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胶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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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侵占青岛后,对于在租界地内设海关的问题,德国殖民当局进行了种种刁难。
1898年春, 殖民当局提出三项先决条件:一、应拣派德国人为海关税务司;二、所有该
口之各项货物一律归该税务司办理;三、税则一律宣照通商税则无异。否则,只能沿德
国租界设立缉私处所。
1898年8月15日, 奉清廷海关总税务司赫德之命,德国人阿里文由宜昌海关调来青
岛筹办设关事宜。随后海关总税务司署又调派洋员4人(三等级帮办、一等缉查员、代
理检查长、副检查长)、华员8人来青,协办设关。阿里文来青岛之后,租借了东海常关
青岛钞关码头办公地点的四栋平房作为办公室和宿舍(在今青岛人民会堂南侧)。随即
筹集资金, 兴工修建海关公署办公楼及海关职工宿舍。同时草拟了《青岛设关征税办
法》, 规定青岛海关税务司由德国人充任,所用各项洋员宜选派德国人,与德国人文函
来往均用德文。同时, 对进出青岛的国货、洋货征税办法做了规定。1899年4月17日,
李鸿章代表清廷与德国驻华公使海靖正式会订实施。
1899年7月1日,胶海关正式对外办公,阿里文为首任税务司,管理全关行政事务,内
部机构分为内勤和外勤。胶海关设立后, 青岛地区诸海口原属东海关所辖租借地内的
塔埠头、金家口、青岛口等常关分关及红石崖、灵山卫、大港口、女姑口、沧口、登
窑、 狗塔埠、沙子口、薛家岛等常关分卡或代办处先后归胶海关管辖。1901年8月10
日,胶海关所建办公楼和职工宿舍竣工,地址在兰山路5号。1901年10月,胶海关设小港
分关(亦称大鲍岛分关),在大赵村、流亭集设立陆路缉私分卡及台东镇火车站(今四方
火车站)征税处。1906年,在大港设大门检查站。从此青岛地区轮船、帆船贸易的管理
及关税、厘金的征收等均归胶海关办理。随着胶济铁路的通车和青岛港的建成, 胶海
关机构日趋扩大, 原有的办公楼已不适应。1912年12月,阿里文呈请总税务司批准,在
大港区建海关大楼。1913年12月,设于青岛大港入口处(新疆路18号)的海关大楼竣工,
1914年4月举行了落成和迁址典礼。
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后, 于1914年12月6日实行临时规则,“凡出入口各税转由日
本设立之埠头局征收”。1915年8月6日,北洋政府在日本的压力下,被迫签订《恢复青
岛海关协定》, 以协定的形式确定日本的地位,即仍维持中、德间1899年4月17日《青
岛设关征税办法》 和1905年12月1日关于该办法之修改, 唯在该协定的“必要之处有
‘德国’文字者, 易以‘日本’文字”。9月1日,胶海关重新开关,原大连海关税务司
日本人立花正树改任胶海关税务司, 日本初占时由埠头局接办的海关事务重归胶海关
办理。其机构分为内勤、外勤。内勤设:汉文文牍课、英文文牍课、会计课、统计课、
总务课及附设中国银行收税处、正金银行收税处;外勤设:理船课、验估课、缉查课。
分支机构主要有小港分关及沧口、女姑口、沙子口、塔埠头、红石崖、灵山卫等六处
分卡。
迫于中国人民的反抗和国际舆论的压力, 1922年2月4日, 中日在美国华盛顿签订
《解决山东悬案条约》及《附约》。《解决山东悬案条约》规定: “青岛海关应即完
全为中国海关之一部分。1915年8月6日中日双方所订《关于重开青岛中国海关之临时
合同》,于本约实施时完全无效”。6月29日,中国收回胶海关,但仍用日语及保留日本
特殊利益。12月10日, 北洋政府派外交总长王正廷接收青岛, 任命英国人李家森
(RICHARDSON)为胶海关税务司。
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统治时期, 财政部海关总税务司署对海关机构进行调整。
1931年1月1日, 南京国民政府召开全国关税会议,统一划定全国海关关区,把常关改为
海关,裁撤厘局。胶海关的管辖范围东起山东半岛东端的成山头,沿海岸向西南至江苏
省连云港以南的燕尾港。主要的分关、卡有石岛、俚岛、龙须岛、乳山口、浪暖口、
五垒岛、张家埠、蜊江、八河港、沙子口、金口、青岛小港、石臼所、墟沟、柘旺、
燕尾港、响水口、新浦港等。1932年4月20日,石臼所、金口和乳山口三个分关被撤销。
1933年1月20日,奉总税务司令,江海关所辖海州分关改由胶海关管辖。此后,南京国民
政府海关总税务司署不断对海关机构进行调整。胶海关机构时有裁撤和重设, 有些分
关卡也改归东海关和江海关管辖。1934年6月, 经总税务司署同意之后,胶海关的分支
机构主要有: 乳山口、金口、沙子口、青岛小港、石臼所、海州、新浦港7处分卡,墟
沟、燕尾港、柘旺3处分所。1936年5月,海州分卡改称连云港分卡,增设了大浦分卡。
8月8日,海关总税务司署再度调整海关机构。胶海关的分支机构主要有乳山口、金口、
青岛小港、石臼所、大浦、连云港、燕尾港7处分卡,柘旺1处分所。
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 胶海关税务司改由日本人担任。奉日伪北平临时政府海关
总税务司令,1938年1月17日,根据《英日协定》,津海关税务司山本恒三郎抵青岛任胶
海关税务司。1942年8月1日,奉日伪政府总税务司署命令,胶海关原设各课改为总务课、
秘书课、会计课、鉴定课、统计股、验查股。胶海关最高长官的名称也改为“海关长”。
1945年2月1日,胶海关奉命再度调整内部机构。
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时期,总税务司署于1946年1月14日将胶海关所属分卡名
称更改为:胶海关小港支所、胶海关驻邮局支所、胶海关驻民航支所。1949年,胶海关
内部机构设有:秘书课(文牍室、文具室)、会计课、总务课(征税股、进口股、出口股、
缉私股、统计股、小港支所) 、验估课(验估股、调查股、化验室、驻邮局支所)、稽
查课(监察长室、副监察长室、船务室、关警管理室、验货主任室、驻民航支所)、海
务课(浮标修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