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青岛市供销社1950年开始编制计划时, 主要有商品流转计划、财务计
划、生产加工计划、劳动工资计划、基本建设计划等。当时,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尚无
统一的计划制度。1951年4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一次计划统计
工作会议, 随后下达了《关于建立与加强合作社计划统计工作的决定》。青岛市供销
社遂按要求建立了计划管理机构。
1951年7月,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达了《全国各级合作社计划工作暂行办法》,青
岛市供销合作社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编报的计划共7种: (一)组织发展计划(1955年
起改为组织发展与商业网计划) ;(二)零售商品流转计划(1955年起改为零售与批发商
品流转计划);(三)农副产品收购与推销计划(1955年起改为农副产品采购与批发计划);
(四) 运输计划;(五)劳动工薪计划;(六)基本建设计划;(七)财务计划。1952年起又增
添了加工生产计划、干部培训计划。9种计划中, 劳动工薪、加工生产、干部培训3种
只编制年度计划,其他6种均编报年度和季度计划。
供销合作社计划的编制单位为: 基层供销社、县(市)供销社、省(市)供销社、全
国供销合作总社四级。供销社计划的编制起编单位为基层供销社, 县以上供销社逐级
汇总后,由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上报,纳入国家计划,并下达贯彻执行。1955年又规定:供
销社的基层计划单位为基层供销社,为与国民经济计划的程序和时间衔接一致,一般可
以县(市)供销社为起编单位,县供销社计划上报后,再指导基层供销社编制本社的各项
计划,以便于同国民经济计划相协调,发挥计划指导的作用。
年度计划的编制, 每年由全国供销总社拟出概略,提出编制要点及具体要求,逐级
下达再逐级汇总上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批复, 季度计划则由华东合作总社(后撤销,改
由山东省供销社)批复。计划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应据实上报,由原批复单位审核修订,
计划执行情况应在执行后写出检查报告,逐级上报。
1962年青岛市供销社恢复后,仍执行1958年以前的计划管理办法,将采购、供应业
务合并为商品流转计划, 即执行8种计划。1975年市供销社再度恢复后,执行全国供销
合作总社重新修订的计划管理办法。即在原8种计划的基础上,增加商用机械、物资、
科研3种计划,实际需编制11种计划,县以上供销社还要编制五年计划和长期规划,基本
沿用了国营商业的计划管理模式。
1979年以后,基层供销社自主权逐步扩大,原有的计划管理办法已无法适应新的形
势。从1980年起计划管理工作重点逐步转移,一是由指令性计划向指导性计划转变,除
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由政府向供销社下达指令性指标外, 其他均为指导性计
划;二是由计划统、包、管,向计划与指导服务相结合转变,计划部门提供信息,指导业
务经营;三是管理上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转变,以适应改
革的需要。
计划管理的商品品种 1952年列入商品流转计划的商品共44种。其中, 零售商品
有粮食、面粉、小麦、大米、杂粮、食盐、食油、食糖、棉布、絮棉、碱粉、火柴、
卷烟、其他百货、煤油、煤炭、茶叶、油饼、化肥、水车、步犁、喷雾器、中小农具
等23种, 收购商品有大米、小麦、杂粮、大豆、皮棉、黄红麻、其他麻、烤烟、植物
油、油菜籽、花生米、其他油料、家蚕茧、土丝、土布、山果、苇席、粉丝、羊毛、
皮革、鸡蛋共21种。
1958年国家对商品购销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
