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企业升级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2&A=32&rec=48&run=13

1987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家物资局《关
于加强物资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青岛市物资局制订了《关于加强企业管理,做
好企业升级工作的意见》, 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了“抓管理、上等级、全面提高企业素
质”的活动。这是继企业整顿之后, 推动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素质的又一重要决策。
1989年青岛市物资局根据国家物资部《国家二级物资企业管理工作基本要求》的原则
规定,参照国家二级农机供应企业考核细则,制订了《国家二级物资企业管理工作基本
要求考核细则》。同时, 为加强行业管理,提高县级物资企业的管理水平,还制订了市
级先进企业标准, 在系统内全面开展企业升级工作。市直各专业公司对照国家二级物
资企业升级标准和考核细则, 县级公司按照市级先进企业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自查,通
过查差距、定措施,强化了各项管理基础工作,逐项落实升级指标。1990年经物资部考
核并报请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核准,青岛市物资系统共有4个公司被评为1989年
度国家二级企业, 分别是青岛市金属材料公司、青岛市机电设备公司、青岛市化工轻
工公司、青岛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同时, 青岛市机电设备公司和青岛市化工轻工公
司还晋升为国家二级档案企业。1990年,青岛市物资局对部分县级公司进行了考评,基
本达到市级先进企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