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印染布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2&A=36&rec=17&run=13

印染布价格变化与棉布价格变化经历相同。以42/2×21华达呢(青)布价格为例:
1950年,平均每匹(40码,一码等于0.9144米,下同)批发价36万元(旧人民币),零售
价每市尺5146元。1951年平均批发价44万元,零售价每市尺5759元。1952年平均批发
价每匹46万元,零售价平均6258元。1953年平均批发价每匹47万元,零售价平均6522
元。1955年3月改用新人民币后,批发价每匹47.20元,零售价每市尺0.66元。1964年
每百米出厂价145.82元,批发价158.50元,零售价每市尺0.605元。
1965年,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当前市场物价的决
定》和全国物价委员会、商业部《关于调整棉纱、棉布销售价格的通知》规定,针对
低档布价格偏低, 不利于生产,高档布价高利大,影响销售等不合理现象,于5月15
日起作了调整。其中,42/2华达呢(青)每百米批发价仍为158.50元,零售价每市尺调
为0.595元。同年10月1日,出厂价每百米调为150.50元。
1983年1月20日,化纤、纯棉布价格调整时,42/2华达呢(青) 布的出厂价每百米
由150.50元调整为168.90元;批发价由158.50元调为184元,零售价每市尺由0.595元
调为0.69元;进销差率仍为8%;批零差率,漂、色布13%,花布15%。
1984年7月,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放宽物价政策的几项暂行规定》,对纺织品实
行浮动价和花色差价。 其中,对花布、色织布的出厂价、批发价上下浮动10%以内,
零售价上浮10%、下浮20%以内,针棉织品、服装实行花色差价,服装零售价格上下各
为20%以内,针棉织品零售价上下各10%以内 (以上均包括纯棉、人造棉、混纺、化纤
制品),具体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灵活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