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七节 北海币 资料库:青岛市情资料库 章节:金融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3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3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38/article/3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38/article/3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抗日战争时期,北海银行于1938年8月18日在掖县发行1角、2角、5角、1元4种面 额的北海币, 初次印发95000元, 规定与法币等值使用, 流通于山东革命根据地。 1943年下半年,宣布停用法币,规定北海币为山东革命根据地的专用货币,到1945年 有5角、 1元、2元、5元、10元、25元、50元、100元、200元等9种面额,1948年最大 面额为2000元,最小为200元。1946年7月,华中解放区的华中银行撤入山东与北海银 行合并,1948年11月规定北海币为山东和华中地区的地方本位币,华中币与北海币按 1∶1的固定比价互相流通。 同年12月1日,北海银行和华北银行以及西北农民银行合 并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并规定按100元折合人民币1元(旧币,下同)的比价收兑北海 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