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华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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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在1912年以前,保险业全部被外资保险公司所垄断。1912年后,陆续才有永
宁、华安、先施、上海等保险公司来青设立代理处。后又随着各家代理处的增多,陆
续增添了一些分支机构。保险业务也随着青岛工商业和进出口业务的发展而与日俱增。
至1922年,青岛已有华资保险机构10家。北洋政府统治青岛以后,港口开放,进出口
贸易发展迅速,也促进了保险业的发展。至1936年,各类华资保险机构已达18家。
抗战胜利后,日商保险公司停业,这使得华资保险公司有了长足的发展。到1948
年,在青的保险机构已达40余家,为青岛解放前保险业的最盛时期。这些保险公司与
银行有密切联系,有些是银行投资设立,有些则委托银行为其代理。青岛的太平、安
平、 丰盛、天一保险集团即由金城、大陆、交通、国华、东莱、中南等6家银行共同
投资;宝丰保险公司为上海银行所有;永宁保险公司为中国实业银行所设。另外中国银
行、中国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中央合作金库所设的中国、中农、中信、中合保险
公司,在青岛都有分支机构。这些保险公司在青岛一般设在其所属银行内,由银行负
责人兼经理,靠银行的信誉开展业务,与银行的放款、仓库业务组成一条龙。
青岛各保险公司业务通常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但多数保险公司以财产
的水、火险为主要业务。其总公司多在上海或香港等地,正式职工很少。为了争揽业
务,各保险公司都大量招用经纪人,给予优惠佣金。实收保费有的为八折,有的为九
折,还有的仅收对折。保险公司越小,放的折扣越大,反之越小。华孚保险公司经理
杨建五,自1926年至青岛解放前夕,曾先后为华商的永宁,日商的海上、住友,法商
的保泰、安全等数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所收保费50%上交保险公司,40%付给经
纪人, 自己仅留10%,即使这样,他本人的收入也很可观。1947年上半年,青岛各保
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为46亿多元,赔偿费为2.44亿元,占同期保费收入的5.26%。
青岛解放前夕,货币贬值,物价暴涨,保险的作用日益缩小,保险公司的业务亦
与日俱减,而国民党政府的苛捐杂税却有增无减,各保险公司无法维持营业,纷纷申
请歇业。到青岛解放前夕,在青最大的中国保险公司也最后申请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