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实施监督

档案浏览器

建国后, 经济合同实施监督权由市财委行使。1950年9月中财委颁布《机关、国
营企业、合作社签订合同契约的暂行办法》之后,经济合同监督管理就纳入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的职权范围。市工商局开始对青岛市私营工商业和国营企业或其他国家单位
签订的加工订货、收购合同正式行使了实施监督权。国营山东省水产运销公司青岛办
事处, 于1953年3月与青岛市新建运销公司签订“军用食品加工合同”,要求市财委
与市工商局监督执行。 同年4月,青岛丝织厂函告市工商局,与中蚕公司青岛经营所
签订加工绸布3500匹的合同, 经检查验收合格2550匹,不合格950匹。市工商局按照
国务院和市财委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1953年8月29日,驻青岛市装甲兵第二编练基
地技术处与青岛市私营建通修理汽车厂承修汽车5辆, 经市工商局审查签订合同。因
建通修理汽车厂违反合同,驻青装甲兵第二编练基地技术处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
诉, 中级人民法院于1954年4月判决建通修理汽车厂经理半年徒刑,并赔偿部队8000
万元。翌年1月,青岛石棉制品厂与青岛宏新化工厂签订全年购销100吨的碳酸镁合同,
经检验规格与合同规定标准不符,经协商宏新化工厂情愿按合同规定减去一成价格为
抵补。1956年以后,监督合同工作除有些工商企业自愿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办理
或备案外,均由行业归口管理部门管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工商局于1979年拟定了《合同管理试行意见》、《推
广合同制的几个问题》和《工商合同条款》,在全市工商企业、农村社队中,广泛推
选合同制度,本着成熟一批签订一批,签订一批履行一批的办法施行。其间,市工商
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银行等部门联合聘请15名银行信贷员为“合同实施监督评议员”,
协助监督经济合同的实施。同时,市工商局重点加强了履行合同监督检查,以增强合
同双方的责任心和法制观念, 提高履约率。 青岛钢锉厂生产的钢锉,因产品滞销,
1980年亏损7000多元,市工商局通过市经委帮助其作了调整,并按计划与内、外贸签
订合同和完善合同条款,使双方均能按合同规定组织生产和收购,履约率达100%,企
业由亏转盈,盈利3.1万元。
1982~1983年,市工商局开展签约与履行合同制宣传教育工作,会同市司法局编
印1.9万余册《经济合同法学习资料》,并翻印1万册《经济合同仲裁条例》发给全市
各经济部门和单位学习,举办学习班58次。同时,进行商业、工业、农业经营承包情
况调查,发现有些部门和单位签订合同条款不清,责任不明,履约率低。其中,购销
合同无责任条款的占购销合同总份数的50.6%;不履行合同的占12.3%;发生经济合同
纠纷到合同管理机关仲裁者甚少。据此,市工商局依照《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修
订完善合同责任条款。其间,市工商局会同市供销社发出了《关于抓紧签订履行苹果
合同切实保证派购任务完成的联合通知》,所辖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通知》
要求,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检查、督促落实签订合同任务;组织尚未签订合同单位即
时签约,并从资金、物资及技术指导等方面,大力给予支持。此举之后,青岛市果品
单位已收购苹果8551万斤,超额9.5%完成国家派购任务。1984年,所辖县(区)工商局
均按市工商局加强合同管理网络建设的意见,经所在地政府批准,先后设立合同管理
科(股)级管理合同机构,配备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并在企事业单位中发展合同协管员
9000余人。胶县、平度县工商局还分别在企业和乡镇中设立经济合同管理小组。山东
省工商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重合同、 守信用”企业活动的通知》。市工商
局按《通知》精神,先在胶县进行试点。随后,崂山、即墨、莱西县工商局也相继开
展了这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市工商局于1986年在全市工商企业范围内
开展了“重合同, 守信用”企业的评定活动。是年,全市有380户企业提出申请,经
筛选有290户被评定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占申报的76.3%,占全市企业总数的
3%。这期间,还广泛开展了《经济合同法》的宣传教育,印发宣传材料1.37万余册,
利用报刊、 电台、电视台发布文章450篇,以会代训和举办厂长、经理、业务人员学
习班155期, 培训6924人,咨询服务2473人次。1986年,通过贯彻落实企业经济合同
管理办法,促使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合同管理机构7602个、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
17488人。 1988年,市工商局先后举办经济合同培训班391期,培训人员14365人。同
时还检查指导荣获“重合同、守信用”称号企业履行质量的状况,撤销了崂山区物资
局等4个企业荣誉称号, 收回“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次年,市工商局在贯彻
中共中央“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时,运用行政管理手段对工商企业和社会组
织在商品流通领域的经济活动实行外部监督,并将主要精力向仲裁工作倾斜,为此举
办了“经济合同模拟仲裁学习班”,组织厂长、经理、合同管理员、供销科长参加,
由新闻单位报道宣传, 扩大了影响。 是年,在检查评选的2247个申报企业中,命名
“重合同、 守信用”企业868个,撤销44个企业“重合同、守信用”称号。1990年,
市工商局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的71号文件精神,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称号列为企业评先进和升级条件之一。至年底,全市已有1073家企业先后被评为“重
合同、守信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