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监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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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海关开关时规定, 德国租界地内胶州湾各海口为胶海关监管区。开始仅限于大
港码头, 后陆续在金家口、女姑口、沙子口、登窑、塔埠头、狗塔埠、红石崖、灵山
卫等海口商埠设监管区,在大赵村、流亭集设陆路监管区。1901年,胶海关在胶州邮界
20个邮政分局设立监管点, 在小港(大鲍岛)、台东火车站设海关监管区。1906年1月1
日,青岛市区内海关监管区仅限于大港码头无税区,后陆续在青岛邮政局、青岛火车站、
民航机场设立海关监管区。1931年1月1日全国关税会议统一划分关区, 规定关区内沿
海2海里海域为海关监管区,胶海关监管青岛港和乳山口、石岛口、石臼所、陈家官庄、
张家埠、金口港等港口。抗日战争胜利后,随着战局的变化,山东省逐渐形成了胶东解
放区海关、渤海解放区海关、滨海解放区海关。青岛口岸的港口、火车站、邮局、机
场由胶海关设关卡实施监管。
青岛解放初, 解放区海关随之撤销,各海关事务所、分卡监管点也大部分撤销,海
关监管区缩小。1951年,烟台海关改为分关。从此,山东关区的所有监管点统称青岛海
关监管区。1952年6月30日, 青岛海关根据海关总署指示,将海关监管区规定在设有海
关机构的港口(包括锚地) 、火车站、民航机场和邮政局范围内,除此以外的原海关监
管区全部移交公安机关。青岛海关的监管区仅限于山东省内设海关的口岸和未设海关
但经批准的进出境地点。1962年10月烟台分关闭关, 烟台港的监管区撤销。1973年11
月, 烟台分关复关,烟台港又成为海关监管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
放形势的发展,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不断增加,海关监管区也不断扩大。
陆续在石臼、济南、龙口、威海等地设立海关, 重新建立各港口和陆路海关监管区。
1992年,还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了海关监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