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市场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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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场始建于德国侵占时期,设于德县路口。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在市场二
路建了青菜场及劝商场两层房屋。1919年12月,将青岛市场迁于市场三路,并增设附
属卖店。其性质系官办公益事业,除建置费外,所有当年经费,由营业收入及组合费
等项收入内开支。 1920年8月,驻青岛日本守备军司令部民政署制发了《青岛市场取
缔规则》,就财政局管理职责、设市场管理所、扩租及公共杂费、管理所夫役、场内
放租、注册手续等,作了决定。
1926年7月28日, 警察厅、财政科、工程所呈文商埠局,将市场三路劝商场东院
处所设搭小棚摊场改建为96间平房市场,同年12月建成,投资1.06万元。并按规定租
给摊贩, 分批迁进。翌年7月12日,台东镇商业代表杨圣训等9人筹集股资5万元,兴
建台东商业市场, 定名胶澳台东区商业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呈报北洋政府实业部,
1928年2月4日核准发给注册执照,所设市场面向居民群众,以招商租赁、提倡市面为
宗旨,设有蔬菜摊贩、鱼肉市场、洋杂货馆、估衣铺、饭馆、说书场,以供平民日常
生活和工余娱乐之需要。
1929年4月15日国民政府接收青岛后, 又将市场移于常州路、龙口路交界处,把
原有39号官产房屋,由工程事务所投资1000元,特加修理,改建新市场。1932~1934
年, 《青岛市政府三年来行政摘要》载:经市社会、公安、财政3局划定区域,令商
民投资建设新式市场, 以利市民。其间,先后落成华北市场四层楼房186间、东市场
二层楼房152间、 商业市场二层楼房701间、市场平房86间及新建莘县路三层楼房405
间, 并开始营业。1936年7月,因四方海云庵庙前摊商密集,有碍交通,市政府以招
标形式, 修建四方简易市场房屋及公共设备于嘉禾路南、遵化路东,占地250亩,建
筑砖瓦房100间,造价7500元。建成后,命名为“四方简易市场”。1937年6月青岛共
有大、小市场12处,包括市场三路(青岛市场)、桓台路、山西路(双合理市场)、易州
路(广兴里市场)、中山路(劈柴院)、莘县路(东海楼市场)、石村路(西大森市场)、西
岭(寿张路市场)、小鲍岛、龙口路(东方市场)、东镇(威海路平民商场)、昆明路商业
市场。至1939年11月20日,青岛零售市场仅有青岛市场(青岛路)、若鹤市场(锦州路)、
莘县路鱼菜市场、 东方市场、台东镇商业市场5处。1946年1月9日,市社会局发布了
《开放年集以资救济》的公告。规定每值旧历年关,开放一次年集,并于青岛市内四
方路、黄岛路、博山路、海泊路、芝罘路便道上摆设杂货、鱼、菜等商摊。年集期限
为元月17日(旧历十二月十五日)至次年2月17日(正月十六日)。1946年2月,青岛市有
各类市场14处、摊商932户。
建国后, 市、区集贸市场经过整顿,1950~1957年由30处压缩为7处,至1958年
已全部取消。1960年又恢复到24处。1962年,市工商局继续贯彻“管而不死,活而不
乱” 的原则,进行市内5区集市贸易整顿管理。将自发形成的13处市场,根据需要和
历史习惯,整顿合并为8处农副产品市场和1处估衣旧货市场。基本扭转了任意设摊、
争买争卖的现象。1963年,按照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大、中城市集市贸易座谈会纪要》
精神,对已有的市场又进行一次清理整顿,1963年底,全市集贸市场已压缩到16处。
1964年12月8日, 作出了关闭延安路估衣旧货市场的决定,明确规定企业、单位和个
人不允许在延安路市场设摊交易,实行经济代替及个体有证业户安排改造及加强市场
管理等,并向市直各部门、各区县人民委员会印发了《通知》。市工商局按《通知》
要求,于12月13日起,在有关部门配合支持下,通过政策宣传和艰苦细致的工作,至
年底关闭了延安路市场。1966年,市工商局配合“四清”运动 (清思想、清政治、清
组织、清经济) ,清理整顿个体工商业户,压缩集贸市场。市北区博兴路市场压缩到
24个摊点,市南区黄岛路市场只剩下15个摊点。随后撤销了这两个市场。至此,市内
5区集贸市场又一次全部取缔。
“文化大革命”期间,把市区集贸市场 (也称自由市场) 列为批判“三自一包”
(即自由市场、自产自销、自负盈亏、包产到户)对象,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割掉。此
间, 市内5区仅有自发早市、夜市12个,自由市场37处。1967年,农村集贸市场也由
324处减到250处(包括新划入县、区数字)。县、区农贸市场在数量上大为减少;县里
则把传统集日统改为一天赶集。
1978年12月30日,市工商局向市革委会写出了关于设立12处市区农副产品贸易市
场的请示报告。至次年春,在原拟定的市内5区12处农副产品市场中,市南区黄岛路、
市北区市场三路、博兴路、台东区南山、四方区鞍山一路、人民一路、沧口区永定路
等7处, 已形成市场雏形,开始营运,由于上市品种多且鲜嫩、可随意挑选,价格也
较适中,深受群众欢迎。至1979年11月11日,全市四县(崂山、胶南、胶县、即墨)、
一区(黄岛)城镇也发展了各类小市场45处。
80年代初期,市工商局在安排1980年工作时,提出有计划、有领导地开放城市日
用品工业品商场要求,各区、县工商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始试建工业品市场。市北
