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储 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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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机构 1955年3月,山东省物资供应局在青岛设立物资供应转运站,负责大连、
上海经海运到青岛、烟台物资的转运工作。1956年2月,该站改为山东省物资供应局青
岛办事处。1957年青岛市物资供应局成立后,山东省物资供应局青岛办事处撤销,并将
其青海路仓库移交给青岛市物资供应局。从此, 青岛市物资储运工作由物资供应局储
运科负责。1962年10月起, 青岛市物资部门开始设立专业经营机构。1963年4月12日,
在原青岛市物资供应局储运科的基础上成立了山东省仓储公司青岛市公司, 主要承担
青岛市物资系统金属材料、化工轻工产品、机电设备产品和部分建筑材料的储存运输
任务, 对全市物资部门的仓库进行统一管理。1964年山东省仓储公司青岛市公司拥有
三处仓库, 即青海路仓库、大沙路仓库和沙岭庄仓库。库房总面积4 633平方米,料棚
2000平方米,货场25000平方米;拥有汽车3部、三轮汽车3部、吊车2台;共有职工145人,
其中管理干部57人、工人88人。办公地点在大成路92号。1965年贯彻全国储运工作会
议精神,将山东省仓储公司青岛市公司改称山东省青岛市物资局储运公司,办公地点迁
至大沙路16号。
1971年,新建的莱西战备仓库交储运公司管理。同年,储运公司又接收了化轻公司
移交过来103处、202处两个仓库以及建材、化轻、机电、木材4个公司移交的8部运输
车辆。至此, 青岛物资系统除燃料、木材两个公司的货场以及建材公司的板桥坊仓库
自行管理以外,其他所有仓库都由储运公司统一管理。储运公司汽车队实行独立核算,
负责全系统的运输任务。各专业公司定期向汽车队提报运输计划, 由汽车队统一安排
车辆运输。至1973年, 储运公司共有职工500多人,拥有1个汽车队、7处仓库、计52栋
库房,有效仓储面积达38800平方米。
1976年, 山东省青岛市物资局储运公司改称青岛市储运公司。1979年为进一步加
强储运工作, 试行仓储管理体制改革,打破统一管理储运工作的局面,将储运公司大部
分仓库划归专业公司管理,储运公司只保留两处橡胶库房和一个汽车修配厂,不再承担
物资系统各种物资的储存和运输任务。从此, 青岛市物资部门储运工作由各专业公司
对口直接管理。1981年10月, 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撤销青岛市储运公司,原储运公司
管理的两处橡胶库房交给化轻公司管理,汽车修配厂交给金属公司管理,职工分配到金
属、木材、化轻、机电、建材等专业公司。
仓储管理 1963年山东省仓储公司青岛市公司成立后, 受山东省仓储公司和青岛
市物资供应局双重领导,统一经营青岛市物资系统金属、机电、化轻、建材4个公司的
物资储运业务。仓储业务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仓储公司制订的《关于仓库收费标准的
暂行规定》,并以以收抵支、收支平衡、逐步降低为原则。在仓储管理上,执行该公司
制订的《全省仓储管理办法》。1964年,针对仓库统一管理后仓储工作出现的“三多、
三慢”(即差错多、环节多、车皮落空多;单据传递慢、配料慢、托收慢)问题,储运公
司从建立仓储管理制度入手,改进仓储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主要开展
“五好仓库”竞赛活动,对现有仓库、场地进行全面规划和合理布局,实行分类划区、
定点定位、合理堆码制度,使仓库面貌显著改观,达到了统一、整齐、美观、科学、合
理、安全、易进易出的要求。在物资存储环节上, 建立了入库验收制度、出库复核制
度、小票交接制度、三清(数量核清、规格弄清、数点清)制度、班前交待班后检查制
度、劳动记算制度和到货检查制度, 使仓储管理开始走向正轨,仓储业务不断增加,年
吞吐量达14万吨。1964年,山东省仓储部门提出“学大庆、超铁西,要与青岛比高低”
的竞赛口号,青岛仓储工作成为全省仓储部门学习的标杆。
1976年,山东省物资系统储运工作会议在青岛召开,这是“文化大革命”后山东省
物资系统召开的第一次储运工作会议。会上, 对今后储运工作提出了要求。青岛物资
系统结合会议精神,把加强仓库管理,提高仓库业务、技术管理水平作为仓储工作的重
点,狠抓了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1978年参加了山东省岗位练兵表演,取得了较好
成绩。仓储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仓储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事故差错率减少到最低
