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物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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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初,青岛市人民政府成立了青岛市物资交流促进委员会,负责联系组织城
市与乡村、公营与私营、工业与商业各有关门部门开展城乡物资交流及搜集工农业产
品种类、 价格、数量、用途等工作,以供给有关部门行业掌握。是年5月,物资交流
促进委员会组织土产、 粮油等5个重点商业下乡。同年夏秋之交,山东省和青岛市先
后召开了土产会议。会后,市工商局组织3个土产推销联络组及4个代表团。同年10月,
因农村丰收,农民购买力提高,私商纷纷涌向农村。市工商局及时调整部分产品零售
和批发价格差额, 成立零售公司,建立代销店。1951年4月,在市人民政府召开的土
产会议上,订阅了拟购联系书141件,估值800亿元(旧人民币) 。6月,市物资交流促
进委员会发动100余名工商业界代表参加华东土产会议, 扩大建立省外商业关系,交
换产销情况, 并与省外各地订立250多亿元的合同与协议。1952年初,针对市场交易
停滞、物资交流不畅的问题,市委决定加强物资交流的领导,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
各方力量统一管理。 同年9月,市工商局召开历时半个月的青岛市物资交流大会。并
在崂山、流亭两处举办物资交流会,成交总额为177亿元,其中,批发占77.4%,零售
占22.6%。 其间,市工商局成立物资交流大会筹备委员会,由市工商局和公私营企业
代表63人组成, 下设工业品、土产品、零售3个部门。1952年底,先后组织青岛市公
私企业参加省内外各类物资交流会82次,出席代表会和交易人员1771人,成效总额为
5122亿元;与各地订阅价值1923亿元的合同;在成效额公私比重上,私营占53.55%,
工业品中直接下乡的占26.29%,土产品中进城的占64.52%,组织出口的占3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