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计量器具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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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12月,青岛市度量衡检定所依据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度量衡器具营业条
例》 规定,核准发营业执照21户,其中制造业户18户,贩卖业户3户。制造及贩卖品
种多为竹木市尺、米尺及杆秤。年制修量8000件左右。
1944年, 根据青岛度量衡同业公会会员名册记载,共有会员28户,从业人员116
人,其中老亚美台秤生产规模最大,资金4500元,从业人员15人。另外,1000元资金
以上的有8家。修制杆秤多为个体手工业者,资金不过数百元。
建国后,1949年12月,青岛市人民政府工商局公布《青岛市度量衡营业管理暂行
办法》规定,市度量衡检定所对度量衡制修业户进行全面登记管理。当时,全市共有
台秤制修业户10户, 杆秤制修业户9户; 台秤制造年产量不超过200台,杆秤年产量
1200枝。上述业户多系小本经营,手工制造,制修品种单一,往往为追求利润而粗制
滥造, 抬高价格。另外,有兼营度器贩商56户,兼营玻璃量器商24户。1950年5月,
青岛市度量衡检定所投资600万元(旧人民币)在辽宁路294号开办利民度量衡器制造厂
(后改为国营度量衡制造厂,1953年8月并入青岛市实业公司) 。到年底,共有工人32
人,资金增至3100万元(旧人民币) ,月产台、杆秤100余台(支)。这对平抑度量衡器
价格、稳定市场供求关系发挥了作用。至1955年,全市度量衡制修厂的产台秤、案秤
2300余台, 修理2800余台。 其中, 国营度量衡厂生产能力占50%以上。杆秤年生产
6000余支,修理4300余支。度器生产厂5家,生产木析尺、钢直尺、布卷尺、裁衣尺、
金属曲尺、绘图尺和学生尺。产量以木析尺、学生尺最多,年产分别为7万支和200余
万支。
1954年9月, 青岛市度量衡检定所遵照国家的“杆秤检定规程”,对新制杆秤推
行“翻刀”、“定砣”,使,沿用已久的“绳纽”秤改为“刀纽”秤,提高了秤的灵
敏度和准确度。老观念的“秤杆不离秤砣”的准则变革为同一“称量”的秤。秤砣可
以互换,提高了制造效率,方便了群众。对新制、修的度量衡器,按照保证“灵、准、
壮、合用”的原则,逐件检定,合格后加盖合格印章,方准销售使用。同时,对不法
厂、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如新中制尺厂私刻合格印章,经青岛市人民法院判处该厂
负责人有期徒刑一年半;金美和德聚昶台秤厂私盖检定印章,分别给予召开全行业大
会进行批语教育,罚款500元的处分,并补交检定费537元。
1955年以后,经过合作化、公私合营等各项社会变革,度量衡器生产、修理厂商
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台秤生产(兼修理) 合营为青岛衡器厂,职工200余人,年生产
量为8000台。杆秤生产合作社有3个,共13人,年产量4600余支。木析尺生产厂1家,
职工90余人,年产量50万支。钢直尺生产厂1家,职工10人,年产量5.4万余支。电度
表厂1家,职工2500人,年产量5~6万只。至1986年底,计量器具生产企业核准发证17
家, 职工共5000余人,生产品种达70余种。计量器具修理企业核准发证9家,职工共
170余人,修理品种11种,多为衡器、压力表和一般电工仪表。
1964年5月16日, 根据国家计量局和山东省计量标准局的指示,青岛市度量衡检
定所对产品质量较为稳定的钢直尺、 木折尺、压力表和台、案秤等6种产品,检定权
下放给企业,发给检定合格印章,由企业自己执行出厂检定。
“文化大革命”期间,商用衡器管理工作遭到破坏。1980年12月,成立青岛市标
准计量局市南衡器检修丫,对全市衡器进行经常性的普查管理。
1986年7月, 青岛市标准计量局依据《计量法》,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监督
管理,实行“许可证”制度。凡以销售为目的制造计量器具并面向社会承接计量器具
修理的企事业单位,须提出申请,经考核合格后发给许可证书,按国家计量局发布的
有关计量器具“检定规程”进行出厂检定。青岛市计量测试所、青岛市衡器管理所对
其产品进行“抽样检定”或“监督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