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清理整顿公司 资料库:青岛市情资料库 章节:工商行政管理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3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3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34/article/2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34/article/2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5年秋,青岛市工商局依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和整顿公司的通知》和山 东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对全市2339户公司、中心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是年底,已清理、整顿公司、中心512户,占全市公司、中心总数的22%。经调整改为 商店、门市部或相应调整经营范围、方式和注册资金的192户,占37.5%;不具备公司 开办条件或因严重违法经营而被收缴或吊销营业执照的320户, 占62.5。1988年秋, 市工商局依据国家工商局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公司政企不 分问题的通知》精神,提出了具体的批准设立企业审批原则。1988年底,又清查各类 公司1661户(含1986年下半年以后新开业公司619户),属市直属部门管理的630户,市 区及所辖县(市)管理的1031户。经分类排队,至1990年4月,清理整顿工作全部结束。 全市撤并公司407户,占清理各类公司总数的24.5%。与此同时,将清理整顿公司中查 出的1000元以上违法违纪案件252起,转交职能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