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市供销社经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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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解放后,于1949年底成立了山东省供销社青岛货栈,内设秘书科、干部科、业
务科、财务科、计划科、仓储科等6个科室,共有干部职工140余人,主要经营棉布、棉
纱、煤油及其他日用工业品和生产资料。按照山东省的计划,负责莱阳、胶州、昌邑、
沂水、淄博等六个专区的调拨批发业务和按预购合同组织推销农村完成统派购任务后
入市的生米、生油、棉花、大蒜以及其他土特产品, 并供应渔需物资。供销社在成立
货栈机构的同时,积极发动组织工人和劳动群众成立消费合作社,1949年底即发展建立
了35处基层消费合作社。1950年市合作社联合社成立后,建立基层社97处,设百货经理
部一处, 以为社员服务和减除中间剥削为目的,采取低价政策,实行配售、零售两种办
法,供应社员需要,经营范围主要是供应社员生产和生活资料。1951年后从整顿业务入
手,结合整顿组织,开展了全面的整社工作,实行了以地区建社,到1952年全市共有基层
消费合作社122处。1953年又从业务和组织上进行了整顿,市联社在原有的基础上又成
立了蔬菜经理部, 基层社合并为92处。1954年为了便于分级管理,加强领导,在市内六
区成立了六个区分社, 领导各区的基层消费合作社。1955年市联社本身和百货、蔬菜
两个经理部共118人,基层消费社72处,共1589人。年底随着整个商业体制的调整,市联
社和基层社撤销。消费合作社建立后, 在稳定物价、减少中间剥削、限制资本主义的
自由泛滥、打击投机倒把、满足社员需要等方面,均发挥了很大的作用。1954年,全市
消费合作社的零售贸易额占全市零售贸易额的66%。
1953年,在原有货栈的基础上成立了山东省供销社工业品批发站,内设秘书科、干
部科、采购科、信托科、业务科、财务科、计划科、仓储科等八个科室, 有干部职工
190余人,除经营原货栈的业务外,又增加了陶瓷器、小农具、土纸、针棉织品、罐头、
糖等调剂批发业务。1954年, 工业品批发站改为山东省供销社日用杂品生活资料经理
部, 内部机构和经营业务未变,人员增至200余人。1955年山东省供销社青岛办事处成
立后,该部改为省属二级站。当时办事处领导管理的省属二级站有:杂品站、土产站、
副食品站、棉花站、烟麻站、茶叶站、生产资料站、转运站、渔业运销站及棉花检验
站、 颗粒肥料站、肠衣加工厂三个直属机构。1957年办事处整顿调整和新建单位有:
废品批发站、转运站、土产批发站、生产资料经营管理处、茶叶经营管理处青岛办事
处、棉花供应站、烟麻经营管理处、盐业管理处、青岛公私合营杂品总店、肠衣加工
厂、 颗粒肥料厂。1958年3月山东省供销社青岛办事处与青岛市服务局合并成立青岛
市供销社, 下属单位有青岛市烟酒糖茶糕点公司、肉类蛋品公司、蔬菜果品公司、烟
酒糖茶站、棉花烟麻站、废品站、土产站、水产供销公司、青岛肉类加工厂、茂昌蛋
业冷藏厂、颗粒肥料厂、转运站、盐业运销站、生产资料站、青岛实业酿造厂等15个
单位。1958年8月市供销社与市商业局合并后, 将水产供销公司移交水产公司领导,颗
粒肥料厂移交郊区领导。
1961年恢复成立山东省供销社青岛办事处后, 土产废品采购供应站、生产资料批
发站、 棉烟麻采购供应站、食品站、盐业运销站等5个二级站和肉类加工厂、茂昌蛋
业冷藏厂两个生产加工企业, 划归省社办事处领导。在崂山县成立了县供销社和16个
