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业交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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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收支审计 1984年, 市审计机关对青岛食品厂等3户工业企业1983年度的财
务收支情况进行了试审。共审计资金5491万元,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金额55万元,根据
违纪违规性质,作出了上缴财政25万元的审计处理决定。
1985年,对青岛气割机械厂财务收支情况实施了就地审计。经查,该厂无视财经
法纪,采取造假帐等手段滥发实物、挤占成本,先后在青岛轻工产品展销部、青岛宝
石厂门市部等单位,以开具劳保用品假发票方式购置了9.54万元的鸭绒服、西装等物
品发给职工。更为严重的是,该厂还严重违犯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且帐目收
支不清。 根据这些情况,除对该厂违纪违规金额进行调帐纠正,按规定收缴3.4万元
上缴财政外,并责令该厂有关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对青岛轻工产品展销部、青
岛宝石厂门市部违纪出具假发票行为, 分别作出罚款2000元和200元的处罚。随后,
青岛市审计局与青岛市交通局组成联合审计组,对青岛公路段198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进行了全面审计。 查出违纪违规资金39.95万元,联合审计组根据违纪性质,分别作
了纠正处理。同年,还先后对青岛第七棉纺织厂等16户工业企业实施了审计监督,共
查出各类违纪违规资金309万元,上缴财政261.6万元。
1986年, 青岛市加大工交企业审计覆盖面,全年审计企业18户,审计资金30039
万元,共查出违纪违规资金893万元,应上缴财政459万元,当年全额上缴。首先,根
据山东省审计局的部署,青岛市组织市辖各县、区审计机关及物资行业部分内审人员,
组成25个专业审计组,对全市物资部门所属企业198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历时两
个月的全面审计。 经对30个单位的详细审查,共审出各类违纪违规资金667.8万元。
其主要问题有:(一)普遍存在转移、截留、隐瞒国家收入等问题,其中,仅青岛市
机电设备公司隐瞒销售收入126.6万元; (二)乱挤乱摊成本费用现象较为突出,部
分企业利用提取计划外货源组织费、 虚列待摊进货费用等形式共挤占成本费用115.4
万元; (三)财务管理混乱,发现各种帐目差错179.3万元。此外,还查出个别单位
擅自提高工资、滥发奖金、支出回扣好处费以及请客送礼、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行
为。经青岛市审计局汇总上报,由山东省审计局统一作出了处理。随后,青岛市审计
局进点青岛压力表厂,对其1984-1985年财务收支情况实施了就地审计。查出该厂自
1984年以来,利用各种渠道挤占成本费用、请客送礼、滥发奖金、实物和补贴以及挥
霍浪费国家资财等共计40.62万元。 其中,仅滥发奖金、补贴一项就达36.8万元。同
时, 还查出该厂存有弄虚作假,非法占用利润25.99万元的违纪行为。为此,审计决
定责令其补缴所得税、 奖金税等16.21万元,并建议该厂主管部门追查有关人员的责
任。
1987年,青岛市重点开展对工业企业盈亏大户和利税大户的审计监督。先后对青
岛汽车制造厂、青岛第二橡胶厂、青岛碱厂等18户大型企业实施了财务收支审计。首
先,对1986年利润下降幅度较大的青岛汽车制造厂进行了就地审计。查出其各类违纪
违规资金66.3万元, 同时还发现该厂违犯规定重复销售, 造成产品库存期末赤字达
515万元。 在处理违纪的同时,帮助该厂查明了影响利润下降的原因所在,提出应改
进经济活动分析方法、加强财务管理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之后,在对
青岛碱厂、青岛第二橡胶厂、青岛石油化工厂的审计中也分别查出154万元、123万元、
276万元的违纪违规资金。 其违纪违规的形式,有的是成本结算不实、隐瞒销售;有
的是将业务经费用于住宅工程建设、多提折旧及大修理费用;还有的是乱挤乱摊费用
等。对上述问题,分别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纠正处理。
1988年,青岛市继续加强对利税大户企业的财务收支审计,分别对青岛电视机厂、
青岛第九橡胶厂等14个工业企业1987年度的财务收支实施了审计监督,共查出各种违
纪违规资金1093万元。其中,仅对青岛电视机厂的审计中就查出其在成本中列支不当
费用、 材料成本差异、贷方余额未及时摊销以及截留利润等违纪违规金额793万元。
还查出该厂开发科、销售科、信息科等部门以借条形式领用电视机用于展览、样品、
会议、 定价、实验等共计888台,造成白条抵库、帐实不符。审计责令该厂限期清理
白条抵库产成品, 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并依法收缴各种税款489万元。同时,就
青岛第九橡胶厂等企业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也分别进行了纠正处理,共收缴违
纪资金111万元。
1989-1990年,青岛市共对26户工业企业实施了财务收支审计。其中:1989年审
计10户,审计资金总额21397万元、查出各类违纪违规资金126万元、上缴财政金额75
万元; 1990年审计16户,审计资金总额33168万元、查出各类违纪违规资金52万元,
上缴财政金额34万元。 审计查出的违纪问题主要有: (一)挤占成本、虚列费用;
(二)漏交税金、隐瞒收入;(三)违规多提职工福利基金和各种补贴等。1989年对
青岛市一轻供销公司的审计中,查出其隐瞒变价收入、多转销售成本、漏交营业税等
违纪违规资金共计47.59万元; 1990年查出青岛石油化工厂多提各种福利、补贴以及
在成本中多列支工资基金等违规金额15.4万元。对此,均按规定作了纠正处理。
审计调查 1986年对青岛塑料九厂进行审计调查,发现该厂自1984-1985年利用
各种形式,共计提取现金回扣19.6万元,经查实,供销科作为业务活动经费留用1.39
万元,其余作为馈赠全部付给购货方。根据调查审计结果,青岛市审计局将接受现金
回扣的外地单位和个人移交当地审计机关查处,同时就青岛塑料九厂的严重违纪行为
