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市级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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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3月, 山东省物资供应局在青岛设立物资供应转运站,负责大连、上海经海
运到青岛、烟台的物资转运工作,编制5人,于5月3日对外办公,办公地点在青岛市天津
路24号。1956年2月5日,青岛转运站改称山东省物资供应局青岛办事处,办公地点在青
岛市冠县路88号。1957年8月12日,根据中央及山东省人委关于把各地物资机构建立起
来的指示精神,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青岛市物资供应局。9月1日,青岛市物资供
应局正式对外办公,山东省物资供应局青岛办事处同时撤销,原办事处的经营业务及人、
财、物全部移交给青岛市物资供应局。该局具有行政管理与供应业务双重职能, 受青
岛市计划委员会领导,为事业编制。其主要任务是:在国家计划基础上正确合理地组织
地方企业物资技术供应, 负责对厂矿申请物资进行收报、运转、保管、使用、调节储
备, 并实行监督,促进节约,保证青岛市的生产建设需要。青岛市物资供应局共有编制
50人, 设秘书、综合、供应、财务、储运、平衡6个科。1958年,市物资供应局办公地
点迁至广西路47号。
1959年,青岛市人委根据山东省人委精简机构压缩编制的通知精神,将青岛市物资
供应局划归青岛市计委, 作为市计委的一个职能部门。1月26日按青岛市人委通知,青
岛市物资供应局改称为青岛市计划委员会物资供应局。其职责范围不变,机构设置为:
秘书科、计划科、财务科、五金科、建工机电科、轻化燃料科、储运科、监察科和零
销处, 编制101人。其主要任务是:(一)综合平衡编制全市的物资分配供应计划和订货
计划,领导和指导青岛地区的物资供应业务工作;(二)掌握全市统配物资的订货、平衡
分配,办理中央一竿子插到底以外的物资及部门的订货、供应,并组织协调各部门进行
订货工作; (三)挖掘物资潜力,做好调剂工作,密切配合计划、生产、基建等部门做好
产、供、销平衡工作;(四)制定有关物资管理制度和办法,研究和组织物资的节约和代
用;(五)管理省市储备物资;(六)办理国外订货工作;(七)办理小额订货和供应。
1960年5月,国家经委成立了物资管理总局,对物资管理实行“块块为主,条块结合”
的集中统一管理办法,并要求健全各级物资机构和供应网络。1960年9月4日,中共山东
省委根据中央指示精神,批准省物资供应局在各地、市设立供销办事处。11月17日,山
东省物资供应局青岛供销办事处成立, 办公地点在中山路31号。办事处为省物资供应
局的派出机构,业务上由省物资供应局直接管理,但政治工作和党的组织关系由中共青
岛市委领导。
1960年12月,青岛市人委将青岛市计划委员会物资供应局改为行政管理机构,主要
负责全市各行业的物资管理工作。另外成立物资供应站,为具体业务机构,在物资供应
局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物资的收购、分配和供应工作,编制为106人。
1961年4月1日, 根据上级指示,青岛市物资供应站撤销,其对外业务由市计委物资
供应局继续办理, 并确定科室设置为金属材料科、轻化燃料科、建材机电科、物资调
剂科、财务会计科、计划统计科、储运科和秘书科共8个科。
1962年5月,根据上级指示,撤销青岛市计划委员会物资供应局,对外经营的全部供
应业务合并于山东省物资厅青岛供销办事处办理。1962年9月,根据中央加强物资集中
统一全面管理的方针,经市人委批准成立青岛市物资局,内设秘书科、人事科、计划科、
财务科、业务科, 行政编制26人。办公地点在广西路47号。山东省物资厅青岛供销办
事处于1963年1月正式撤销。为了更好地为生产建设服务, 自1962年10月1日起物资部
门开始着手建立物资经营机构,与行政机构分设。到1963年4月先后建立起中国金属材
料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公司、中国机电设备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公司、中国化工轻工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公司、中国建筑材料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公司, 中国木材公司山东省青岛
市公司、山东省青岛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山东省仓储公司青岛市公司七个专业公司,
总编制为593人。
1963年7月,中国木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公司接收了青岛市煤建公司经营的木材业
务。1965年1月,中国建筑材料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公司又接收了青岛市煤建公司经营的
灰沙业务(沥青除外) 。1964年12月,山东省仓储公司青岛市公司更名为山东省青岛市
物资局储运公司,于1965年1月1日起用新名称对外办公。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 青岛市物资局的机构遭到破坏,职能科室被撤销,各项工
作濒于停滞。1967年7月,办公地点迁至广西路1号乙。
