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注 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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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11月日本侵占青岛后,先后在青岛开办纺织、酿造、油坊、面粉制造等企
业30余处,使青岛民族工业发展大受影响。至1921年,日商在青岛登记开办大型工厂
14家, 总投资达2.55亿元。1929年全市外商登记900家以上,分为手工业及工厂工业
两种, 工厂工业中有日商“大康”、“钟渊”、“富士”、“隆兴”、“宝来”5大
纱厂及铃木丝厂。 1935年, 青岛市有外商投资开办的工商企业1046户。其中,日本
908户、德国32户、苏联51户、美国18户、英国17户、法国3户,其他各国侨商17户。
1937~1945年,因受战争影响,外国在青岛开设的工商业大为减少。1947年10月,
全市外商尚有75户,较1935年减少971户。
建国后, 青岛市工商局在1950年5月全市工商企业总登记中,外商登记58户。是
年起,美孚、德士古、亚细亚火油公司、汇丰银行、大丰公司、仁德公司、宝隆公司
等10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歇业,其余48户生意萧条,于1953年先后撤离、停歇、关闭。
直至70年代末,25年间,市工商局未行使外商企业登记管理职能。
1980~1982年春, 日本野村贸易株式会社等6家外商派员来青岛与山东省驻青岛
外贸公司等单位洽谈纺织品、针织品、工艺品、服装及橡胶、机械等贸易。是时,日
本伊藤丸株式会社常驻青岛代表与青岛针织一厂洽谈补偿贸易,并签订由日本提供设
备,产品返销日本的协议书,但均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据此,市工商局向国家工商
局企业登记司写出如何办理外商登记注册手续的请示报告。此后,市工商局按照国务
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和国家工商局1983年秋在广州召开
的全国外资企业工作会议精神, 开展了首批外商驻青岛办事处登记管理工作。至8月
底, 已办理登记注册常驻青岛办事机构4处,即日本丸红株式会社青岛办事处、日本
三井物产株式会社青岛事务所、日本东京丸一商事株式会社青岛事务所、日本兵库县
贸易株式会社青岛联络处; 合资经营的1户,即山东省外贸部门与香港木兴行有限公
司合资经营的鲁兴贸易有限公司。同时,发给企业常驻机构“代表证”及其中国雇员
“工作证”,发给合资经营“营业执照”。此间,青岛外商投资经商日增,国家工商
局为便于其登记管理, 于1984年11月5日下达委托青岛市工商局办理外资企业登记发
照工作的通知:“凡在你市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简称“三资”企业),
外国企业代表机构由你局代我局办理核准登记、发照,并实施监督管理。”是年12月,
市工商局外资科成立并按照通知要求,建立企业申请前现场调查、登记后回访制度。
青岛市所辖平度县大理石薄板厂及胶南县第四纺织机械厂等企业兴办外资企业名称登
记,均系当场审批。韩国统一株式会社欲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独资企业“青岛统
一产业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美元,生产产品为技术先进的数控车床,市工商局承
办人员主动联系配合,现场勘察,在批准证书下发前就把审批材料按工商法规要求审
核完毕,在外商领取批准证书的当日即办理完报批手续。至1990年底,全市累计登记
注册“三资”企业164户、从业人员23283人(其中外方人员459人)、投资总额92570万
元(含外方注册资本39290万元) 。其中,中外合资企业122户、从业人员17628人,注
册资本68647万元;中外合作企业22户、从业人员2522人、注册资本11713万元;外商
独资企业20户、 从业人员3133人、注册资本12210万元。与此同时,注册外国企业常
驻代表机构51户, 外国企业承包商5户。登记的外资企业大都来自美国和香港等15个
国家和地区。资本主要是投向工业、建筑业、邮电通讯、商业、文教、房地产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