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交易行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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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年4月9日,胶澳商埠警察厅制发了《取缔临时游览场所小卖摊商规则》,就
交易行为管理作了有关规定。1932年7月1日,青岛市政府在核准《青岛市管理市场简
则》中提出了关于“市场内各商店不得兼售法令所禁止之商品”的问题。1940年9月,
伪市公署警察局制定了《夜市摊商公会会则》(三十条) 。1942年2月,开放了年集,
并由警察局会同夜市摊床公会进行各摊床摆列情况的检查,纠正不按规定佩带证章和
携带许可证以及摊位超过使用面积的3户摊商, 并给予告诫。9月8日,伪市公署公布
了《青岛特别市经济取缔暂行办法》,就任何人不得以贩卖物品、囤积居奇而获暴利、
收取不正当报酬、贩卖者要在交易处记载价格、限定贩卖者最高价格或批准团体协定
价及违禁处分等作出规定。 1946年5月,市社会局公布的《青岛市设置及管理市场办
法》规定:一切粮商均应集中粮食市场交易。从小港、大港码头、青岛火车站运的粮
食,到单县路、莱州路市场销售。从即墨乡区或四方火车站运来的粮食,到台东一路、
四方清化路市场销售。粮食市场只准销售粮食,不准兼售其他物品。
建国后,1952年8月2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贯彻 的通告》,就行商购销货物,营业与运销货证明单、营业证不得转借、出让、涂
改、顶替,不准就地倒卖、居间成交及遵守市场管理法规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
公布了《青岛市行商实施办法》。市工商局按照《通告》和《实施办法》,进行行商
登记管理,并组织所辖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贯彻执行。是年市工商局制定了《青
岛市水产市场管理暂行办法》。1953年11月,又依照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政府贯彻
国务院《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协同有关部门,通过对粮食
政策的宣传,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了粮食计划供应,稳定了市场物价。1954年6月2日,
市工商局对违反粮食供应政策,囤委员会500余公斤粮食的违法户进行查处。
1957年5月20日,市工商局向青岛市人委写出了《关于市场套购贩运情况的报告》,
就摊商从国营公司套购贩卖车轮121个、车胎100条一事,由国营公司按批发价给予了
收购处理。 1959年3月,对市内5区自发工商 业户又专门进行调查,发现仍有少数无
证户出售商品,短秤少两,掺假等问题,市工商局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清理整顿。
1962年,市区农贸市场开始恢复,但仅限于农民自产自销,1964年1月3日,市工商局
又下发了《关于当前市场情况和今后意见》。市区及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意见》
要求,设立市场管理委员会,有计划地进行交易秩序整顿。
“文化大革命”中,青岛市农贸市场被取缔,把农民入市出售“三把韭菜两把葱”
当成非法交易查处。
1979年,青岛市所辖城乡集贸市场,发现销售掺杂使假、以候充真的商品很多,
全市上半年就查处投机违法、违章交易案件4662起,罚款没收金额24875元。1980年,
在市内5区农副产品市场建立治安组织。是年底,已在市场查处打架斗殴、酗酒滋事、
掏包扒窃、投机诈骗等危害治安案件518起。1983年7月,市人民政府加强市场和物价
管理,全市取缔无证商贩4150个,查处短斤少两、掺杂使假等违章案件5511起。依法
分别给予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者以批评、教育,没收非法所得或
罚款处理。市北区即墨路工商管理所,通过验证,处理违章交易的23户。市南区工商
局对套购倒卖,欺行霸市的有证个体户任某,除补交税收和管理费760元外,罚款500
元。 胶南县工商局将集市上结伙耍秤杆,大秤进、小秤出,坑骗群众的陈某等3人罚
款60元。胶县工商局检查出不合格秤120支,全部予以没收。1985年6月23~27日,市
工商局针对市区主要街道摊点和流摊浮贩状况,会同市公安局、整顿市容办公室、市
容监督大队、 物价局、 防疫站,共同组成专门班子,统一行动,进行综合治理。至
1987年,市工商局在广泛开展守法经营教育的基础上,又依照国务院(1987)76号文件
《关于整顿市场秩序,加强物价管理的通知》,组织所辖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进行政策宣传,加强市场整顿管理。是年底,全市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21514起,
取缔无证经营2.3万人(次) ,罚款14.3万元。对强买强卖,打骂群众,抗拒管理的58
名不法商贩,转由市公安机关处理。同时,为具备经营条件、社会又需要的2918户商
贩,办理登记手续,颁发营业执照。
1989年,青岛市以整顿市场经营秩序,强化市场管理为突破口,结合市场管理达
标活动,多次组织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1988~1989年间共查处掺杂使假、少秤短尺、
哄抬物价、违法违章交易案件41814起,查处不符合卫生条件食品62497公斤,取缔无
证经营(含场外) 50068人(次),取缔无证商贩30751人(次)。经审查,在市内5区确定
的53处摊点群中新安排摊位6719个, 在新批准的3处集贸市场中安排1700个摊位,使
部分无证户变为有证户。同时,查处掺假使假、少秤短尺、倒卖票证以及贩卖霉变商
品等违法、违章交易案件20949起,罚没款近13万元;查获劣质饮料55240瓶,变质食
品1656公斤,罐头6100听(瓶) ,非法出版物16450册及一批倒卖国库券、粮油票的案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