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卷烟 即墨老酒 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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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价格 青岛卷烟厂生产的卷烟,1957年乙一级精装前门牌烟批发价每条2.83
元,零售价每盒0.32元,乙级精装大陆牌烟批发价每条2.30元,零售价每盒0.28元。
1962年12月10日,根据山东省物价委员会的规定,各种卷烟的批发价和零售价一
律提高10%。同时,由于征收工商统一税,增加了一道零售税,将批零差率由13%缩小
为10%。 其中,精装前门牌批发价每条3.18元,零售价每盒0.35元,精装大陆牌批发
价每条2.64元,零售价每盒0.29元。
由于烟叶供应价格及辅助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工业企业生产亏损,为了保证生
产和市场供应,从1963年1月1日起,按照工厂所在地商业部门批发价扣除商业部门进
销差率4%作为工厂的出厂价格。其中 ,精装前门每箱(5万支)由675元调为763.20元,
精装大陆由548元调为633.60元。从11月1日起,对卷烟销售价格作了调整。其中,精
装前门批发价每条3.46元,零售价每盒0.38元;精装大陆批发价敏要2.91元,零售价
每盒0.32元。地区差价仍按原规定,不分级别、牌号和地区,每盒一律比产地加差价
0.01元。1964年1月1日,根据山东省物价委员会、轻工业厅、商业厅、财政厅的规定,
将卷烟的出厂价, 按照工厂所在地商业部门1963年11月1日起调高零售价后的批发价
格一律倒扣4.5%作为卷烟的出厂价格。其中,精装前门出厂价每箱826.08元,精装大
陆694.76元。
1966年4月,青岛卷烟厂新生产了红金牌卷烟(乙二级) ,出厂价精装每箱670.89
元,批发价每条2.81元,零售价每盒0.31元。
为了适应市场需要和合理利用原材料, 1974年6月新生产了精装甲二级过滤嘴宏
图牌卷烟,每箱出厂价1411元,批发价1477.50元,零售价每盒0. 65元。
1981年11月,山东省物价局根据国家物价局的规定,本着名牌高档多提,一般牌
号少提,低档不提的原则,对卷烟的价格调整为:甲、乙、丙级烟出厂价格,一律按
调整后的批发价扣减4.5%进销差率制定, 批发价一律按调整后的零售价格扣减10%的
批零差率制定,产地市场零售价格丁、戊级烟不动。其中,甲二级精装宏图每箱出厂
价格由1040.95元调为1735.70元, 过滤嘴宏图调为2041.30元;批发价每条精装宏图
由4.36元调为7.27元,过滤嘴宏图由5.91元调为8.55元;零售价每盒精装宏图由0.48
元调为0.80元; 过滤嘴宏图由0.65元调为0.94元。 乙一级精装前门每箱出厂价调为
1086.30元,批发价每条4.55元,零售价每盒0.50元。乙二级新装红金每箱出厂 价由
611.20元调为780.70元, 批发价每条由2.56元调为3. 27元,零售价每盒由0.28元调
为0.36元。
1982年6月30日, 对比价格不合理的部分卷烟价格又作了调整。其中,甲二级过
滤嘴宏图调为出厂价每箱1888.50元, 批发价每条7.91元,零售价每盒0.87元;精装
宏图调为出厂价每箱1628.30元, 批发价每条6 .82元,零售价每盒0.75元。1983年3
月12日, 对部分甲二级烟和过滤嘴烟的出厂价格作了调整。 其中, 精装宏图每箱
1432.50元,过滤嘴宏图1606.80元。1983年3月30日,批发价调为精装宏图每条6元,
过滤嘴宏图6.73元。 1983年4月10日,零售价调为精装宏图每盒0.66元,过滤嘴宏图
0.74元。
即墨老酒价格 建国初期,即墨老酒(黄酒)的市场销售价格随市场粮价变动而变
动。1950年全年平均批发价每市斤3080元(旧人民币),零售价3451元。1951年平均批
发价2995元,零售价3471元。1952年平均批发价3379元,零售价3697元。1952年6月,
调为批发价3200元,零售价3500元。1953年12月,调为批发价5000元,零售价5600元。
