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业产品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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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从1980年开始对纺织行业产品进行监督检验工作。市标准计量局委托山东
省纺织科学研究所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根据提供的数据进行处理。1985年转由市产
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测。 同年3月,对21个企业的23种棉坯布检验,不符品等率
为4.5%,二季度抽查14个企业的15种产品,不符品等率1.4%;三季度对4个重点企业4
种产品的抽查,不符品等率为5%,三次相比,不符品等率有增大趋势,市标准计量局
分别给予这些企业以警告, 并限期整改。1986年2月,又对21个企业的29种棉坯布进
行抽验, 累计不符品等率降为2.9%。1986年5月,开始对色织布监督检测,共检测35
个企业,47种产品,平均不符品等率为4.2%,问题比较严重的多半是乡镇企业或中小
企业。因此,下半年监督重点是中小企业,每月抽验一次。年底不条款品等率都降在
3%以下。1986年下半年开始对12个印染厂的27种产品监督抽查,不符品等率为13%。
1981年,市标准计量局和市建材工业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8个县属、1个社队
水泥厂的产品进行晷检查。 先从生产企业的化验室等质保体系入手整顿。其中6个企
业合格,发了验收合格证书;不合格的企业停产整顿,次年才领到合格证书。
1982年10月,山东省标准计量局向全省各地市标准计量局发出通知,要求对仪器
质量加强监督,确保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同年10月15日成立青
岛市仪器联合检查组,对市区6个糕点厂、4个酿造厂、8个肉制品厂、3个啤酒厂、13
个冷饮生产厂的产品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82个产品,其中42个不合格,合格率
不足50%,低于全省平均56%的水平。为此,市标准计量局决定对仪器生产企业实行质
量合格证制度。发放质量合格证的企业可以继续生产,产品不合格的企业,限期停产
整顿。 为落实本制度,1983年3月,再次抽查13个冷食厂、3个酿造厂,仍有5个冷食
厂产品不合格,受到了罚款和限期整顿处分。
1985年,国家标准局制定了“各省、市、自治区及60个中等城市,每季将国家列
入的质量检验产品抽查情况直接上报”的规定。青岛市被列入60个中等城市之中。当
年,国家列入青岛市质量检验产品40项,山东省列入青岛市质量检验产品51项。市标
准计量局根据自身能力,又将27类、35个企业的78种产品编入了青岛市的质量检验产
品“目录”。“目录”明确了受检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和检验周期,落实了检验机构。
根据要求,每季将监督检验产品质量情况上报国家和省标准计量局。这是全市范围内
对产品质量进行有计划的监督管理的开端。
1986年,根据前几年开展质量监督掌握的资料和青岛市工业产品质量的实际情况,
决定开展3种监督制度: 1、受检产品周期检验制度。当年列入受检产品214种,受检
企业412个,受检产值30亿元。2、监督性抽查制度。对一些重要的原材料产品,特别
是有关人身安全健康和群众关心的日常消费品, 全年共抽查20种产品。3、统一监督
检验制度。主要是对那些生产厂家较多,生产技术、管理水平较低,与群众关系密切
的产品,实行统一检查。合格的产品,发放质量合格证书,产品可以销售;不合格的
产品不许生产。全年共对477个企业生产的258种产品进行了周期性监督检验,合格率
为80.56%;对122个企业生产的270种产品进行了监督性抽查,合格率为80.13%。对产
品质量进行制度化监督管理,提高了产品质量,创造了好的经济效益。
1985年6月, 青岛市标准计量局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即墨召开了全市食品、
酒类、冷食企业负责人会议,会后签发了青标计字第16号文件。文件规定:生产单位
必须领取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方可批量生产;新建企业经市标准计量局和市
卫生防疫部门对生产地点、生产设备、化验条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工商部门才
准予筹建;生产的产品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每月抽查一次,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
企业依据《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办法》处罚。文件下发一个月后进行了抽查,
对产品质量下降的企业都分别依法进行了处理。 1986年4月,对市区66个仪器生产企
业的130种产品抽样检验, 共检验153批次,合格率只有62.7%,其中肉制品的合格率
只有18%。同年7月15日,市标准计量局召开生产企业厂长会议,学习质量法规,市产
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将检查中发现的总是如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产品自检把关等技术
问题进行了具体指导。 8月,市标准计量局对各县区质检部门统一部署,加强仪器质
量监督工作。 六县一区共检查184个企业的200个产品,其中合格产品144个,合格率
72%, 合格者发给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在后来的抽查中,发证企业的产品质量合格率
基本保持在85%以上。 几年来,还对过节的应时食品,如元宵、月饼等生产企业突击
检查。对重量足、质量好的糕点厂通报表扬;对质量差、重量不足的糕点厂给予通报
批评和罚款处理。 节前3天,将检查结果公布于《青岛日报》,得到全市消费者的监
督和欢迎。1985年9月,国家检查组来青岛。第一次抽查7个企业,7种产品,合格6种,
合格率85.7%;第二次抽查4个企业,4种产品,全部合格,两次平均合格率为92.8%,
高于全国28个百分点。1986年又在全市抽查24个企业15类35个产品,合格27个,合格
率为77.14%, 高于全国平均合格率7个百分点。同年,山东省在全省范围内对企业产
品抽查,累计抽查青岛市86个企业56类115种产品,合格94种产品,合格率为81.74%,
高于全省12.48个百分点。青岛市产品质量在全国、全省均处于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