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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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3月,国家科委标准局召开各省、市、自治区计量行政单位负责人座谈会,
发布《关于地方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草案)。同年,山东省计量局更名为山
东省计量标准局, 并成立了标准管理科。1959年6月,青岛市计量检定所设专人负责
在全市开展标准化工作。国家科委提出地方标准化工作基本任务:“组织、督促、检
查国家标准在本地区的执行,制订当地自产自销的产品标准,围绕国家标准的起草或
试行,协助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或试验工作,组织当地标准化工作经验和资料的交流。”
据此,青岛市计量检定所开展了地方标准化管理工作。
1962年3月6日,青岛市人民委员会转发国务院颁布的《工农业产品和工程建设技
术标准暂行管理办法》,并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各工业主管局和市属部分工厂企业
开始设置专职或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并和市计量检定所建立了工作联系。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标准化工作基本停止。
1977年1月, 市计量标准局组织市属各工业局共同编制了当年的实施标准计划,
由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下发执行。从此,市计量标准局与市属各工业企业的标准
化工作指导关系再次恢复起来。
1981年11月26日,国家标准总局颁发了《工业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各工厂企业要根据生产规模和管理需要,设置相应的标准化工作机构、专、(兼)职人
员。至1982年底,青岛市已有20个工业局、公司设置专职或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这
些局、公司所属351个主要工厂企业中有25个企业建立了标准化工作机构,326个企业
设置了望、 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全市标准化技术人员达537人。青岛市标准化管理
网络基本形成,为全市标准化管理奠定了较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