基层供销社。
1962年根据山东省社整编机构的有关指示精神, 为了迅速恢复供销社系统的商品
流通渠道,青岛市供销社系统的经营体制机构进行了调整:(一)保留原有的食品站、棉
烟麻站、盐业运销站、生产资料站等4个省属二级站,再由生产资料站附设一个生产资
料零售门市部, 经销机制农具零件和小农具。(二)将原有的土产废品采购供应站业务
划细,不增加编制,分为两个二级站:成立日用杂品采购供应站,主要经营土纸、陶瓷器、
炊事用具及其他日用杂品, 领导全市的零售商店业务;保留土产采购供应站,经营土产
废品业务。(三) 成立山东省供销合作社青岛货栈,其业务除省内外代购代销和自营业
务外, 具体负责内部专业站以外的自营业务的组织和经营。下设四个直属栈和两个服
务单位, 分别经营蔬菜果品、猪羊禽蛋及水产品、工业品、粮、油和负责有关来往人
员的食宿。另外, 在市内各区设有六个分栈,作为自营业务综合性的批发机构。此外,
为了扩大自营业务的销售, 在各区的主要经济干线、商业中心和传统市场上设立零售
网点27处(零售门市部和售货摊),并根据自营业务发展的情况和需要,指定一部分合作
店(组) 专门销售议价商品。(四)成立山东省供销社干鲜果采购供应站,担负省内外的
采购调拨,安排市场,并恢复干鲜果专业零售店4处。(五)积极组织消费合作社,根据中
共中央关于建立消费社的指示,到1962年底建立60处。1963年,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发出
关于调整一部分商品经营分工的通知。为统一规划商业零售网点和便于安排市场, 市
商业局与市供销社联合发出通知, 决定自1963年3月1日起消费合作社的业务由青岛市
供销合作社移交青岛市商业局负责领导和安排。同年市供销社根据山东省供销社的决
定,将盐业运销站所属盐业批发部移交日用杂品站领导,并根据山东省供销社和轻工业
厅关于青岛盐业运销业务交接的联合通知,自1963年4月1日起将青岛盐业运销站撤销。
1964年,山东省供销合作社按照“经济区域组织商品流通”的原则,对省属企业机
构的设置进行调整:(一)为了加强废品业务的领导,决定把青岛土产废品站经营的废品
业务划出, 归青岛市领导,成立青岛市废品公司,负责市区废品收购、加工、出售等业
务, 兼营原土产废品站经营的对市区周围县的废品业务。(二)将青岛货栈和果品站下
放市供销社领导管理。货栈下放后,从事信托业务,同时将果品站改为青岛市果品公司。
1965年1月, 青岛市供销社为紧缩机构,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经请示市人委同意,
将货栈、果品公司合并,对内一套行政管理机构,对外仍挂“青岛货栈”、“青岛市果
品公司”两个牌子, 各立账户,分别经营,分别核算。果品公司仍按过去的经营原则不
变, 货栈主要以组织代理业务为主。同年8月,根据全国合作总社和山东省供销社分别
召开的废旧物资会议精神,青岛市废品公司改为青岛市废旧物资公司。
1966年撤销青岛货栈,成立“青岛市信托服务公司”,将当时由果品公司领导管理
的信托储运服务部、裕长栈、复生饭店以及市社直接领导的汽车队划归信托公司管理。
同年, 根据山东省商业厅、供销社《关于将商业厅系统领导的蔬菜经营业务转移给供
销合作社系统的联合通知》精神, 青岛市蔬菜公司及其所属的批发机构、加工生产企
业、零售网点移交市供销社领导。市内各区的蔬菜合作商店、豆腐生产合作社、酿造
生产合作社等,亦同时划归供销社系统归口管理。
1978年,随着业务的发展和基建任务的增加,市供销社的下属机构有所增加和调整。
市供销社汽车队增加汽车15部, 并分别成立装卸服务队和维修车间。土产杂品站新建
10000平方米红寨仓库和扩建9840平方米兴隆路仓库。鉴于该站仓库分散、吞吐量大,
