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交通垄断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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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年3月6日德国强迫清政府签订《胶澳租界条约》后,开始通过输出资本,大
肆进行经济侵略。 德国先期投资850万马克在青岛建筑海港,至1908年筑港工程共投
资5000万马克。港口竣工后,德国还每年专门拨款维修港口设施,每年修筑费用约白
银150万两,占胶州湾总经营费用的1燉4。
港口建成后,德国垄断了青岛港航大权,扩大了商品和资本的输出。输入青岛的
机器、煤油、棉纱、火柴、肥皂、染料等急剧增加。山东的煤炭、铁矿石等矿产资源
及土特产芝麻、生牛皮、鸡蛋、花生、大豆等源源不断地输往德国。
1898年6月14日,德国14家大公司集资5400万马克成立德华山东铁道公司。9月动
工修筑胶济铁路, 1904年6月全线通车,成为德国掠夺山东资源的大动脉。工程总投
资4290万马克,所用钢轨、桥梁、车辆、枕木、水泥等筑路材料15.5万吨,大部分从
德国进口,价值约为2300万马克。胶济铁路通车后,客货运输逐年增加,铁路收入急
剧增长。1905年营运货物31万吨,1913年营运货物94.6万吨,比1905年增长2.08倍。
随着青岛港和胶济铁路的建成,德、英、日、美等国的轮船公司相继涌入青岛。
德国轮船公司有汉堡轮船公司、祥臣洋行、美最时洋行、捷成洋行和瑞纪洋行等五家,
经营青岛至欧洲、日本、新加坡和中国近海航线,投入船舶30多艘,运力10万吨以上。
英国轮船业有太古、怡和洋行在青岛设立分公司;美国有大来洋行、祥泰洋行经营青
岛航线。同时,德国在青岛修筑台柳路等16条道路,将汽车运输引入青岛,垄断了青
岛的公路运输业。
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 控制了与经济密切相关的港口、 海关、铁路、邮电等。
1915年7月正式恢复航运,航运势力急剧扩张,先后有日本邮船会社、大阪商船会社、
大连汽船会社、日清汽船会社、日本岩城商会、福岛洋行、日本协信公司、三井物产
会社、阿波共同会社、日商国际运输株式会社等15家航运机构在青岛经营海上运输。
这一时期, 英、法、德、美等国的轮船公司由青岛至北美的航线有7条,营运船舶69
艘。通往欧洲的航线8条,营运船舶75艘;至中国沿海口岸航线11条,营运船舶62艘。
北洋政府统治和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统治时期,出入青岛港的外国船舶以日本的
最多,英、德、美、挪威等国家次之。1930年,青岛对日、欧美等国远洋航线全部为
外国轮船公司垄断。1929~1932年平均每年入港船舶2100艘左右,其中日本占近50%。
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日本侵占当局对青岛的铁路运输、海上航运和公路运输进
行全面控制,并通过胶济铁路和青岛港掠夺中国资源,运送军用物资。出于战争的需
要,日本又修建了城阳至蓝村、青岛至威海等多条公路,并在青岛成立了华北交通株
式会社青岛自动车事务所、营业所,大量日本汽车涌入青岛,基本垄断了青岛的公路
客货运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