区首次在即墨路开建旧自行车与家具市场1处, 逐步开辟为多种工业品小市场。1980
年底,新建城乡市场7处,属市区4处,农村集市3处。恢复山会18处、古庙会3处。全
市城乡集市共有固定售货台3261平方米,固定售货棚3922平方米,肉架子1907米,公
平秤218杆(台),服务处106个,服务磅333台,固定或临时饮食点939处。至此,全市
共有各类市场174处(农村集市159处、城市农副产品市场14处、自行车市场1处) ,全
年成效额11318万元,经1979年的9608万元增长17.8%,相当于社会商品零售额的8.49
%(按市价计算)。
1981年以后,市工商局为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在较短
时间内, 就在市区即墨路形成了小商品市场,日上市摊位达230个。1981年底,市区
14个市场,又建售货棚6938平方米,固定售货台4267米,投资46万元。市区平均每人
每年到农副产品市场购买副食品36.5公斤,人均投入市场上的货币30元。分别比1980
年增14公斤和12元。 全市有城乡集贸市场178处, 成交额为14085万元, 比1980年
11318万元增长24.45%。
1982年12月26日,市工商局在胶县召开了各县与黄岛区局长、市场股长以有部分
工商所长建设农村集市座谈会。即墨县刘家庄工商所在1981~1982年的两年间,就扩
大平整市场场地76200平方米,可容纳顾客5万余人。胶县城关工商所,在向阳支路建
起一处1.2万多平方米的棚项式综合市场,建售货台3500余米。
1983年,全市有各类市场193处,内属农村集市172处,城市集市21处。在此基础
上, 市工商局于1984年根据中共中央1号文件《关于大中城市在继续办好农副产品批
发市场》的指示,在市北区莱州路,开设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扩大即墨路小商品市场。
1985年春, 在市内各区新增设市场9处,包括市南区湛山农副产品市场,辛家庄综合
市场,台东区广饶路、延安东路农副产品市场,四方区北岭农副产品市场,沧口区商
丘路、 兴宁路农副产品市场 ,沧台路水产品批发市场等。1985年底,全市已新增设
临时性市场2处, 迁移市场4处,新建市场21处,扩建20处,调整6处,平整市场面积
6976平方米, 累计共有城乡集贸市场433处,内属农村393处,平均1.3万人拥有1 处
集市; 市区 40处,平均3万人拥有1处市场,很快形成了城乡市场网络。随着新市场
增加,其成交额大幅度增长,年成交额已达40944万元。
1985年,即墨县服装批发市场扩建后,入市的商品销往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
和山东省内60多个县(市),带动了周围6个乡镇的167个村、7100多个加工户,形成了
针织、服装、绣花、童装生产基地,年产量达2000多万件,花色品种1600多个。与此
同时,青岛市市北区即墨路小商品市场也很有特色,先后已接待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游客,国家领导人杨尚昆、田纪云、习仲勋和省委、市委及政府负责人也先后视察了
这个小商品市场。并赞誉其为“小商品王国”、“青岛市对外开放的一个窗口”。
1987年6月15日, 市工商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山东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
加快城乡集贸市场建设的报告》和市委书记刘鹏带队赴江苏、浙江两省6市地区学习、
考察经验,向市人民政府写出了《进一步加快城乡集贸市场建设报告》,提出把青岛
市城乡集贸市场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加快城乡专业、批发市场步伐,加强集贸市场建
设,组织领导和市场管理的设想与建设性意见,并拟定在年内扩大原有10处专业批发
市场的基础上,再建市内台东区昌乐路、莱西县水集镇、平度县城关镇农副产品批发
市场和胶南县积米崖水产品批发市场、泊里苇席专业市场、即墨县城生产资料、蓝村
镇工业品市场。
至1990年底, 城乡集市建设投资总额969万元,新建市场10处,改进市场93处,
市场建设总面积27万平方米, 比上年增长7万平方米,棚厦面积 1.8万平方米,售货
台2.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倍。累计全市共有各类城乡集贸市场510处(城市各类城
乡集贸市场46处,农村464处) ,内属综合性市场479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4处、工
业小商品市场6处、 废旧品市场8处,其他专业市场3处。成交额为174960万元,比上
年151850万元增长15.22%,创历史最高水平。城乡集市提供的主副食品数量达59.8万
吨, 内属城市集市22.36万吨,相当于国营商业同类商品零售量的56.89%。市场建设
投资5年间累计为4374万元(城市投资1151万元,农村投资3223万元) ,建设和改造市
场243处,面积126万平方米。市场建设资金,由市场管理费中列支2969万元,占总投
资的67.9%, 市财政拨款22万元, 占总投资的0.5%,社会集资761万元,占总投资的
17.4%, 其他方面投资622万元, 占总投资的14.2%。在510个集贸市场中,已设旅馆
242个、饭店1333个,商品寄存处34个、看车处63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