其收购、销售、调拨、进口、出口、库存等项指标,均由国务院直接管理,此类商品共
38种。第二类商品属于生产集中、供应面宽, 或生产分散,需要保证重点供应,以及出
口的主要商品,这类商品共293种,由国务院确定政策,统一平衡安排,实行差额调拨,其
中20种由国务院管理, 其余由各主管部门管理。一、二类商品以外的商品为第三类商
品。凡列入一、二类商品的均实行计划管理。按照这一办法, 列入青岛市供销社编报
计划的商品共75种,其中一类商品3种、二类商品72种。
1962年, 列入青岛市供销合作社商品流转计划的必报商品有8类86种。其中,化肥
农药类12种: 氮肥、磷肥、钾肥、6%以上六六六、6%以下六六六、25%滴滴涕、40%滴
滴涕、50%滴滴涕、一六○五、一○五九、敌百虫、鱼藤精; 农业机具类20种:动力排
灌机械、排灌配套设备、农用平型胶带、农用三角带、农田排灌水管、拖拉机、机引
农具、拖拉机配件、内燃机配件、畜牧业机械、半机械化农具、铁制水车、新式步犁、
双轮双铧犁、双轮单铧犁、喷雾器、喷粉器、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农机零配件、中小
农具;棉烟麻类8种:皮棉、絮棉、棉短绒、烤烟、大麻、黄红麻、苎麻、茼麻;肉禽蛋
类17种: 活猪、菜牛、菜羊、鲜猪肉、冻猪肉、牛肉、羊肉、猪肉罐头原料、猪肉制
品、其他肉制品、家禽、家兔、鲜蛋、干蛋、冰蛋、湿蛋、大家畜;土产类9种:毛竹、
棕片、生漆、五倍子、松香、松节油、蜂蜜、苇席、火硝; 日用杂品类6种:草席、蒲
包、草袋子、雨伞、草帽辫、铁锅; 盐类6种:原盐、食盐、工业用盐、农业用盐、畜
牧业用盐、渔业用盐。废旧物资类8种:杂铜、废钢铁、废橡胶、破布、估棉、破布鞋
底、废麻、废纸。
1964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根据商品分级管理的原则,对36种计划管理的指标管理
做了具体划分:(一)全部指标实行计划统一管理的商品10种:皮棉、棉短绒、烤烟、黄
红麻、苎麻、大麻、龙舌兰麻、杂铜、废铅、废铝;(二)计划管理收购、调拨、出口、
进口4项指标的商品20种:毛竹、篙竹、生漆、棕片、蜂蜜、苹果、柑橘、红枣、黄花
菜、黑木耳、榨菜、花椒、八角、化学肥料、化学农药、农药械、土纸、草席、雨伞、
日用陶瓷;(三)只管重点产区收购指标的商品1种:耕畜;(四)计划管理收购、调拨两项
指标的商品5种: 苇席、芦席、稻草、草袋子、铁锅。其他商品管理办法,由青岛市及
各县区供销社自行确定。
1965年,列入青岛市供销合作社计划管理的商品共有7类69种。(一)棉麻类5种:皮
棉、棉短绒、大麻、黄红麻、茼麻;(二)果品类10种:苹果、梨、红枣、乌枣、核桃、
板栗、柿饼、黑白瓜子、山楂片、柑橘; (三)干菜调味品类8种:大蒜、生姜、花椒、
辣椒干、黄花菜、黑木耳、八角、榨菜;(四)土产杂品类18种:毛竹、棕片、篙竹、生
漆、蜂蜜、蜂蜡、苇席、芦席、蒲包、火硝、草袋子、铁锅、饭碗、日用陶瓷、草席、
雨伞、土纸、草帽辫;(五)废旧物资类11种:杂铜、废钢铁、废铅、废铝、废橡胶、废
轮胎、破布、估棉、破布鞋底、废纸、废麻; (六)农业生产资料类9种:化肥、农药、
农药械、耕畜、农田排灌机械、排灌配套设备、拖拉机配件、机械化农具、中小农具;
(七)运输工具类8种:手推车、手推车配件、外胎、内胎、马车底盘、马车外胎、马车
内胎、马车配件。
1975年青岛市供销合作社第二次恢复后,列入计划管理的商品共109种。其中,(一)
由国家管理的统购统销商品14种: 皮棉、棉短绒、红麻、大麻、苎麻、烤烟、毛竹、
篙竹、铁锅、日用陶瓷、苹果、柑橘、化肥、农药; (二)属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管理
的商品21种:棕片、生漆、木炭、苇席、草席、土纸、蜂蜜、桑蚕茧、柞蚕茧、破布、
破布鞋底、废麻、杂骨、红枣、黄红麻、黑木耳、花椒、八角、榨菜、化学农药、耕
畜;(三)属于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管理的商品35种:芦席、草袋子、蒲包、火硝、雨伞、
蓖麻茧皮、杂铜、废铝、废锡、废铅、废钢铁、废橡胶、废轮胎、估棉、废纸、废塑
