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长期住宅贷款和商品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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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青岛市支行于1956年在青岛市纺织系统部分单位举办“长期住宅贷款”,
按建房总造价的50%掌握发放,其余由职工个人自筹和企业工会垫借,5年内分月归还。
1956~1957年共贷给7个企业1207户、41万元,1959年全部还清。
1981年,建行与青岛市第一住宅建筑公司联合组建“商品房经营办公室”,第一
批商品房7个楼座、 2.4万平方米,当年建成4个楼座,全部预售出去。1982年,累计
商品房施工面积7.8万平方米, 年底竣工3.5万平方米,累计贷款160万元,收回98万
元。1984年,与青岛市房产局第一住宅建筑公司联合成立“振业商品房经营公司”,
当年开工9万平方米,到1985年竣工1.2万平方米。同年还与青岛市城建综合开发公司
合作进行商品房建设,第一批联建23栋,共5.07万平方米,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负责
预收定金和发放临时周转贷款,年末拨出资金500万元,开工3.3万平方米。
1986~1990年, 为进一步促进青岛市商品房建设, 共发放贷款97723万元。 至
1990年末,贷款余额为29335万元,比1985年增长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