限度,当年物资吞吐量达到20万吨。1979年仓储管理体制改革后,仓储工作得到进一步
加强。随着经营作风的转变和机械化、半机械化作业的实施,物资仓储能力大大提高,
1980年全系统完成物资吞吐量271万余吨,是1978年的13倍。
1986年4月, 山东省物资局下发了《关于调整物资仓储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提
高了仓储收费标准。5月1日,青岛市物资系统开始执行新的仓储业务收费标准。
1985年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仓储管理也显得日益重要。1985~1987
年, 在市属专业公司13个库场中,以百分计评的方法,全面开展了全优仓库(货场)竞赛
活动。1986年, 在县(区)物资局专业公司仓库也开展了这项活动。以基础工作、文明
生产、经济效益三个方面16个项目为竞赛内容, 年末考核在95分以上者, 为全优仓库
(货场)。1985年金属公司仓库、机电公司仓库、化轻公司103处被评为全优仓库。
1988年, 在全优仓库竞赛基础上,深入开展先进仓库管理达标活动,制订严格的达
标标准和考核细则。将达标的标准作为库、场升级的标准,每年组织考核,现代化管理
水平和物资仓储能力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1990年,全系统完成物资吞
吐量566.4万吨,盈利200余万元,创历史最好水平。
运输工具与维修保养 青岛市物资局管理的物资,大多数为笨重物资。经营初期,
机械化程度很低, 物资搬运大部分依靠肩抬人扛、小车推,劳动强度大,工作效率低。
1976年山东省物资储运工作会议上提出: 物资仓库要用3~5年的时间实现装卸运输机
械化和半机械化。此后,青岛物资系统积极进行技术革新,不断增加运输机械设备。进
入80年代, 现代化运输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至1990年底,全系统共有卸煤机4台、载重
汽车109辆、 移动式超重设备15台、铲车31台。金属材料、木材、煤炭等大宗物资的
验收、码垛、装卸作业基本实现了机械化, 物资运输任务除煤炭、木材统一由交通部
门承担外,其他物资都由各专业公司汽车队负责运输。1979年以前,青岛物资系统的运
输车辆、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由储运公司汽车修配厂承担。
1979年以后各专业公司相继成立汽车队, 负责本公司车辆、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1990年全系统共有车辆、机械设备维修人员55人,基本做到小修不出门,既节约了资金,
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录一

重要仓库简介

金属仓库 位于沧口区四流中支路8号。 该库由青岛市建设局拨地125.914亩,
1965年施工,1968年全部竣工投产使用。总占地面积71860平方米,其中板管库1栋、计
3300平方米;有色金属库2栋、计5000平方米;优质钢材库1栋、计2500平方米,4处库房
合计1.08万平方米。露天货场71895平方米, 料棚9639.65平方米,最大库存量为2.7万
吨。配有龙门吊、行吊、铲车、车床等机械设备,铁路专用线1条,有效长度为720米。
该库按金属材料品种划分为型钢区、板管区、线材区、优钢区、有色区和生铁区。
物资储存分为库房、露天两种形式。实行专人、专物、专库“三专”保管制。库内设
机械维修组和衡器维修组,负责起重设备的大、中、小修和保养以及磅称的维修保养。
1979年,储运公司将该库移交给金属公司管理。1981年实行独立核算,经济效益和
社会效益不断提高。在1985年全系统全优仓库评比中获得第一名。1988年, 仓库开始
开展先进仓库达标活动,仓储管理进一步加强,储运能力不断提高。1990年完成物资吞
吐量34.4万吨,实现利润68.3万元,被评为山东省物资系统先进仓库。
机电公司大沙路库 原储运公司第二仓库的5、6、7、9号库, 位于大沙路16号。
大沙路库是1957年由青岛市城建局拨地、山东省物资供应局投资、山东省粮食厅工程
队施工修建的。1979年储运公司将大沙路库分给化轻公司和机电公司。机电公司大沙
路仓库占地总面积为27900平方米。建有库房4栋、计4641平方米, 露天货场2000平方
米。 1980年新建库房2栋、计2270.96平方米。1990年该库共有库房7栋、计6900平方
米,露天货场2000平方米,料棚500平方米,最大库存量达1.1万吨。
该库1、3号库储存电工仪表产品, 2号库储存工具轴承产品,4、6号库储存统配机
械产品,7号库储存电线产品。露天货场储存电力变压器、大型阀门、空压机和汽车等
大件物资。 库内配有吊车、铲车、刨床、台钻等机械设备。1986年仓库吞吐量达3.2
万吨,比1980年增长47.36%。1985~1986年连续两年被评为青岛市物资系统全优仓库、
山东省物资系统先进集体。1986~1989年, 仓库吞吐量连续4年创历史最好水平,1989
