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注册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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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0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成立会计顾问的通知》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建
议建立山东青岛会计事务所的通知》的要求,山东青岛会计师事务所正式成立。隶属
山东省财政厅领导,由青岛市财政局监管。该所执业地区为山东省全境,业务对象主
要是外资企业。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审查会计项目、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出具查
帐报告书;验证企业的投入资本金,出具验资报告书;参与办理企业解散、破产的清
算事项;参与调解经济纠纷,协助鉴别经济案件证据;进行资产评估和其他会计查帐
验证等。 山东青岛会计师事务所成立的当年,对烟台市、青岛市2户中外合资企业进
行了会计报表的审查工作, 并出具了查帐报告书;对4户中外合资企业投入的资本金
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书;对1户中外合资企业开展了会计业务咨询。对国内1
户国营企业进行了查帐业务;对2户企业进行了经营管理的咨询业务。
随着改革开放和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对象和业务范围不
断扩大。 1988年下半年至1989年9月,经山东省财政厅和青岛市财政局批准,山东青
岛会计师事务所在胶南、胶州、平度、莱西、即墨、崂山、黄岛、市南、市北、台东、
四方、沧口等5县(市)7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相继建立分所。由于山东省其他市、县
相继成立了会计师事务所,山东青岛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地区界定在青岛市所属各县
(市)区。
1990年6月, 经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查批准,山东青岛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全
市资产评估业务。1990年下半年,对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立项的国有资产变动情况
共13户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资产原值2754万元,帐面余值为1391万元,评估结果比
帐面余值增值4431万元,增值率为222.05%。
山东省青岛会计师事务所自1984年成立至1990年, 为外商投资企业查帐222户
(次) 。其中:中外合资企业162户(次)、中外合作企业20户(次)、外商独资企
业2户(次)、外商办事机构38户(次)。为外商投资企业验证注册资本138户。其中: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15户,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7户,外商独资企业6户。同时接受济南、
烟台两地4户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验证。 为外商投资企业有偿咨询服务项目共48
户(次)。其中:为13户企业设计会计制度、为12户担任企业会计顾问,单项书面咨
询23户(次)。1986年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给华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设计了一套
适应企业经营特点的会计制度。这套会计制度的特点是:突破了《中外合资企业会计
制度》的一些规定,采用了分币核算、月末汇表、调整汇率的办法,既简化了核算手
续,又能正确体现经营状况。
为了提高外商投资企业会计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山东青岛会计师事务所从1985
年开始,每年都举办短期涉外会计培训班,先后办了7期,培训了近400人。参加培训
的除青岛市学员外,还有烟台、威海、德州、潍坊、枣庄等地的外商企业的会计人员
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