1968年9月, 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青岛市物资系统革命领导小组,下设抓革
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生产指挥部下分几个业务小组。1970年2月改称青岛市物资局
革命委员会,下设政治办公室和生产办公室,撤销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
1970年11月,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物资体制改革的通知》精神,市物资局革命
委员会通知所属专业公司一律改称为青岛市物资局××公司革命委员会。 1974年4月
成立青岛市工业燃料公司,作为市物资局革命委员会的一个直属公司,负责青岛市工业
生产用煤的供应管理。1976年2月,青岛市物资局革命委员会所属各公司的名称不再冠
以“物资局”字样,改称青岛市××公司革命委员会。
1976年9月,青岛市物资局革委会的职能科室开始恢复,局机关下设六个科室:办公
室、知青办、保卫科、财务科、计划科和业务科。1978年5月1日, 青岛人造板厂由轻
工业局划归市物资局领导,以便于归口管理,搞好木材的综合利用。1978年6月14日,根
据青岛市革委“关于建立市统一的燃料管理机构的通知”, 将商业所属的青岛市煤建
公司以及所属批发、零售店(包括合作店) 和液化气业务移交给市物资局。同年12月6
日, 市物资局所属的市工业燃料公司与市煤建公司合并,成立青岛市燃料公司,负责全
市燃料的供应管理。
1978年11月,青岛市物资局革命委员会改称青岛市革命委员会物资局,成为青岛市
革委的一个派出机构。
1979年10月, 中共青岛市委决定将市物资协作办公室改为青岛市革委计划委员会
物资协作办公室, 设在市物资局,对内为物资协作科,编制10人,列企业费开支;将青岛
市增产节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资局,对内为市物资局一个科。1980年9月5日,青岛
市革命委员会物资局恢复原名称青岛市物资局。1982年4月3日撤销设在市物资局的市
计划委员会物资协作办公室,成立青岛市经济协作办公室,归市计委领导。同时决定青
岛市计划委员会金属回收办公室归市物资局领导,编制暂定为10人。
1984年10月,青岛市物资局为适应“改革、开放、搞活”新形势的需要,重新调整
了科室,调整后的机构为:党委办公室、组织科(与老干部科合署办公)、纪委、秘书科、
保卫科、财务物价科、计划业务科、企业管理科、劳动工资科、职工教育科、基建办
公室、工会、团委, 编制53人,实有职工60人。1985年,老干部科与组织科分开办公。
同年10月5日成立青岛市物资贸易中心,为市物资局的直属公司。
1986年,市物资局增设宣传科、审计科。1987年2月,撤销党委办公室和秘书科,改
设办公室和行政科。1987年底,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内部机构再次进行了调整,设办公
室、组织处、宣传教育处、纪委、老干部处、计划业务处、企业管理处、劳工保卫处、
财务物价处、行政基建处、工会、团委。1988年, 成立人事处,与组织处合署办公;成
立监察处, 与纪委合署办公;成立市场处和配套办公室。1989年,市物资局成立党委办
公室,与办公室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撤销宣传教育处,成立宣传处、教育处。1989年2
月22日,成立青岛市基建物资配套承包供应公司,为市物资局直属专业公司。1990年12
月7日, 为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的供应,成立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物
资公司,为市物资局直属专业公司。同年,市物资局原老干部处与组织人事处合署办公;
成立审计处,与财务物价处合署办公;成立青岛物资信息中心和青岛市物资局教育中心
(教育中心加挂市物资局党校牌子) ,为市物资局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自收自支,编制分
别为16人和15人。
1990年底, 青岛市物资局机关实有职工81人,机构设置为: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宣传处、纪委监察处、老干部处、计划业务处、外资企业物资供应处、企业管理处、
劳工保卫处、财务物价处、审计处、行政基建处、体制改革办公室、双增双节办公室、
配套办公室、工会、团委、教育中心、金属回收办公室、物资信息中心。办公地点仍
在青岛市广西路1号乙。市物资局作为市政府管理全市生产资料流通的职能部门,主要
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 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
物资进行综合管理,发展计划指导下的生产资料市场,搞活物资流通。市物资局有10个
直属专业经营公司及1个生产企业,分别为市金属材料公司、市化工轻工公司、市机电
设备公司、市木材公司、市建筑材料公司、市燃料公司、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市物
资贸易中心、市基建物资配套承包供应公司、市外商投资企业物资公司和人造板厂。
市直物资系统共有职工489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