年达4.5万吨,实现利润40.28万元。
化轻公司大沙路库 原储运公司第二仓库1、2、3、4、5、8号库, 位于大沙路14
号。1979年,储运公司将该库移交给化轻公司管理。化轻公司大沙路库占地面积25180
平方米,建有5栋库房、计7540平方米,料棚3个、计255平方米,最大库存量4880吨。该
库主要存放非危险性化工原料和橡胶制品, 库内配有叉车、传输机、少先吊等设备。
该库自1979年以来, 不断强化仓储管理,狠抓仓储人员业务技术培训,储运能力和仓储
管理水平逐年提高。尤其是1985年以后,仓库不断强化优质服务,坚持利用业务时间发
货, 为用户送货上门,受到用户的好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提高。1985~1987年
连续3年被评为青岛市物资系统全优仓库,并多次被评为青岛市物资系统和山东省物资
系统先进集体。
103处 是青岛市重要的危险品仓库。 地址在崂山李村上王埠东山。该库是1953
年青岛市特种物品仓库委员会为解决青岛市区危险品、火工产品的储存问题而组织商
业、供销、水产、城建、外贸、橡胶二厂等18个单位共同投资兴建的。第一期工程于
1953年3月动工, 建成库房10栋, 之后又分别于1959年、 1963年、1964年、1966年、
1972年、1974年6次扩建库房。总占地面积169164平方米, 库房34个、计4018平方米,
料棚1个、计368平方米,最大库存量为1870吨。
该库建库初期,由青岛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管辖,后移交给中国化工原料公司山东省
青岛批发站管理。1965年4月, 市物资局化轻公司正式接收了王埠危险品库。1966年,
山东省物资厅命名该库代号为“鲁字103处”。1971年1月至1979年4月, 103处由青岛
市储运公司统一管理,1979年4月改归市化轻公司管理。
103处主要储存青岛市及驻军的火工产品、 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武器弹药军用物
资等。因该库的特殊性, 103处严格执行保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先后由经济民警
队和部队负责警卫任务。
103处坚持严格的仓储管理制度,不断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先进仓库竞赛、
达标活动, 仓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1985年在青岛市物资系统全优仓库竞赛中被评为
全优仓库。
202处 是青岛市重要的三酸两碱(硝酸、硫酸、电池酸、纯碱、烧碱) 中转供应
仓库, 位于沧口区孤山金沙路14号。始建于1964年,原称孤山贮罐仓库,当时占地2000
平方米,仅有50吨硝酸罐1个,主要任务是分装硝酸小包装,供应青岛市零星用户。1966
年4月山东省物资厅对全省物资部门重要仓库统一编号,改称代号“鲁字202处”。
1970年在库内建造浓硫酸储罐3个,每个容量90吨,同时开始储存其他腐蚀性物品。
之后,又建造了2个90吨硫酸贮罐、1个60吨硝酸贮罐。1982年新建库房1273平方米,存
放化建站的工程塑料等,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1990年底,202处仓库共占地10874平方
米,库房2栋、计1273平方米,贮酸罐7个,容量2871立方米。
202处除负责硝酸、硫酸液体物资的分装供应外,还负责青岛市工业生产所需的蓄
电池硫酸供应。60年代,因青岛不能生产电池酸一直由南京用陶坛运进。1970年,技术
人员在库内试制电池酸获得成功。从此, 青岛市所需的电池酸由该库生产。开始日产
200公斤, 随着技术不断改造革新,产量逐年增加。1990年增至日产1.5吨,基本满足了
青岛市的需要。
1971~1990年, 202处仓库进行了多项技术革新和技术发明:(一)由压缩空气卸酸
改用酸泵;(二)用塑料管代替胶管;(三)设计使用推酸车;(四)法兰盘间采用塑料垫料;
(五)硫酸、硝酸自动灌装控制系统。其中硫酸、硝酸自动灌装控制系统获得青岛市现
代化管理和技术成果一等奖和物资部科技进步成果三等奖。
随着青岛市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提高,202处的吞吐量快速增长。
仅硫酸即从1964年的每月吞吐量120~180吨增长至1990年的月均吞吐量500吨。 1990
年该库吞吐量为17000吨。
202处仓库组建后,由市化轻公司领导。1971年移交市储运公司统一管理。1979年
4月又重归市化轻公司管理。由于该库存放危险、有毒物资, 属特种物资仓库,因此先
后制订多项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严格奖罚,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