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储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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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青岛市各银行的储蓄业务多由商业银行兼办,但会计帐务独立。储蓄存
款不但种类多,而且存款利率比一般存款优厚,因之各行储蓄存款业务都比较发达。
1932年前, 青岛只有明华、中国实业、大陆、上海、金城、中鲁6家银行兼办储蓄业
务。1932年5月,交通银行青岛分行设立储蓄部,开始吸收储蓄存款。1935年6月,中
国银行青岛分行亦设立储蓄部,开展储蓄业务。最初青岛各银行的储蓄存款以明华银
行青岛分行数额最大, 次为中鲁银行。1935年5月中鲁银行搁浅,明华银行青岛分行
倒闭,中国、交通两行青岛分行信誉大增,社会上浮游零星资金纷纷存入这两家银行,
其中交通银行青岛分行储蓄部存款逐渐居全市各行之首。
青岛各行储蓄存款的种类,除活期储蓄存款及整存整付储蓄存款外,还有零存整
付及特种定期等存款。上海及金城两行青岛分行还设有礼券存款。各行对胶济铁路局
还专门开办养老金储蓄。 存款期限也多种多样,有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7年。
存款利率视期限长短而定,活期储蓄为年息4~5厘,定期储蓄最低为6厘,最高为1分
2厘。交通银行青岛分行则规定定期存款1年期的利率为9厘,以后每多存1年,利率递
增1厘, 若活期储蓄在结息期内逐日存款均满500元者,则加息1厘,此项办法后为青
岛各银行采用。建国前夕,货币贬值,物价不稳,青岛各银行储蓄业务清淡。
建国初期,由于建国前长期恶性通货膨胀所导致的市场投机、物价上涨、货币贬
值,市民普遍存在着存钱不如存物的“重物轻币”心理。对此,北海银行胶东分行于
1949年7月在青岛开办了“折实储蓄存款” ,按几种生活必需品的批发价格总和作为
计算单位,把储蓄同物价挂钩,引导市民参加储蓄,回笼货币,存款余额逐月增加。
1949年底储蓄存款达87万个折实单位,相当于当时市场游资的1/5。
1950年上半年, 青岛市物价稳中有降,折实储蓄失去吸引力。同年8月,中国人
民银行青岛市分行举办保本保值储蓄存款取代折实储蓄存款。这种储蓄具有不降低购
买力和不减少货币量的作用,适应了当时需要。1951年中国人民银行与邮电部达成协
议, 委托全国邮局代办储蓄业务。1952年6月停办保本保值储蓄,全部货币储蓄均按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修订的《储蓄存款章程 (草案) 》执行。年末全市储蓄存款余额比
1949年增加58.77倍。
1953年起,青岛市各银行储蓄业务贯彻“以职工为主,兼顾其他阶层,广泛宣传,
机构小型多设”的工作方针,取消了邮政代办储蓄业务,加强了储蓄的组织领导和机
构建设,储蓄机构迅速发展,存款余额逐年增加。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
改造基本完成,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高潮推动了储蓄业务的发展。为适应储蓄业务
日益发展的需要,青岛市开始在机关、企业、部队试办储蓄代办所。代办所形式一是
由单位全面代办各项储蓄业务,一是由单位开立集体户组织职工集体存储,专人负责
在银行存取款项。1957年末储蓄存款额比1952年末增加91.9%;“一五”期间,平均每
年增加307万元。
1958年“大跃进”中,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结合
中共中央中心工作,开展储蓄业务。在商业系统开展“存储挑战”,在部分工厂开展
“三好、五满意”活动。1958年末,全市储蓄存款余额比年初增长14.72%。1959年年
末全市各银行储蓄所由年初的94个发展到106个, 全市30人以上的企业、机关以及居
民委员会基本实现“代办化” (银行在有关单位和部门聘请会计或其他人协助银行把
参加储蓄人的钱集中起来送存银行储蓄所,银行按规定定期付给代办费) ,储蓄存款
余额比年初增长了17.6%, 是建国以来青岛市储蓄存款发展最快的一年。但在“左”
的思想影响下, 一方面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浮夸风”,信贷膨胀,导致通货膨胀;
另一方面,银行储蓄受“左”的思潮影响,采取“放卫星”等办法,提出了脱离实际
的高指标,同时又大幅度降低储蓄存款利率,有的银行还采取了摊派存款、硬性扣款、
限制提款等手段为难储户,甚至违反政策,弄虚作假。1961年开始,青岛市储蓄存款
大幅度下降,年末存款户由82万户减为40万户,存款余额比年初减少2230万元,下降
44%;1962年又继续下降,比年初减少358万元。随着国民经济在调整中的恢复和发展,
全市储蓄存款自1963年开始回升, 在三年调整期间平均年增长734万元,1965年储蓄
存款余额比1962年增长88.79%。
“文化大革命”期间,极左思潮诬称储蓄利息是剥削、是“物质刺激”,除了不
适当地降低储蓄利率外,还大搞“无息储蓄”。从1968年开始又冻结了所谓“十种人”
(叛徒、 特务、党内走资派、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反革命资产阶级分子和
反革命知识分子) 在银行的储蓄存款,金额虽只占当时储蓄存款总额的4%,但却严重
挫伤了储户的积极性,储蓄存款由逐年增加转为逐月下降。存款户数由1965年的48万
户减少为1969年的34万户,其中定期储蓄存款户数由33万户减少为23万户。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家政治上的安定团结,经济上的恢复和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青岛市储蓄事业有了很大发展。1982年在青岛市人民政府
的支持下,成立了“青岛市人民储蓄促进委员会”,各区、街道办事处以及大型企业、
事业单位先后建立了相应组织, 以群众组织形式推动储蓄工作的开展。1985年1月30
日,青岛市召开储蓄工作表彰大会,表彰了75个储蓄工作先进单位和1400名优秀代办
员、宣传员、协储员。会议要求各级储蓄促进委员会和储蓄“三员”以“发展储蓄,
促进生产,引导消费,改善生活”为指导思想,引导群众参加储蓄。各级银行部门要
以改革为动力,加强服务工作,推动青岛市储蓄事业的发展。至1985年末,青岛市有
全面代办所110个,存款余额960万元; 单一代办所1100个,存款余额220万元;集体户
4056个,存款余额1000万元。全市城乡储蓄存款余额为155604万元,比1952年和1978
年分别增长83.7倍和6.3倍; 储蓄存款占各项存款总额的比重,由1952年占21.5%列第
三位,到1985年占42.1%列第一位。
1986~1990年,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青岛市经济发展到了一个新的
增长时期,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储蓄存款成为银行信贷资金的重要来源,各家
银行都把吸收更多的储蓄存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服务手段和服务态度进一步加强和
改善, 储蓄机构进一步增加。1986年末,青岛市各银行有储蓄所155个。随着银行机
构的增多, 储蓄代办业务也有所发展。至1990年,全市有银行储蓄所535个、储蓄代
办机构1068个。 这一时期全市的储蓄存款增长为建国以来最快的年份,5年内储蓄存
款增加500291万元, 年均递增33.3%。至1990年,青岛市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655895
万元,占各项存款总额的比重达53.1%,比1985年提高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