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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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内部审计工作始于1986年8月。至1988年底,全市单设内
部审计机构8个, 专职审计人员26人,审计项目122个,促进增收节支68万元。为了做到
依法审计监督,青岛市供销社根据市人民政府和审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部署,陆续
制订了经济责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与“三项”审签 (即会计报表、向银行贷款申请
书和纳税申请表, 要由内审机构审签)的试行办法,使全市供销社系统的内审工作有所
依据。各级供销社内部审计机构以供销社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为重点, 力
争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的审计监督。1986年以来, 在审计经营承包责任、经济合
同、基本建设投资预决算、扭亏增盈、悬账悬案、账面差错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益的
建议。1990年底,全市各级供销社及其所属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已发展到16个,内部审
计人员达到58人,年内审计项目275个,审计覆盖率达98%,促进增收节支1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