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营品种及资源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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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品种及范围 金属材料分为两大类:黑色金属材料和有色金属材料。
黑色金属材料(钢材) 有15个品种,即重轨、轻轨、大型型钢、中型型钢、小型型
钢、线材、中板、薄板、带钢、矽钢片、优质钢、无缝管、有缝管、金属制品和其
他。
有色金属材料有5个类别, 即有色原料(铜、铝、铅、锌、锡、镍)、有色三材(铜
材、铝材、铅材) 、稀有金属(锑、汞、镁、硅、钴、铋、稀土镉、钨丝、钼棒)、炉
料(生铁、焦炭)、硬质合金。
1965年以前,还经营耐火材料和炉料中的矽铁、锰铁、磷铁、铬铁、钨铁等,1965
年按国家规定转由重工业局经营。硬质合金中的高速工具钢车刀交机电公司经营。
资源构成 青岛市物资系统经营的金属材料,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国家分配资源、
地方资源和计划外资源。
国家分配资源 金属材料是国家一类统配物资, 一直由中央统一分配调拨。1987
年以前, 每年通过山东省计委、省物资局分配给青岛市指标,由市物资局组织订货,一
部分直接订到企业,另一部分由金属公司进货中转供应。1986年青岛市计划单列后,分
配计划直接纳入全国计划统筹安排, 指标单列,由国家直接下达到青岛,物资部门直接
参加全国订货会议。中央、山东省驻青的企业事业单位,为就近就地供应方便,中央、
省将指标划给青岛,由金属材料公司负责订货供应。
地方资源 一是由青岛钢厂按照上级规定,每年从其钢材产量中按2%留成,提交青
岛市安排使用(每年5400吨, 列山东省分配计划)。二是1975年青岛市委托青岛钢厂建
造1.5吨小电炉一座, 青岛钢厂每年交给青岛市钢材1000吨。三是1981年和1982年,青
岛市将崂山铁厂和青岛轧钢变型厂5吨电炉先后移交给青岛钢厂,该厂每年交给青岛市
钢材5000吨、生铁5000吨。
计划外资源 1980年以前, 计划外资源主要来自全国各地钢厂根据国家规定的超
产自销部分、中央和山东省对青岛重点建设项目的临时增拨资源, 以及历年向物资部
和山东省争取的部分资源。1984年以后,随着计划内物资的逐年减少,拓宽资源渠道、
大力组织计划外资源成为物资经营工作的重点。青岛市金属材料公司主要通过发展多
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建立稳固的资源基地,组织计划外资源。一是以集资补偿贸易
的形式开展物工联合。1987~1988年, 公司先后与武汉钢铁公司、邯郸钢铁公司、济
南钢厂、青岛钢厂、鞍山钢铁公司、上海钢铁公司第三炼钢厂和甘肃金川有色金属公
司等九个大中型钢铁企业签订了集资配材协议, 总投资近1亿元,其中向武钢投资5000
万元,武钢连续13年供应青岛市14.8万吨钢材;与其他钢铁企业签订的协议1~3年不等,
每年为青岛市提供钢材4万吨。1988年共购进计划外钢材6.6万吨, 较1987年增加3899
吨;计划外有色金属5200吨,较1987年增加1324吨。二是以串换、联合营销等形式发展
深层次的物工联合。1989年与四川长城特殊钢公司达成了以中板、圆钢等材料串换优
质钢材的长期协议, 当年用中板串换青岛市急需的优质钢2000多吨。同年还与青岛钢
厂、青岛钢丝绳厂签订了联营销售协议, 这两个厂把超产自销的钢材、钢丝绳全部投
放到钢材市场, 售后利润按比例分成。至1989年底,共联营销售钢材2万余吨。三是通
过物资协作的形式抓资源。利用青岛啤酒这一拳头产品开展物资协作, 1986~1987年
协作钢材16000吨。四是积极组织外汇,扩大钢材进口。青岛市每年拿出一部分地方外
汇进口钢材, 作为青岛市自行安排项目使用。同时市金属材料公司每年自行组织外汇
扩大钢材进口量,1989年组织调剂外汇860万美元,进口钢材2.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