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物资分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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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纳入计划管理的物资品种较多,不可能统一由一个部门来管理,根据各种物资
在国民经济计划中的重要程度和产销特点, 划分为国家统一分配物资、中央各部门统
一分配物资和地方管理物资, 实行分级管理。国家统一分配物资,简称统配物资,这类
物资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资料, 由国家计委统一分配。中央各部门统一分配
物资, 简称部管物资,这类物资在国民经济中虽不如统配物资重要,但产品也面向全国
以及属于专业性的专用产品和中间产品,由各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平衡分配,经主管部
门批准下达。1962年以后,各部成立专业公司,部管物资中的一般原材料、燃料和机电
产品由物资部门各专业公司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专业公司或供销机构负责分配, 这类
物资又称公司管理物资或部管二类物资。地方管理物资是指除统配、部管物资和商业
部统一经营的一、二类商品以外的其他生产资料,又称三类物资。
统配、部管物资品种,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情况,国家不断予以调整。为了划分物
资分配权限和分工,国家制定了物资分配目录,以表格形式具体体现物资的分级分工管
理和物资分类情况, 其内容包括编号、产品名称、计算单位、主管分配部门等。青岛
市对物资的分配管理基本上采取与中央对口管理的原则, 统配物资由青岛市计划委员
会负责综合平衡、分配,部管物资由对口的生产主管局平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