给予了严肃处理。
同年, 通过对一些“厂办厂” 、“厂办店”的审计调查,还发现部分企业利用
“厂外厂”、“厂外店”的形式转移利润,偷漏税款,形成企业的“小金库”。对此,
除向上级作专题报告反映外,并就查出的违纪问题依法进行了纠正处理。
1988年,在放开名烟、名酒和适当提高部分高档卷烟及粮食白酒价格后,根据山
东省审计局的要求,结合青岛市情况分别对青岛啤酒厂、青岛酒精厂和青岛卷烟厂就
应缴产品税及应缴专项收入进行了历时一个月的审计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这些企业
在执行应缴产品税和应缴专项收入规定方面情况良好,除因计算差错少计、漏记应缴
产品税及应缴专项收入10.7万元外,没有发现其他违纪问题。
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整顿惩治腐败的指示,根据山东省审计局
《关于对工交商贸企业业务招待费、交际费开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的通知》的要求,
1989年分别对青岛市一轻局所属29户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汇总,该局所属
29户企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交际费至1989年6月共开支113.6万元,比上年同期呈
上升趋势,且集体企业招待费开支大于国营企业。调查发现,29户企业的招待费、交
际费的开支形式大多以样品的名义赠送和品尝、推销产品回扣等。据此,青岛市审计
局提出审计建议,督促其按规定范围正确使用该项开支。
1990年,根据鲁审工字第38号文件精神,对市10个工业主管局下属的30多户国营
工业企业消费基金进行了审计调查。 按照先行业内、 后行业外进行汇总,30户企业
1988年、1989年提取的工资基金分别是21624万元、24602万元,比承包经营前的1987
年分别增长42.47%和62.09%, 1988年和1989年职工个人消费基金分别为23086万元
和27112万元, 分别比1987年增长31.90%和54.90%。调查结果说明,被调查的30户
企业工资基金和消费基金增长速度明显超过利税的增长速度。为适当控制消费基金的
过快增长,青岛市审计局在对30户企业调查结果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稳定
人民生活消费品价格,加强对消费基金发放的监督检查,试行利税分开挂钩的形式,
分别计算应增加的效益工资,以避免因税金和利润不同步增长而不合理提取工资基金
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为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经济效益审计 1986年,青岛市审计局在青岛市机械局、青岛市税务局沧口分局、
工商银行沧口区办的协助下,组成联合审计组,对青岛阀门厂实施了经济效益审计。
审计发现,该厂自1984年以来,产量徘徊不前,固定费用逐年升高,管理制度执行不
力,损失浪费比较严重,成本核算存在吃“大锅饭”现象。并且,企业设备老化,更
新不及时,铸件供不应求,造成生产不均衡,直接影响企业效益的提高。针对该厂存
在的问题,联合审计组提出审计建议意见;一是严格控制固定费用的开支,采取全面
计划管理,实行铸造车间内部核算,自计盈亏试点、二是狠抓产品质量,减少废品损
失,做好目标利润预测等。这些建议对该厂提高效益起到了促进作用。
为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提出的帮助企业扭亏增盈,提高经济效益的指示精神,
青岛市审计局于1987年选择利润下降幅度较大的青岛红星化工厂和青岛汽车制造厂进
行了经济效益审计。首先,在青岛市化学工业公司的配合下,对青岛红星化工厂1985
-1986年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 审计发现,该厂1985实现利润192万元,而
1986年仅完成利润15万元, 利润下降幅度为92%。通过近3个月的审计整改,帮助企
业查明了影响利润下降的主客观因素,制订了增产节约措施,并协助其解决了急需的
增产和技改项目的资金问题, 理顺并提高了产品价格,1987年实现利润731万元,使
该厂扭转了效益急剧下降的严峻局面。在随后对青岛汽车制造厂的经济效益审计中,
由于方法得当,建议明确具体,也使该厂摆脱了困境,取得了明显效果。
承包经营责任审计 1988年,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
暂行条例》。同年,国家审计署发出《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审计的
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按照承包经营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及审计分
工,实行分层次审计。在对青岛化工厂和青岛第二橡胶厂进行试审的基础上,承包经
营责任审计于1989年在全市铺开。当年,共对青岛电视机厂、青岛第二橡胶厂、青岛
玻璃厂等18户企业实施了审计。 审计资金总额116355万元, 查出各类违纪违规资金
577万元,上缴财政金额244万元,当年全部入库。经审计,18户企业全部完成合同目
标的有15户, 指标政策性调整后视同完成的有2户,青岛玻璃厂由于经营管理方面的
原因,没有完成合同规定的有关指标。
1990年,青岛市进一步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审计,并逐步扩大审计覆盖面。当年分
别对青岛红星电器厂、青岛同泰橡胶厂、青岛电视机厂等43户工业企业进行了承包兑
现审计, 共审计资金总额262608万元, 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333万元,上缴财政金额
899万元, 经审计,青岛电视机厂、青岛第二橡胶厂等31户企业全面完成承包经营合
同;青岛同泰橡胶厂等10户企业基本完成合同目标;青岛红星电器厂、青岛玻璃厂亏
损严重,实现利润、上交利润及归还贷款等合同指标均未完成。审计发现,青岛电视
机厂虽然承包经营责任目标完成较好,但违纪违规现象较为严重,审计查实,该厂违
犯财务制度乱挤乱摊成本费用、 隐瞒销售收入等共计580万元。对此,青岛市审计局
分别按照有关法规进行了处理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