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毒品走私查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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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侵占时期,由于一、德国租借地内对鸦片实行高税专卖,二、清政府于1907年
6月公布禁烟章程, 三、1911年山东省禁止外国鸦片进口;从而刺激了鸦片的大量走私
进口。1912年,胶海关缉获走私鸦片161斤。特别是1913年3月,北洋政府颁布总统训令,
正式禁止鸦片输入,导致进口鸦片不再向胶海关申报,不法商人以种种方法走私进口生
鸦片、精制鸦片、吗啡等,从中牟取暴利。
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 日本继续德国在青岛的殖民统治,因经营鸦片有暴利可图,
也对鸦片实行专卖制度,输入售出权任一华商专办,进口鸦片均在青岛市内销用。非官
方允许, 任何人不得进口制造或贩卖鸦片,吸食鸦片需持医生证明,经当局批准并发给
执照。鸦片不得售于无吸食鸦片执照的人。1920年底,青岛所有烟馆全部关闭,毒品走
私频频发生。1921年度,胶海关销毁缉获走私鸦片500多斤、吗啡1975英两。还将查获
的519英两可卡因和吗啡赠送给山东省内各医院使用。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 走私毒品仍然盛行。1923年,胶海关缉获进口鸦片685两、吗
啡844两、可卡因421两。1924年,缉获外国鸦片180两、国产鸦片490两、吗啡1383两。
1925年,缉获外国鸦片4286两、国产鸦片330两、罂粟子34斤。当时的走私方式主要是
藏匿于衣服、棉被之内及利用人体走私。1926年后,毒品走私数量逐渐减少,数年内偶
有此类案件查发。
青岛解放后, 仅有数起携带毒品走私案被查获,一般数量较小,多是外籍船员本人
吸食或贩运途经青岛被查获的。1951年11月6日,英籍“大中山”轮由香港抵达青岛港,
青岛海关登轮查验,在船舱内查获鸦片59克。通过对此案的进一步调查,还破获了该轮
名为“三番子”的走私组织。1975年,青岛海关在“瓦利得”轮查获船员走私鸦片1.2
公斤,因无当事人招认,只将鸦片予以没收。
改革开放以来,毒品走私亦有零星发生。曾查获个别旅客携带毒品藏匿不报,走绿
色通道闯关的案件。1990~1992年,青岛海关通过现场调研、依靠情报先后查获8起走
私麻醉物品出境案, 查获杜冷丁针剂215支。其中,1992年7月26日,查获旅客用手提箱
特制夹层,藏匿杜冷丁针剂58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