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组织联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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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解放初,私营工商业处于停滞状态,火柴待业尤为明显,振东、中鲁等10大
火柴厂联合请求政府予以扶持。 市工商局针对这一情况,于1950年7月成立了青岛市
首家联营组织——青岛市火柴工业联合经营委员会。随后,全市各行业联营组织也在
市工商局推动下相继成立。同年秋,联营组织重点抓了平衡产销、评议售价工作,还
组织各厂家拟订产销日报表、成品报告表、存货报告表。同时,督导各厂编制产销计
划,估计销场吞吐量;以民主评议的方式,评议各厂生产计划情况,确定中等标准成
本, 另加利润作为货价;并以平均数为标准成本加10%利润为售价,把议价工作改进
一步。1951年初,青岛市行业联合会(社)开始组建成品检验售价委员会,将成品检验
结果评列等级, 监督提高成品质量,确定成品按质分等,按等论价。同年6月,市工
商局督导各联营会(社)组织力量联购联销、联合承做。1951年底,联营组织已发展到
45个, 其中工业联营34个, 商业联营11个。1952年,联营组织的作用因“三反”和
“五反”运动有所削弱,但联营范围仍有所扩展。1953年,国家对一部分产品实行统
购统销,联营组织的业务已由业务主管机关直接领导,至1955年,联营形式陆续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