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青岛海关统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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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1951年, 统计范围有过境货物、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商船吨位、进出国境
旅客。 后又增加未了案件先行放货情况、 各种运输工具所装载的货物及邮递物品。
1952年, 统计范围有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邮递物品、驶往国外的运输工具所用物料、
过境货物、外国货物转运。1953年,国家统计局将海关统计列为国家统计的组成部分,
海关总署制定《海关统计工作手册(草案)》。青岛海关根据实际监管的进出口记录资
料,按总署制订各种指标及报表格式统一编制。其内容分为两类:以纯贸易性进出口统
计(计划贸易) 为主, 非贸易性进出口(计划外贸易) 统计次之。青岛海关根据政务院
“清理现行调查统计表格及禁止乱发统计表格”的指示, 自查共计32种表格。除海关
总署颁发限期填报的22种报表外,按精简实用原则对10种地方性报表清查整理后,淘汰
3种保留7种并作适当精简。195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海关统计制度》正式
施行,其统计范围为三个方面:中国对外贸易实际进出口货物、国家间相互援助物资和
大宗馈赠品、通过中国国境的转口贸易货物。青岛海关根据国家及海关总署关于统一
管理审批统计报表的有关指示, 对现行的12种业务统计报表核减为7种,取消了其余报
表。文字报告部分增加货运事故,恢复编制过境货物统计。1958年,青岛海关业务统计
范围为: 进出国境旅客、查获走私案件走私人类别及走私方式、查获私货数量估值、
查获政治性破坏案件、进出口货运、进口货品税则归类、本关国家机关干部。1962年,
青岛海关统计增加货运违章和事故记录、各国使领馆公私物品统计。其他统计项目为:
进出口过境旅客统计、非贸易性邮递物品统计、查获私货数量估值统计、查获走私案
件走私人类别及走私方式统计、政治性破坏案件统计、旅客携带和个人邮寄进口粮食
及副食品统计、邮递进口重点物品统计;并向外贸局报送重要物资货运事故情况统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海关不断扩大和调整统计范围。1981年统计范围是:
进出口货运统计、进出境人员统计、进出口非贸易性邮递物品统计、进出口非贸易性
印刷品统计、查获政治性破坏性案件统计、查获走私案件统计、进出口货运违章案件
统计、海关主要技术设备发挥效能统计、海关税收缴库月报和进口货物减免关税月报。
1982年,规定报送的10种报表改为9种,取消查获政治性破坏性案件统计表,改进出口货
运违章案件统计表为进出口违章案件统计表,并对一些统计表的有关内容作修改增删。
1983年1月起,增加了7个国家(地区)进出口货物总值统计。1985年1月1日起,实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制度》以及随文附发的4种代号表。1987年,执行修订的《海关
业务统计制度》。青岛海关统计范围是进出口货运统计,海关后续管理统计,进出口货
运违章案件统计, 出入境人员统计,旅客带进重点管理物品统计,非贸易性邮递物品、
印刷品、音像制品进出口统计,查获政治性破坏性案件统计、查处走私案件统计,进出
口货物减免税统计,海关税收统计,海关主要技术设备效能情况统计。1988年1月1日起,
对来料加工贸易“以产顶进”和“转内销”货物进行统计。1992年, 每月及年终向海
关总署报送: 进出口货运、海关后续管理、违反海关监管规定企业、出入境人员旅客
带进重点管理物品、非贸易性邮递物品、非贸易性印刷品、非贸易性音像制品、查处
走私案件、进出口货物减免税、海关税收技术设备效能等内容, 同时报送每月快报和
许可证控制进口商品情况表、统计审单发现问题一览表。
时限 1951年,按海关总署规定报送的报表,以每五日一期寄送海关总署。是年起
编制的税收统计分为交税与不交税统计两类:前者以交税日期为准,后者以放行日期为
准。每五日为一期, 至多再经三天整理即行寄出。烟台分关的贸易简报于每月10日前
报送青岛海关。1952年,各报关单以放行日起三日一期(原为五日一期),按每星期三、
六分批寄送。根据总署修正的海关一般对外贸易统计资料的填报编送方法, 除“未了
案件先行放货”与“出口寄售货物”外,均以完成海关手续后将货物放行日期为依据。
凡对资本主义国家进出口货物及苏新国家(苏联及新民主主义国家)非联运货物均以核
准放行签印提货单或装货单的日期为放行日期, 即进口以办完验征监管手续准予提货
为准,出口以办完验征监管手续准予装运出口为准,每日寄送集中纳税统计报单附寄单,
每月5日前寄送各种业务报表。1960年,月报、季报均于次月5日前报送。1963年,报送
业务统计报表和原始统计资料的时间为: 每月终了后十日内寄送各种月报、季报。每
季头两月寄送日期自行掌握,第三月终了后两日内寄出当季全部记录单;各国使领馆公
私物品进口清单亦于每季终了后两天内寄出。1981年1月1日起, 青岛海关每季终了十
日内报送的业务统计报表为: 进出口货运统计表,进出境人员统计表,进出口非贸易性
邮递物品统计表, 进出口非贸易性印刷品统计表,查获走私案件统计表,进出口货运违
章案件统计表,海关主要技术设备发挥效能统计表。次月五日内报送:海关税收缴库月
报表,进口货物减免关税月报表。主要商品数量统计第四季度报送。
程序 1951年, 报送总署的统计报表与报单有若干变动。为便于稽考采用新表格
寄清单表,使每期所寄清单有案可查。表内将每张报单号码填明,并将逐日税收总额分
别填入以资核对。烟台分关的贸易简报于每月10日前报送青岛海关, 编入青岛海关贸
易简报内一并报送海关总署。1963年,原填报的货运违章和事故统计表,改为货运违章
和事故情况记录单,作为原始统计资料直接向外贸部海关管理局报送,由局统计处汇总