1954年价格未动。1955年9月,调为批发价0.42元(新人民币) ,零售价0.48元。1957
年4月1日,调为每吨出厂价1111元,批发价1200元,零售价每市斤0.68元。
从1962年开始,对即墨老酒实行高价供应,以有利于回笼货币,稳定市场。此后,
随着经济形势的逐步好转, 其高价水平逐步降低。1963年5月每市斤批民价由1.07元
下调为1.03元,零售价1.20元;每市斤瓶装批发价由每瓶1.23元调为1.19元,零售价
1.35元。 1964年, 撤销高价供应范围,恢复平价供应,每瓶批发价1.01元,零售价
1.13元。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和对比历史水平,价格显得偏高,从1965年7月1日起,每
瓶出厂价下调为0.75元,批发价0.80元,零售价0.90元。“文化大革命”期间,因物
价“冻结”,其价格10年未动。
进入80年代, 原材料供应价格提高, 企业生产亏损,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从
1980年10月20日起,将每瓶出厂价上调为0.98元,批发价1.04元,零售价1.16元,批
发价1.16元,零售价1.30元。为有利于商业经营,从1982年2月7日起,又将每瓶出厂
价回降0.01元。
1984年7月, 为适应放宽搞活和贯彻优质优价政策,实行浮动价,由企业在上下
不超过10%的幅度内自行掌握,并根据获奖级别在5%~15%骨优质加价。
啤酒价格 1930~1036年期间,青岛牌640亳升瓶装黄熟啤酒每瓶批发价0.295~
0.365元,零售价0.303~0.40元(带瓶)。
建国初期,啤酒价格随市场粮价变动而变动。1950年全年平均每瓶批发价3386元
(旧人民币),零售价3728元(净酒)。1951年全年批发价3542元,零售价3896元。1952
年批发价3322元, 零售价3675元。1953年批发价3989元,零售价4493元。同年9月,
调为批发价4467元, 零售价5000元。1954年8月,调为批发介4100元,零售价4600元
(1955年3月改用新人民币,批发价为0.41元,零售价0.46元) 。1958年每箱(24瓶)调
为出厂价14.25元,批发价每瓶0.336元,零售价0.38元(带瓶外加0.17元);散装啤酒
调为每吨出厂价290元,批发价每公升0.33元,零售价0.40元。
1962年4月, 为有利于回笼货币,稳定市场,啤酒实行高价供应。自25日起,每
瓶批发价调为0.63元, 零售价0.69元, 散装啤酒每公升批发价调为0.64元,零售价
0.72元。8月5日,取消高价,恢复平价供应,每瓶批发价0.56元,零售价0.62元;散
啤酒每公升批发价0.54元,零售价0.60元。1965年5月5日,批发价每瓶降为0.518元,
零售价0.58元;散装每公升批发价由0.37元调为0.34元,零售价由0.44元调为0.40元。
至1980年再未变动。
由于原材料、燃料和包装材料等价格提高,1981年11月18日,将瓶装啤酒出厂价
每箱(24瓶)上调为17.16元(含整箱包装费3元),批发、零售价每瓶分别调为0.81元和
0.84元 (含半个纸箱费) ; 散装每吨出厂价410元,批发、零售价每公升分别上调为
0.48元和0.56元。
1983年1月,根据啤酒产销季节特点,对散装啤酒实行淡旺季差价。即旺季价 (5
月1日至9月30日)每吨出厂价422元,批发价每公升0.48元,零售价0.56元;淡季价每
吨出厂价364元, 批发价每公升0.411元,零售价0.48元。1984年9月,由于包装瓶子
提价, 瓶装出厂价每箱上调为17.88元,批发价每瓶0.83元,零售价0.87元,外包装
纸箱继续实行两次回收周转。
1986年5月15日, 因原材料涨价,经山东省物价局批准,青岛啤酒价格调整为:
出厂价每箱20.28元, 批发价22.53元,零售价每瓶1.05元;散装出厂价每吨448元,
批发价509元, 零售价每公升0.58元。同时规定:瓶装进销差率10%,批零差率12%;
散装进销差北12%,批零差率14%。瓶装啤酒过去外包装分两次回收周转,只计半个纸
箱费,这次将整个纸箱费全部计入零售价,纸箱不再回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