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物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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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构成 青岛市物资资源构成主要包括国家资源、省资源、地方留成资源、市
外汇进口资源、地产品资源。
1970年以前,青岛市工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主要由国家统一分配。70年代以后,随
着计划管理体制的改革, 国家对用途单一、产需比较稳定的以及行业配套性强、矛盾
不大的物资下放给省管理,统配、部管物资逐步实行在国家统一计划下,地区平衡、差
额调拨、品种调剂、保证上缴的办法,青岛市资源构成中,山东省分配的物资比例增大。
随着青岛市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物资需要量逐渐增加,靠国家分配的物资已远远不能满
足需要, 市物资局开始大力组织地方资源和其他自筹资源作为补充。中共十一届三中
全会以后, 特别是1984年中央《关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逐步缩小指令
性计划, 扩大指导性计划”以后,物资资源各渠道之间关系发生了变化,青岛市地方资
源和其他自筹资源所占的比重日趋加大。
平衡计划 物资平衡工作是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重要内容。物资平衡主要是通过
编制物资平衡表来进行的。平衡表按单项物资编制,又称物资平衡计划,由资源与需要
两部分组成, 反映一定时期物资的来源和物资的使用方向。青岛市的物资平衡计划由
市计委对计划范围内的物资资源和需要数量进行清理、落实、审核、汇总, 将物资资
源和需要进行平衡,在此基础上,按物资的使用方向分配。
1983年为了加强宏观管理,便于搞好社会总需求和总资源的基本平衡,国家计委印
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计划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试编全国煤炭、钢材、木材、水泥
等重要产品的综合计划, 并拟定了综合物资计划初稿。综合物资计划是包括国家统配
资源、地方和各部门管理资源以及企业自行支配的资源在内的全社会供需平衡的物资
平衡计划。综合计划初稿由三部分组成:(一)全社会的物资供需平衡;(二)国家统配资
源的供需平衡; (三)各级地方和部门管理的资源的供需平衡。1984年山东省试编综合
物资计划, 青岛市计委按照山东省计委要求,试编青岛市综合物资计划,编制的品种逐
步增加, 主要有钢材、纯碱、烧碱、橡胶、木材、生铁、煤炭、重油、铜、铝、锌、
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