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德华银行在青岛发行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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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年6月15日,德华银行曾在青岛及其他侵占区或租界地发行银元票和银两票,
银元票以墨西哥银元为本位,有1元、5元、10元、25元和50元5种面额;银两票以中国
银两为本位, 有1两、5两、10两、20两4种面额。银两票与银元票的兑换比例为银两
72∶100银元。 每张纸币上都印有发行地名,德华银行青岛分行和天津分行只发行银
元票。1913年德国政府允许增发100元、200元、500元3种大额银元票。
1909年10月,德国殖民当局批准德华银行青岛分行发行5分和10分的镍币(镍镉小
洋),同时禁止中国和香港发行的2角、1角和5分的小银元在青岛流通。德国殖民当局
规定,在青岛和胶济铁路,必须使用德华银行的纸币及镍币买车票、交运费、完粮纳
税。 由于采取强制办法, 德华银行在青岛的纸币发行量逐年增加, 1908年发行额
490303元,1909年增至603655元,1913年达2145025元(其中镍币75000元),占当时该
行在中国纸币发行量的3/4。 德华银行的货币,基本上控制了青岛的金融市场。1914
年11月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后,德华银行停业,所发货币由中国政府收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