料、取暖炉子、烟囱、铁水桶、梨、乌枣、核桃、板栗、柿饼、山楂片、大蒜、生姜、
辣椒干、食盐、畜牧业用盐、农业用盐、铁锨、喷雾器、喷粉器、农用塑料薄膜;(四)
列入基层供销社及市、县供销社零售企业零售商品流转计划的商品39种:猪肉、纯碱、
食糖、卷烟、饮料酒、茶叶、糖果、糕点、苏打粉、水产品、棉布、化纤布、混纺布、
毛巾、毛呢、丝绸、汗衫、背心、棉毛衫裤、卫生衫裤、毛线、胶鞋、塑料鞋、棉毯、
肥皂、洗衣粉、火柴、搪瓷口杯、搪瓷面盆、保温瓶、自行车、缝纫机、手表、钟、
手电筒、电池、灯泡、缝衣针、半导体收音机。
1979年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计划管理的商品品种逐
渐减少。有的下放管理权限, 有的退出一、二类商品,允许自由购销。1984年,山东省
供销合作社列入计划管理的商品减为30种: 自行车、缝纫机、手表、火柴、肥皂、洗
衣粉、棉布、涤棉布、中长纤维布、毛毯、煤油、铁丝、元钉、食糖、铁锅、日用陶
瓷、皮棉、棉短绒、黄红麻、毛竹、篙竹、苹果、柑橘、食盐、化肥、农药、农用塑
料薄膜、柴油、汽油、废钢铁。1986年进一步减为12种。1988年以后, 计划管理的商
品只有皮棉、化肥、农药、农用塑料薄膜、柴油、食盐6种。
计划检查 50年代,青岛市供销社计划检查的主要形式是报表检查,每年年度和季
度计划批复执行以后,通过每月的统计报表检查执行情况。除总体分析检查之外,对实
际完成与原计划数差距较大或反应灵敏的主要商品,要作具体分析对比,对超过原计划
或与完成计划差距大的品种, 分项如实反映其原因,提出补救措施或建议,使政府领导
机关了解情况,正确指导工作。
1979年以后,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计划管理的商品品种逐渐减少,青岛市供
销社大部分购销商品通过业务合同兑现,计划检查逐步向指导业务的方向转移,成为企
业内部的一种管理手段。但对国家仍实行计划管理的商品, 如工业原料的棉花、奖售
兑现的化肥、救灾物资、抗旱防汛物资、军需特供物资等,仍继续执行计划检查制度。
第一节 计划管理
管理制度 青岛市供销社1950年开始编制计划时, 主要有商品流转计划、财务计
划、生产加工计划、劳动工资计划、基本建设计划等。当时,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尚无
统一的计划制度。1951年4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一次计划统计
工作会议, 随后下达了《关于建立与加强合作社计划统计工作的决定》。青岛市供销
社遂按要求建立了计划管理机构。
1951年7月,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达了《全国各级合作社计划工作暂行办法》,青
岛市供销合作社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编报的计划共7种: (一)组织发展计划(1955年
起改为组织发展与商业网计划) ;(二)零售商品流转计划(1955年起改为零售与批发商
品流转计划);(三)农副产品收购与推销计划(1955年起改为农副产品采购与批发计划);
(四) 运输计划;(五)劳动工薪计划;(六)基本建设计划;(七)财务计划。1952年起又增
添了加工生产计划、干部培训计划。9种计划中, 劳动工薪、加工生产、干部培训3种
只编制年度计划,其他6种均编报年度和季度计划。
供销合作社计划的编制单位为: 基层供销社、县(市)供销社、省(市)供销社、全
国供销合作总社四级。供销社计划的编制起编单位为基层供销社, 县以上供销社逐级
汇总后,由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上报,纳入国家计划,并下达贯彻执行。1955年又规定:供
销社的基层计划单位为基层供销社,为与国民经济计划的程序和时间衔接一致,一般可
以县(市)供销社为起编单位,县供销社计划上报后,再指导基层供销社编制本社的各项
计划,以便于同国民经济计划相协调,发挥计划指导的作用。
年度计划的编制, 每年由全国供销总社拟出概略,提出编制要点及具体要求,逐级
