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县(市)、区级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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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解放初期,市区及所辖县、区均未设工商行政管理机构。50年代初,随着市
区及所辖县、 区政权机构建设,陆续设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951年4月,崂山办事
处工商科随处划属市工商局领导。 7~12月,市南、市北、台西、台东、四方、沧口
区人民政府均设工商劳动股,由市工商局进行业务指导。至1953年1月,市内6区人民
政府工商劳动股改称工商科。 5月,崂山办事处工商科改称青岛市崂山郊区人民政府
工商科。1958年,市内6区人民政府工商科撤销,市工商局在台东、台西、沧口设3个
市场管理所,负责全市市场管理工作。同年,即墨县、胶县、胶南县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 由烟台、昌潍专署划归青岛市工商局领导。3月11日,崂山郊区工商科改为商业
科,由所在区商业局领导。至1961年,即墨县和胶县、胶南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又
改属烟台、 昌潍专署管理。12月30日,崂山郊区商业科改为崂山县商业科。1963年3
月,台西区人民政府解体,区工商科撤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分别并入市南、市北区
人民政府工商科。 9月,崂山县人民政府商业科改设崂山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至
1970年4月,改为崂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内5区人民政府工商科改称区革委会工商组。至1977年,
除市南区工商组未变动外,其他4区均改为工商科。
1978年5~7月,市内除市北区工商科未变动外,市南、台东、四方、沧口区工商
组(科)先后改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同年11月后,胶南县、胶县、黄岛区由昌潍地区
划属青岛市,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隶属青岛市工商局领导。12月,即墨县由烟台地
区划属青岛市,其工商局也属青岛市工商局领导。
至1979年春,黄岛区、胶南、胶县工商科 (商业科) ,均改称工商行政管理局。
1983年8月,莱西县与平度县,由烟台和昌潍地区划属青岛市。翌年5月,平度县工商
科改称工商行政管理局。
1987年2月, 经国务院批准,胶县改为胶州市。胶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改为胶州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1989年4月14日,崂山区人民政府成立崂山风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是年7~10月, 平度、 即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改为平度、 即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0年12月,莱西、胶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改为莱西、胶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至此,
市区及所辖县(市)、区工商局共有干部职工554人(行政编制199人、事业编制355人);
工商行政管理所199个,干部职工1609人(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062人)。具有高级
职称的1人,中级职称的5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