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胶海关统计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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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报告 1901年12月,税务司阿里文主持编制首期《1892~1901年十年报告》。
十年报告的内容包括十年内贸易变化, 各项贸易报表及统计数字,海关税收(包括洋税
收入,民船货物缴纳常税和厘金)。内容涉及青岛地区乃至山东省境内的社会、经济、
军事、人文地理等各方面原始资料、情报。报告主要栏目有: 回顾十年贸易变化、海
关税收、鸦片、金融、人口、地方改革成就、航道测量、导航设施、陆海军变革、驻
军换防、大事记、本省自然特征及工业与运输、国内航运、银行、邮政、海关工作的
特殊变革、省内铁路和矿业、教会团体、会馆、本省历任显官经历表、港口今后展望。
报告以文字为主, 间有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方面的历年统计数字和附表。胶海关设立后
共呈报4期,1932年之后不再续编十年报告。
年报 1901年《辛丑条约》订立后,通商口岸50里内常关划归税务司管辖后,常关
税款亦被划为“赔款担保”。胶海关按年呈报常关报告, 统计内容多与洋关类同。报
告共分8表:贸易民船数量及往来去向、民船贸易总值、工程货物、租赁贸易、洋商投
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洋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出料加
工贸易、其他项目。1912年后,胶海关按年呈报《胶海关华洋贸易论略》,直至1924年
为止,此后改称《胶海关华洋贸易统计报告书》。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统治青岛之后,
按总税务司通启,以文字为主体的各类贸易报告称为TRADE REPORT,如十年报告、年度
报告、海关贸易报告等文字报告,此类报告大多兼有贸易、经济、政治等分析评述,附
有数字、报表。
季报 胶海关设关后,循例编制贸易季报。季报共分4节:进口各货(分在或不在50
里界内完税两项) 、出口各货(出口土货、出口各货、经过各货,分是否在50里界内完
税)、复出口货、专项。统计内容多与洋关类同,统计栏目共8表与年报一致。
1930年,胶海关以正副件寄送季报,无须中文附件,但专用词语附加中文注释,口岸
名称须在首页上方标明。自1930年第四季度开始, 每年最后一季的贸易季报作为全年
概述, 包括:总述内含政治、经济简评,以下依次为贸易值、本地主要进出口产品、粮
食进出口、矿业及矿产品、工业发展、航运、税收(含税率修订、逃税与走私等项)、
货币与金融、金银及铸币 (含金银、铸币的进出口以及本地货币、银元与外币、港币
之间汇价波动)、交通通信、进出旅客、鸦片、其他项目。1931年,在附加报告中按季
报送的征免税数值、各项工业产品的分列数值均改用新制报表, 一并归入贸易统计季
报。抗日战争胜利后, 国内外贸易大有改观,季报内容也有所变动。1947年起,年终季
报须同时编送季报摘要。凡季报内重要事项均扼要注明列入,与英译文统计一并寄送。
月报、旬报、日报及其他报表 胶海关自设立后, 即开始编制贸易统计。早期海
关贸易统计多为年报、季报。20年代末, 胶海关奉命按期编制各项月报、旬报、日报
等报表以及员工考绩、缉私报告、人员统计(如征税、海务、邮政等部门编制统计)、
要事报告、文函存发及奉命编制的各种短期或不定期统计报表。1931年, 《海关出口
贸易统计月报补录》出版,在征税及免税货物进出口价值关别表中,各关分别列出并按
月统计。1932年, 胶海关开始使用美制计算器进行月报统计。1934年5月,每日专送的
进口征税日报并入税收月报, 更改月报格式并在各税类增加累计总数栏目。日本第二
次侵占青岛时期,胶海关向日伪总税务司署报送的月报表有:一、各项进出口统计报表,
二、国内贸易、土货进出口统计,三、代征各项统税(包括棉纱、面粉、水泥、烟酒、
火柴等) 统计报表,四、关税统计(含进口税、出口税、转口税、船钞、杂项收入。其
中进口税和转口税包括临时附加税,退税不计在内),五、收支统计报告,六、船钞报告,
七、进出口粮食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