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化轻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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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 杂货铺大都兼营染料等化工产品。青岛建置后,始由日本商人开设洋行,输
入化工商品。1913年开始有了中国商人专营化工产品的店铺,但多系前店后厂,小本经
营,无力与外商竞争。从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到解放前,化工商品进口、生产和市场销
售先后被日商、美商等操纵垄断,民族工商业难以发展。1945年,青岛共有经营化工产
品的民族工商业户190家, 1947年又纷纷倒闭歇业。至青岛解放前夕,尚能支撑门面的
商号已寥寥无几。
解放初期, 青岛市化工工业基础较差,社会对化工材料的需求量也不大,当时化工
原料主要由商业系统的化工原料公司和部分私营商业企业自由购销。随着国民经济的
发展,国家将重要化工产品列为统配部管物资。1958年以后,青岛市化工工业得到了较
大的发展。为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贯彻中央自上而下“集中统一,全面管理”的物资
工作方针,1962年12月成立了中国化工轻工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公司。公司成立初期,主
要担负鉴定、收购青岛市各行业清仓积压的化工物资,减少企业生产资金占用,这也是
物资部门集中社会物资资源统一管理的重要步骤。1963年底,收购工作基本结束。
1963年6月,中国化工轻工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公司正式接管了青岛市13家化工企业
的供销业务, 实行统一订货和供应,承担起青岛市所需92种统配物资、100种部管物资
的申请、平衡分配和供应工作。对统配物资由化轻公司编制申请、平衡、分配计划草
案, 由市计委批准执行;部管物资由各主管部门分工管理,生产维修用统配物资的分配
均按隶属关系进行。
1964年,公司对1963年收购的价值70万元的清仓积压物资进行了彻底处理。同时,
改革订货办法,由原企业自己订货改为物资企业统一订货,部属、山东省属驻青企业由
化轻公司就近统一组织供应,解决了企业购销人员“满天飞”的问题。同年,公司对三
类物资的产需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重点企业档案,并将手工业生产的活性白
土等七种物资纳入国家计划。
1965年,公司本着“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经营宗旨,成立了服务队,深入企
业,调查了解产需情况,建立了246个企业的供销档案,充实核对了37个重点企业和重点
品种的物资消耗定额, 实行定点供应。对紧张物资采取分户配料、送货上门以及“死
指标,活供应”的服务方法。
“文化大革命”期间,化轻公司的正常业务受到极大冲击。由于生产下降,供需也
急剧减少, 加之供应体制、供应方式的束缚,公司年进销额均徘徊在1500万元上下,维
持计划内分配供应业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通过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在
体制上逐步转轨,物资流通从分配型向经营型转变,物资企业经营自主权不断扩大。化
轻公司一方面积极扩大资源渠道, 计划内物资抓落实,计划外抓重点,积极主动为用户
调剂串换,另一方面打破地区、行业界限,扩大销售,占领市场。特别是1985年以后,随
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指令性计划分配的物资逐步减少。1989年,原部管分配产
品除纯苯、甲苯、二甲苯、精萘四个品种规定必须订货外, 其余部管分配产品全部列
入调剂产品范围,化轻公司依然担负着青岛市工农业生产所需的无机化工、有机化工、
塑料、火工产品、橡胶、橡胶辅料及橡胶制品等化工原材料的计划、分配、供应和管
理工作, 发挥着物资流通的主渠道作用。1980~1990年,各项经济指标逐年增长,取得
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