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木材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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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青岛市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生活对木材的需求量相当有限,加之私营木材
工商业的竞争, 国家所有制木材市场呈现产大于销的现象。青岛国家所有制木材行业
的库存较大, 但建筑木料又显不足,时有脱销,适销树种短缺而一般树种积压。为了保
证对国民经济恢复有重要作用的部门的需求,大力推销一般材种,青岛煤建器材公司派
人深入市场调查,想办法推销了大量滞销木材。另外,为了压缩库存,加速资金周转,将
一般用材供应私商,扩大经营范围,并在市郊各县(莱阳、胶县、高密等)建立木材经营
处, 一方面支援农村的合作化运动,一方面扩大木材的推销市场。在市区,采取赶大集
的形式, 按各企业职工的需求制成各种成品、半成品的家具等进行推销。1952年实际
销售木材数量达51370余立方米,减少了库存,加速了资金周转,提高了盈利。
1954年,木材公司贯彻“为生产和人民消费日益增长的需要服务”的方针,在供应
工作中对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用材做到保证供应,并调剂了公需民用木材,活跃了市场,
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当年共销售木材65000余立方米。
1956年开始, 工农业生产得到飞速发展,全国木材的需求量剧增,由历年来的进大
于销、积压严重的情况变为供应紧张的局面。青岛市木材公司开始执行按计划销售的
方针, 对需要木材的部门实行归口供应,建立基建、维修、渔业等专用木材项目,按需
分配,稳定了青岛市的木材市场,支援了全市的工农业生产。
1963年,木材公司开展按需加工供应成材、成品、半成品业务,并专门组建加工科
开展委托加工业务,即根据客户需要给予加工定制,并在青建木厂、锯材二厂、第一和
第二木材加工厂开辟加工点。1964年共加工原木47473立方米, 其中等内原木30237立
方米, 综合出材率达86.68%, 出等内材75.98%; 等外原木4933立方米, 综合出材率为
74.26%,出等内材41.50%;薪炭材2303立方米,综合出材率为65.08%,出等内材12.37%。
全年通过成材、成品、半成品供应,共节约木材4081立方米。
为了提高供应质量,青岛市木材公司派人“送单上门,取款上门”,开展上门服务。
1964年共上门服务3084户次, 调剂变更材种4372立方米; 送单上门136户次,计木材
4100立方米。此外还开展代办运输业务, 解决了需材部门多次往返的麻烦。全年为
青岛市代办运输128户次,木材3000立方米;代外地办理运输8户次,计木材201立方米。
1965年, 鉴于木材资源不足的状况,木材公司大力开展了木材节约工作。1967年初,公
司从木材制箱综合加工厂转来设备、人员组建大锯车间, 开展代加工制材业务。70年
代,节约代用仍是供应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业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木材需求量日趋增加,
国内资源严重不足。自1979年下半年开始供应进口木材。根据资源变化情况以及对外
开放、对内搞活政策的进一步贯彻,木材公司相应调整了供应组织形式,将六项木材指
标划成中央划转、基建材、包装材、生产维修四个供应片。1983年系统开展了“四代
一调”业务, 即代用户开单、代办托运、代办交款、代加工,做好串换调剂工作,当年
共办理“四代一调”业务2.5万次,木材总计达37700立方米,供应水平显著提高。1985
年, 木材公司“四代”业务共完成1358笔、计木材91174立方米,串换调剂37笔、木材
2035立方米。1985年以后, 市木材公司积极开展联营,扩大购销渠道,提高供应水平。
1987年与中国木材公司联营成立了中国木材公司青岛供应站, 当年从中国木材公司进
货71000立方米,经营木材42857立方米,销售额达1436万元。1988年购进的计划外木材
占全年木材供应量的68%, 比1987年增长39.2%。1986~1990年重点保证了青岛市重点
工程建设和重点企业的木材供应, 累计供应木材65535立方米,其中仅供应黄岛电厂和
引黄济青工程就达40555立方米,供应市重点企业木材13226立方米。同时,市木材公司
坚持优质服务,采取下厂服务、预约登记、送货上门等服务措施,并不断增设零售网点,
先后设立计划外木材销售点和胶合板零售点, 并举办了3次计划外木材现场交易会,明
码标价,自由选垛,当场提货,方便了用户,扩大了销售,增加了经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