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审计机关委托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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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青岛市审计事务所成立之初,其业务领域尚未拓宽,主要工作是以接受
国家审计机关委托审计为主。 是年,受托对6个单位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查出违纪
违规金额258万元。
随着社会审计队伍的不断壮大,工作逐步展开。1988年、1989年,青岛市审计事
务所扩大了受托审计范围,先后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委托对11个单位进行了财务收支、
经济效益、 经济责任审计,共审计资金18903万元,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0万元,其中
按规定应上缴财政的27万元违纪金额通过青岛市审计局全部上缴。
1990年,青岛市审计事务所面向全社会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提供全方位服务,
逐步减少了对国家审计机关的依赖及委托事项。 当年只接受审计机关委托对7个单位
进行了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资金272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