下达再逐级汇总上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批复, 季度计划则由华东合作总社(后撤销,改
由山东省供销社)批复。计划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应据实上报,由原批复单位审核修订,
计划执行情况应在执行后写出检查报告,逐级上报。
1962年青岛市供销社恢复后,仍执行1958年以前的计划管理办法,将采购、供应业
务合并为商品流转计划, 即执行8种计划。1975年市供销社再度恢复后,执行全国供销
合作总社重新修订的计划管理办法。即在原8种计划的基础上,增加商用机械、物资、
科研3种计划,实际需编制11种计划,县以上供销社还要编制五年计划和长期规划,基本
沿用了国营商业的计划管理模式。
1979年以后,基层供销社自主权逐步扩大,原有的计划管理办法已无法适应新的形
势。从1980年起计划管理工作重点逐步转移,一是由指令性计划向指导性计划转变,除
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由政府向供销社下达指令性指标外, 其他均为指导性计
划;二是由计划统、包、管,向计划与指导服务相结合转变,计划部门提供信息,指导业
务经营;三是管理上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转变,以适应改
革的需要。
计划管理的商品品种 1952年列入商品流转计划的商品共44种。其中, 零售商品
有粮食、面粉、小麦、大米、杂粮、食盐、食油、食糖、棉布、絮棉、碱粉、火柴、
卷烟、其他百货、煤油、煤炭、茶叶、油饼、化肥、水车、步犁、喷雾器、中小农具
等23种, 收购商品有大米、小麦、杂粮、大豆、皮棉、黄红麻、其他麻、烤烟、植物
油、油菜籽、花生米、其他油料、家蚕茧、土丝、土布、山果、苇席、粉丝、羊毛、
皮革、鸡蛋共21种。
1958年国家对商品购销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
其收购、销售、调拨、进口、出口、库存等项指标,均由国务院直接管理,此类商品共
38种。第二类商品属于生产集中、供应面宽, 或生产分散,需要保证重点供应,以及出
口的主要商品,这类商品共293种,由国务院确定政策,统一平衡安排,实行差额调拨,其
中20种由国务院管理, 其余由各主管部门管理。一、二类商品以外的商品为第三类商
品。凡列入一、二类商品的均实行计划管理。按照这一办法, 列入青岛市供销社编报
计划的商品共75种,其中一类商品3种、二类商品72种。
1962年, 列入青岛市供销合作社商品流转计划的必报商品有8类86种。其中,化肥
农药类12种: 氮肥、磷肥、钾肥、6%以上六六六、6%以下六六六、25%滴滴涕、40%滴
滴涕、50%滴滴涕、一六○五、一○五九、敌百虫、鱼藤精; 农业机具类20种:动力排
灌机械、排灌配套设备、农用平型胶带、农用三角带、农田排灌水管、拖拉机、机引
农具、拖拉机配件、内燃机配件、畜牧业机械、半机械化农具、铁制水车、新式步犁、
双轮双铧犁、双轮单铧犁、喷雾器、喷粉器、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农机零配件、中小
农具;棉烟麻类8种:皮棉、絮棉、棉短绒、烤烟、大麻、黄红麻、苎麻、茼麻;肉禽蛋
类17种: 活猪、菜牛、菜羊、鲜猪肉、冻猪肉、牛肉、羊肉、猪肉罐头原料、猪肉制
品、其他肉制品、家禽、家兔、鲜蛋、干蛋、冰蛋、湿蛋、大家畜;土产类9种:毛竹、
棕片、生漆、五倍子、松香、松节油、蜂蜜、苇席、火硝; 日用杂品类6种:草席、蒲
包、草袋子、雨伞、草帽辫、铁锅; 盐类6种:原盐、食盐、工业用盐、农业用盐、畜
牧业用盐、渔业用盐。废旧物资类8种:杂铜、废钢铁、废橡胶、破布、估棉、破布鞋
底、废麻、废纸。
1964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根据商品分级管理的原则,对36种计划管理的指标管理
做了具体划分:(一)全部指标实行计划统一管理的商品10种:皮棉、棉短绒、烤烟、黄
红麻、苎麻、大麻、龙舌兰麻、杂铜、废铅、废铝;(二)计划管理收购、调拨、出口、
进口4项指标的商品20种:毛竹、篙竹、生漆、棕片、蜂蜜、苹果、柑橘、红枣、黄花
