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纺织纤维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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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2月, 上海棉花检验联合过磅处在青岛建立办事处,地址在禹城路35号。
其任务是对国营棉纺织厂调拨入库原棉进行纤维质量检验,出具棉花检验证书作为工
商结算凭证。1952年9月,青岛办事处归华东纺织纤维检验局领导。1953年9月,改归
华东纺织纤维检验局山东分局领导。 1954年8月,山东省纺织纤维检验局成立青岛纺
织纤维检验办事处, 业务技术由纺织工业部纺织纤维检验总局指导。1956年9月归纺
织工业部纺织纤维检验总局济南分局领导。 1957年9月,青岛纺织纤维检验办事处随
全国纺织纤维检验机构的撤销而撤销,业务划归山东省青岛棉麻采购供应站负责。
1964年3月, 根据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批转山东省纺织工业局、山东省供销社《关
于加强纺织纤维检验工作的报告》,决定恢复山东省纺织纤维检验局,地址在青岛市
馆陶路3号。1971年6月,山东省纺织纤维检验局迁到济南,后改为省纺织纤维检验所,
青岛设纺织纤维检验站。1976年12月18日,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省属青岛纺织纤
维检验站下放青岛市领导,并更名为青岛市纺织纤维检验所(以下简称市纤检所),
由市纺织工业局领导。1987年,青岛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指示,
以青政发(87)7号通知,决定从1987年1月,将青岛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划归市标准讲
计量局领导。同年11月,市标准计量局决定在纤维检验所内设置青岛市纺织产品质量
监督检验站,负责全市纺织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