,远高于各县(市) 城
区人口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