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整顿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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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国务院发出对工业企业的领导班子、规章制度、生产和管理善等进行全
面整顿的决定,其中包括企业标准化工作、质量检验工作和计量工作等。同年10月,
由青岛市标准计量局制订,经青岛市经济委员会发布《关于实行企业整顿标准化工作、
质量检验工作和计量工作验收标准的通知》 。1983年1月,山东省经济委员会和山东
省标准计量局联合印发《企业标准化和质量检验工作整顿验收条件》(试行),要求
把整顿和加强企业标准化及质量检验工作纳入企业全面整顿工作中,作为企业整顿验
收的组成部分。 同年3月,青岛市标准计量局参加青岛市企业整顿办公室组织的对62
个企业整顿验收工作。
1984年3月, 青岛市标准计量局和青岛市经济委员会,根据全国企业整顿领导小
组转发国家标准局《关于企业标准化工作整顿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 , 联合颁发
《青岛市工业企业标准化、计量工作整顿验收细则》,从此,单独进行标准化整顿验
收。从1984年下半年到1985年下半年,会同市有关局、公司在纺织、电子、化工、医
药、橡胶、一轻、二轻、建材、机械和自行车等10个工业系统内,验收合格75个工厂,
颁发了合格证书。 整顿验收推动了企业标准化工作, 企业标准化机构由33个发展到
100个,专、兼职标准化人员由596人发展到1100人。1985年下半年整顿验收工作暂停。
1986年3月25日, 青岛市人民政府颁布《青岛市产品标准管理暂行办法》。不条
例标准的产品不准出厂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原材料、零部件不准投料、组装;不符
合标准的产品,经销单位和物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收购、调拨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