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金属材料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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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货 物资分配计划下达后, 要通过订货落实供应规格、型号、品种、供应方式
和时间,由供需双方协商签订供货合同。1962年以前,金属材料由青岛市物资局统一订
货。1962年以后,改由市金属材料公司代替需方与供方签订供货合同。
订货的主要方式是参加全国订货会议和山东省订货会议进行集中订货。订货会一
般分两次召开。第一次是年度计划尚未确定以前的预拨订货会议, 安排在前一年的第
四季度召开;第二次是全年订货会议,在当年第二季度召开。青岛市金属材料历年的省
内订货满足水平为50%~60%,余下的缺口则通过参加全国订货会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签订订货合同时, 遵循的原则是:能就近供应的不就远;能直达供应的
不中转; 能水运的不陆运。合同签订后,青岛市金属材料公司指定专人管理合同,确保
按时到货。合同管理员经常检查合同到货率, 发现未按时到货,及时通过函电催货,必
要时派专人到钢厂催货,历年来,金属材料订货水平一直较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冶金企业对超产钢材有了自销权,为推销本企业的产品,
他们自行召开订货会议。同时计划内钢材逐年减少,为弥补计划不足,物资部门不仅搞
好计划内物资订货, 而且注重计划外资源订货工作,订货水平不断提高,较好地满足了
青岛市工农业生产的需要。 供应原则 物资供应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根据青岛市
不同时期的建设重点, 保证物资供应,千方百计地满足生产需要,促进青岛市工农业生
产的发展。60年代初期, 国家实行“农轻重为序,以粮为纲”的方针,因此金属材料供
应优先安排支农物资。1964年以后, 始终坚持“三先三后”(即先生产后基建,先维修
后制造,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按照统一供应、两级库存、指标到局、供应到厂的政
策, 实行按指标、按品种计划供应。1978年是青岛历史上最干旱的一年。为保证引水
抗旱, 当年供应引水工程用钢材8443吨。1979年以后金属材料供应重点是保证轻纺、
化工生产的需要。80年代后期则是保青岛市重点工程项目、保出口创汇、保名优产品,
对产品销路好、经济效益高、原材物料消耗低的企业优先保证, 择优供应。实行专人
管理,专料专供,单独设立供应台账,并定期走访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在供应中做到数
量、价格、时间“三优先”。1985年保证了青岛市黄岛经济开发区、流亭飞机场、杭
州路立交桥、煤制气、青岛大学等14个重点建设工程所需物资,共供应钢材31254吨。
1988~1989年重点供应了青岛市引黄济青、黄岛电厂和流亭立交桥建设项目, 仅1989
年供应引黄济青和黄岛电厂钢材就达1万吨。1990年对青岛市100多个企业实行包保供
应。定人、定点、定任务, 对企业所需的金属材料从数量、品种、规格、质量、价格
上包保供应, 较好地满足了青岛市重点建设和工农业生产的需要, 全年签订包保合同
126份,供应钢材49736吨、有色金属3828吨。
供应方式
大额直达 小额中转 大额直达供应(包括定点供应)和小额中转供应这两种基本
供应方式从60年代一直沿用到80年代。大额直达供应是指生产企业将生产资料不经过
中转机构直接供应需要单位的一种供应方式; 小额中转供应是生产企业将产品送经需
用单位的过程中,经过中转机构供应的一种供应方式。为减少企业中转费用,国家规定:
金属材料的大额直达部分占总订货量的60%,小额中转部分应占40%。由于青岛市轻纺、
化工、电子、仪器仪表等轻工业门类居于首位,计划用料经常变化,因此对维修和技术
改造用料, 在订货时一般采取企业只提报明细,由物资部门集中提出明细货单订货,从
而使青岛市金属材料的历年中转实际供应数量占总订货量的60%。
1965年, 根据青岛市工业用料的特点,对小额中转部分实行了凭卡供应,即由原来
的小额合同一次供货改为随时供货。金属材料公司将企业钢材、有色材料的分配指标
按品种填在供应卡上, 企业随用随要。品种规格还可以调剂使用,指标用完,可以预拨
垫借,年终一次结算,大大方便了企业。
服务队和门市网点 1965年为贯彻“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方针,金属材料
公司成立了生产服务科(即服务队)。主要职责是深入企业,上门服务,及时了解企业需
求情况, 为企业解决少、小、难、急问题,搞好供应工作。服务队有专职队员7人、兼
职10余人。服务对象为全市570家大、中、小企业,遍布青岛市市南、市北、台东、台
西、四方、沧口六个行政区。由于地区分散, 企业多,人手少,在服务区域上实行划片
包干,在工作方法上实行“三定、一参、三上门、四管、五深入”,并做到了“五个有
数”。“三定一参”是指定人、定厂(或行业)、定任务;结合工作需要,参加工厂生产
劳动。“三上门”即服务、送单、送料上门。“四管”是指管供、管用、管节约、管
调剂。“五深入”即深入车间、仓库、供销、计划和技术部门,从而做到对生产进度、
设备状况、消耗定额、仓库存量、周转期心中有数。服务人员人手三种手册, 一是企
业多余材料登记表,二是企业急需材料登记表,三是下厂为企业解决材料登记表。同时
每人手中一份物资调拨单,对企业的少、小、难、急问题,服务队员有权当场开单或从
企业间互相调拨。公司制订了《服务队员守则》,作为考核服务队员的标准。
为更好地发挥服务队的作用,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1965年开始建立重点企业档案,
当年建起104份。企业档案对企业产品、规模、生产任务和材料消耗定额逐一登记,使
服务队员全面掌握企业用料情况,确保随时做好供应。同时建立了电话配料制度,如企
业遇到紧急需求, 立即电话通知仓库,先发货,后办手续。同年,为加速企业资金周转,
调动社会库存资源,支援国家建设,还开展了金属材料储蓄业务。把企业闲散的金属材
料通过储蓄的方式动员起来, 发挥物资部门的蓄水池作用,既减少了企业物资积压,又
保证了企业生产建设的需要。
进入80年代, 物资部门把“用户至上,服务第一”作为自己的经营宗旨,服务工作
作为经营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渗透到每个经营环节。公司各经营部门、仓库、
车队,都是服务窗口,每个职工都是服务队员,制订了优质服务规范,并通过经常性的优
质服务活动和服务竞赛, 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经营部门继续坚持下厂服
务、电话预约登记,开展了开单、发货、运输、结算一条龙服务,还定期召开生产企业
座谈会, 听取用户意见。仓库、车队实施了代企业装车、送货上门制度。1985~1990
年,为企业送货上门2130户,共完成计划100150吨。业余时间发货1388笔。1982~1990
年,代企业装车560666吨。
门市网点是物资企业为服务生产、方便用户而设立的经营场所。1982年, 青岛市
金属材料公司在中山路和威海路分别建立了钢材供应站和有色金属供应站, 实行独立
核算。1985年又建立了金属材料交易中心, 主要任务是议购议销、代购代销、调剂串
换和委托加工。在此基础上, 1987年5月成立了青岛市钢材市场,吸引钢铁企业自销钢
材和社会库存多余钢材进入市场交易, 对平抑物价、搞活物资流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
作用。
1985年,为解决城乡居民和个体工商户零星用料问题,在威海路开设了金属材料零
售门市部。门市部实行前柜开单、后库提货, 方便了用户,活跃了市场,这是青岛解放
后第一家国营金属材料市场零售部门,填补了青岛市金属材料市场的一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