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化学纤维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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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 上海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和中央纺织工业部联合 召开进口化学纤维检验
方法起草会议, 驻青岛的山东省纤维检验局派员参加起草工作。1966年,山东省商
检局与山东省纤检局达成协议,将青岛口岸进口的中央外汇订货的化纤检验业务交由
纤检机构管理。 同年,纤检局派3名技术人员到商检局学习,统一了操作方法和检验
程序,并正式开展进口化纤检验业务。1966~1970年,检验进口人造棉共8000吨。
1968~1973年,曾由青岛纺织纤维所、山东省商检局及青岛、济宁麻纺厂组成青
岛口岸黄麻联检小组,检验进口黄麻3批,计14734.1吨。1971年,山东省纺织纤检局
迁址济南,化纤检验业务由青岛纺织纤维检验站承担。自1973年开始,进口化纤数量
和品种逐年增加。1971~1986年,青岛纺织纤检所检验各种化纤累计2381批,货物总
量352026.6吨。 其中,化纤长纤维1307批,48974.9吨。主要品种有:涤纶加工丝、
涤纶长丝、锦纶长丝、弹力锦纶丝、人造丝。1981年后,增有少量胺纶丝、聚脂金丝、
锦胺丝、铜胺丝等。化纤短纤维1074批,303051.7吨。主要品种有人造棉、人造毛、
涤纶棉、腈纶棉等。进口化学纤维经青岛港入关后,由山东省纺织工业厅青岛供销公
司办理报验。具体流向,除青岛市纺织、针织、毛纺、丝绸工业厂站外,还调拨至山
东、河南等省的几十个用户厂家。青岛纤检所检验进口化纤,直接到现场按比例抽样。
在标准试验条件下,进行物理指标测试和化学试验分析。根据不同品种纤维,出据纤
度、纤度偏差率、强度断裂伸长、沸水收缩率、含油率及残余扭矩等质量结果。检验
费额按整批货物总值的2.4‰折合人民币收计。 1986年开始,青岛纤检所开始对青岛
化学纤维厂产品进行监督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