制表。由于统计质量提高、数据准确和及时完成统计,自1982年7月起海关总署对青岛
海关的贸易统计数据资料免于复核。1986年,实行以数据磁带传递贸易统计资料,将磁
盘(磁带)送往上海海关,两关的数据转录为1盘磁带后送总署统计处。青岛海关的磁带
包括未配备电子计算机的烟台海关的贸易统计资料,但关别代号分别列出。1988年,在
填报海关后续管理报表1月份统计数字时,另表填报上年年末统计数字进行汇总。此后
每年填报1月份数字均按此规定表式填报。9月起, 青岛海关将贸易统计数据磁介质文
件直接送至北京海关计算中心。1990年3月,青岛海关成立综合统计处。为完善统计程
序制度和各项操作规范, 青岛海关根据关区特点制订 《海关业务统计工作制度》 、
《初审工作质量反馈办法》 、《统计工作流程》等8个工作制度办法。为健全单据交
接制度,制订各处室、各下属海关与综合统计处的单据交接操作规范,使有关单据准确、
齐全、及时送达统计处。1991年, 根据青岛关区计算机发展规划和总署统计快报计算
机联网要求, 为实现关区多种业务数据计算机联网传递,成立网络工程小组,建立以青
岛海关VAX750机为信息处理中心的计算机数据通信网。经一年试联, 开通烟台、威
海、石臼、济南、淄博、龙口、潍坊海关计算机联网, 正式传送海关贸易统计、业务
统计、税源分析、技术设备效能统计等数据, 并与总署计算机中心实现贸易统计数据
联网。
统计指标 1952年, 因报单多而散,编号、分类又与统计要求不尽相合,青岛海关
建立统计审核综合资料表,将原始资料再加整理、登记,以此为正式原始资料进行统计。
1953年建立以许可证为依据的实际监管制度后, 青岛海关根据《分工负责审核制度》
及《统计工作手册(草案) 》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因海关与各专业公司统计要求不同,
故统计指标难求一致。对此,青岛海关采取相应措施:结合实际修订《统计分工负责审
核制度》,要求国营公司提供交验合同、电报、货物明细单等有关资料,经统计部门全
面初审后寄送总署,力求统计指标的正确。1955年,对资本主义国家贸易进出口计划开
始统一编制, 不分中央和地方,只分国营和私营。1967年起,青岛海关因受“文化大革
命”的干扰,停止统计工作。1980年1月1日,中断十多年的海关统计正式恢复编制。青
岛海关联系有关公司并积累商品编号资料,以帮助公司正确填写商品编号。1988年1月
1日起, 对来料加工贸易“以产顶进”和“转内销”货物进行统计。统计指标有:贸易
方式、申请单位所在地、收货单位所在地、商品编号、数(重) 量、金额共六项,按原
进口时商品编号和原进口料件的价格进行统计。“特区运往内地货物”中属进料、来
料加工“以产顶进”和“转内销”的货物,亦按此办理。同年,按海关总署关于海关后
续管理统计的通知, 在填报1月份统计数字时,另表填报去年年末统计数字进行汇总。
其中“新贸方式”和“保税货物”按“登记备案”栏内项目填报, “临时进口货物”
按“进口货物”栏内项目填报。此后每年填报1月份数字按此规定表式填报。1991年1
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修改的海关统计代号、贸易方式统计代号,从10~29依次为:一
般贸易,国家间、国际间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华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捐赠
物资, 补偿贸易,来料加工装配贸易,来料加工贸易,寄售代销贸易,其他免费提供的货
物,边境小额贸易(边民互市贸易除外),来料加工装配进口的设备,边贸地方贸易,对外
承包工程货物, 租赁贸易,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外商投资企业进
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出料加工贸易,其他。1992年,海关统计商品目录取消一
直沿用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简称SITC) ,采用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的《商品
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为基础的《中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为适应对外开放和深化
外贸体制改革的需要,发挥海关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作用,海关总署下达《关于修订
海关统计经营单位指标的通知》,统一修订经营单位编码。同时,业务报表有较大修订。
新的业务统计报表分16个大表46个分表, 使统计业务量倍增。虽统计工作难度加大业
务量剧增,青岛海关仍按时向总署报送各项快讯、原始资料、报表。
统计工具 青岛解放初期至70年代末运用手摇计算器进行业务统计,1980年开始,
海关总署先后配备3台卡西欧可打印结果的计算器, 并逐步运用小型计算器。1984年,
青岛海关开发使用PC1500可编程序计算机和APPLE(2)型520微型计算机,除使用PC1500
型计算器完成总署规定的各项统计任务外,还编制各类定期及非定期报表。
1985年,青岛海关统计部门完成VAX11/750型计算机的安装、调试、验放。针对
主要业务环节, 编制、移植补充北京海关统计程序和编制非贸易性物品进出境统计表
程序。1985~1989年,先后使用IBM/PC计算机和长城0520计算机,使统计工作逐步实现
计算机化。1986年,配备开发VAX750小型计算机,增加非贸易性物品进出境统计等三
个程序。1991年,建立了青岛海关VAX750计算机为中心的数据通信网,开通烟台、威
海、 石臼、济南、淄博、龙口、潍坊海关计算机网。移植开发H883报关自动化系统,
实现货管、征税、统计一条龙计算机处理,实现了在海运、空运环节用VAX11/750计
算机运行的海关贸易统计自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