菜、黑木耳、榨菜、花椒、八角、化学肥料、化学农药、农药械、土纸、草席、雨伞、
日用陶瓷;(三)只管重点产区收购指标的商品1种:耕畜;(四)计划管理收购、调拨两项
指标的商品5种: 苇席、芦席、稻草、草袋子、铁锅。其他商品管理办法,由青岛市及
各县区供销社自行确定。
1965年,列入青岛市供销合作社计划管理的商品共有7类69种。(一)棉麻类5种:皮
棉、棉短绒、大麻、黄红麻、茼麻;(二)果品类10种:苹果、梨、红枣、乌枣、核桃、
板栗、柿饼、黑白瓜子、山楂片、柑橘; (三)干菜调味品类8种:大蒜、生姜、花椒、
辣椒干、黄花菜、黑木耳、八角、榨菜;(四)土产杂品类18种:毛竹、棕片、篙竹、生
漆、蜂蜜、蜂蜡、苇席、芦席、蒲包、火硝、草袋子、铁锅、饭碗、日用陶瓷、草席、
雨伞、土纸、草帽辫;(五)废旧物资类11种:杂铜、废钢铁、废铅、废铝、废橡胶、废
轮胎、破布、估棉、破布鞋底、废纸、废麻; (六)农业生产资料类9种:化肥、农药、
农药械、耕畜、农田排灌机械、排灌配套设备、拖拉机配件、机械化农具、中小农具;
(七)运输工具类8种:手推车、手推车配件、外胎、内胎、马车底盘、马车外胎、马车
内胎、马车配件。
1975年青岛市供销合作社第二次恢复后,列入计划管理的商品共109种。其中,(一)
由国家管理的统购统销商品14种: 皮棉、棉短绒、红麻、大麻、苎麻、烤烟、毛竹、
篙竹、铁锅、日用陶瓷、苹果、柑橘、化肥、农药; (二)属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管理
的商品21种:棕片、生漆、木炭、苇席、草席、土纸、蜂蜜、桑蚕茧、柞蚕茧、破布、
破布鞋底、废麻、杂骨、红枣、黄红麻、黑木耳、花椒、八角、榨菜、化学农药、耕
畜;(三)属于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管理的商品35种:芦席、草袋子、蒲包、火硝、雨伞、
蓖麻茧皮、杂铜、废铝、废锡、废铅、废钢铁、废橡胶、废轮胎、估棉、废纸、废塑
料、取暖炉子、烟囱、铁水桶、梨、乌枣、核桃、板栗、柿饼、山楂片、大蒜、生姜、
辣椒干、食盐、畜牧业用盐、农业用盐、铁锨、喷雾器、喷粉器、农用塑料薄膜;(四)
列入基层供销社及市、县供销社零售企业零售商品流转计划的商品39种:猪肉、纯碱、
食糖、卷烟、饮料酒、茶叶、糖果、糕点、苏打粉、水产品、棉布、化纤布、混纺布、
毛巾、毛呢、丝绸、汗衫、背心、棉毛衫裤、卫生衫裤、毛线、胶鞋、塑料鞋、棉毯、
肥皂、洗衣粉、火柴、搪瓷口杯、搪瓷面盆、保温瓶、自行车、缝纫机、手表、钟、
手电筒、电池、灯泡、缝衣针、半导体收音机。
1979年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计划管理的商品品种逐
渐减少。有的下放管理权限, 有的退出一、二类商品,允许自由购销。1984年,山东省
供销合作社列入计划管理的商品减为30种: 自行车、缝纫机、手表、火柴、肥皂、洗
衣粉、棉布、涤棉布、中长纤维布、毛毯、煤油、铁丝、元钉、食糖、铁锅、日用陶
瓷、皮棉、棉短绒、黄红麻、毛竹、篙竹、苹果、柑橘、食盐、化肥、农药、农用塑
料薄膜、柴油、汽油、废钢铁。1986年进一步减为12种。1988年以后, 计划管理的商
品只有皮棉、化肥、农药、农用塑料薄膜、柴油、食盐6种。
计划检查 50年代,青岛市供销社计划检查的主要形式是报表检查,每年年度和季
度计划批复执行以后,通过每月的统计报表检查执行情况。除总体分析检查之外,对实
际完成与原计划数差距较大或反应灵敏的主要商品,要作具体分析对比,对超过原计划
或与完成计划差距大的品种, 分项如实反映其原因,提出补救措施或建议,使政府领导
机关了解情况,正确指导工作。
1979年以后,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计划管理的商品品种逐渐减少,青岛市供
销社大部分购销商品通过业务合同兑现,计划检查逐步向指导业务的方向转移,成为企
业内部的一种管理手段。但对国家仍实行计划管理的商品, 如工业原料的棉花、奖售
兑现的化肥、救灾物资、抗旱防汛物资、军需特供物资等,仍继续执行计划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