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品收购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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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958年,省市外贸一体化阶段,出口商品的生产收购均由外贸专业公司统
一实施,此后青岛市的出口商品收购额,年平均约占全省出口商品收购总额30%~35
%, 有的年份达40%以上。1961年,青岛市出口商品收购总值达到全省的66.14%。
青岛被列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并被批准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之后,
青岛市的出口商品生产和收购额都得到持续快速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共完成
出口商品收购值92.11亿元, 比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增长98.38%,平均年递增17.92
%。其中,1990年完成22.62亿元,比1989年增长18.38%。在全部出口商品收购值中,
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县、胶州市、胶南县和崂山、黄岛区出口商品生产收购增长较
快,1990年出口商品收购总值达13.19亿元,占全市出口收购总值的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