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信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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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的物资信托服务业是60年代初针对全国流通渠道不畅、采购人员“满天飞”
的情况应运而生的,其主要形式是“四代一调”,即代购、代销、代加工、代托运和调
剂业务,是青岛市物资部门为生产企业服务的一种主要形式。自60年代至80年代初期,
信托服务业主要由青岛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承担。80年代后期开始, 青岛市物资系统
的其他专业公司也积极开展此项业务。
1963~1966年青岛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成立初期, 主要以为用户代办三类物资为
主,开展调剂串换,按区划片成立服务队,深入用户,上门服务,为企业解决少、小、难、
急的物资, “四代一调”业务发展迅速。仅1964年,“四代一调”总值就达1635万元,
四代业务5074笔,调剂各类物资25473吨;全年召开大小型物资调剂会议15次,为企业处
理积压物资总值330.8万元。小型角钢是全国短缺物资,生产资料服务公司通过代加工,
将长期积压不能用的废次钢材安排加工成小型角钢, 为青岛市47个单位解决了生产维
修困难。 “文化大革命”初期, 生产资料信托服务业作为资本主义经营方式被批判,
“四代一调”业务受到较大冲击。1972年全国物资工作座谈会重新肯定了生产资料信
托服务业,“四代一调”业务开始恢复并不断扩大。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随着“改革、开放、搞活”方针的贯彻落实,“四代”业务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青
岛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的业务有了较大发展,代办物资额逐年扩大,同时开展了自营业
务和多种经营,不仅满足了青岛工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而且也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1984年恢复和参加了由全国十几个重点城市组成的全国服务网和全国服务公司信息中
心, 与烟台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共同发起组建了胶东半岛23个毗邻市县的“鲁东信息
网”, 使购销渠道延伸四面八方,委托代办物资流通快、环节少,有力支持了全市工农
业生产和乡镇企业的发展。1984年成交业务175笔、877万元, 成交钢材2422吨、木材
9035立方米、汽车45辆、拖拉机6台,受到国家物资局综合管理司、山东省物资局的表
扬。1984年以后, 随着自营业务的逐步增加,“四代”业务逐渐减少。1987年,生产资
料服务公司发挥服务优势, 重点开展了建筑机械设备、钢模板、钢模架的租赁业务。
至1988年底,共投资500万元,租赁钢模板5万平方米、脚手架钢管500吨、配件50万个、
钢支撑5000支、门式脚手架5000片、脚手板5000块, 为建筑单位节约了大量的木材和
资金。
青岛市信托服务的生产资料主要有:国家允许进入市场流通的工业品生产资料,工
业部门和生产企业有权自销的产品, 以及物资、商业、外贸和其他部门非计划供应的
物资、各单位有权处理的超储备积压物资等。
根据国家物资局、物价局和山东省物资局、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青岛市的
具体情况, 青岛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的收费标准和作价办法是:(一)代购:向委托方收
取物资总值的1%~2%。(二) 代销:以实物代销者,按销售物资总值的2%收费;以资料代
销者, 按1%收费。(三)代加工:按进销价处理的,以销价计算收费5%;按加工计算的,收
加工费3%。(四)代托运:按运杂费总值计算,向委托方收取运杂费5%。(五)生产资料服
务公司之间的委托服务收取的服务费,按委托和被委托方各收50%分成。(六)信托服务
的物资成交价格,由供方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执行,生产资料服务公司严格把
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