人员较多,为加强管理,成立集体性质的理货服务队。市供销社维修队承担全市供销社
系统的基本建设任务, 为适应基建需要,在该队单独成立集体性质的基本建设维修队,
由市社维修队统一领导。物资回收公司也成立了50人的基建维修队, 棉麻站成立了50
人的修补理货队。8月,市供销社在基建组技科的基础上成立青岛市供销合作社基建材
料站,统一管理本系统的基建维修材料的申请、保管、分配、调度工作,并独立核算。
1979年7月1日,市土产杂品采购站成立信托服务部,经营方式为代营和自营相结合,
以代营为主。经营范围: 凡属于土产杂品站经营和兼营的品种,以及社队土副业产品,
既可以委托代购代销,也可以搞站本身的吞吐业务,不搞跨行业、超范围的委托。市果
品公司同时成立了果品公司货栈,实行半独立核算,其任务是对该公司经营范围内的计
划外商品开展代购代销和组织业务。同年12月27日,报请山东省社研究同意,并以(79)
供销会字546号文批复同意, 在土产信托服务部的基础上建立青岛土产杂品贸易货栈,
与土产杂品采购供应站一套机构两个牌子,实行独立核算,统负盈亏。经营范围以土副
产品、日用杂品为主,根据市场需要适当从事一部分兼营业务,经营方式以代购、代销、
代存、代运为主,适当从事吞吐业务;在果品信托服务部的基础上建立青岛市副食品贸
易货栈,与市果品公司一套机构两个牌子,实行独立核算,统负盈亏,经营范围主要是干
鲜果品、干菜调味品、肉禽、蛋、水产品等。1980年1月1日正式对外开展业务。
1979年, 根据青岛市革委青革发(79)第101号文件规定,市供销社将市南、市北、
台东、 四方、沧口五个区的土产杂品、果品零售商店全部移交各区管理。1980年1月
11日,为扩大货栈业务,市副食品贸易货栈成立沧口分栈、四方分栈、市南分栈。9月3
日,成立青岛市物资回收信托贸易货栈,同时成立5个分栈(即市南分栈、台东分栈、四
方分栈、沧口分栈、橡胶分栈) ,隶属市栈领导。这些货栈的经营范围包括:工厂、企
业清仓查库、清产核资的多余积压物资、设备;工业部门生产中的残次商品;有关单位
委托代购代销的原材物料和产品(不包括一、二类工业品) ,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政策的
购销业务,新成立的市货栈和5个分栈,对外单独挂牌、联系业务,对内均与市物资回收
公司和所属商店统一核算,单独记账。同年12月,成立青岛市供销社设计室。
1984年,市供销社成立青岛农副产品贸易中心,经营范围为干鲜果品、干菜调味品、
水产品、议价粮油、日用杂品、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建筑材料、工业原料、乡
镇企业产品, 及其他农副土特产品和副食品。实行联合经营、常年展销、定期交流、
代购代销、代储代运、代展土产品、代做广告、信息服务、出租场地和自营购销等。
该中心1984年8月开始筹建, 10月20日开始营业,并举办了首届商品交易会。来自全国
26个省市的1500多位客户代表参加了交易会,购销活跃,仅3天时间,成交总额即达5500
万元。同年, 市供销社将土产站下属的青岛土产杂品贸易货栈综合分栈划为市社直属
企业。12月11日,根据山东省供销社《关于改革省属企业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青岛土产杂品采购供应站下放归市供销社管理,并更名为青岛市土产杂品公司,仍属县
级单位。1985年4月, 在供销社基建材料站的基础上成立青岛市供销合作社物资站,为
集体所有制单位,经营范围包括:汽车、汽车配件、建筑材料、农业机械、农用化肥、
五金交电、化工、废旧物资、棉麻制品、土产杂品、日用百货。
1986年8月建立青岛市供销社温泉疗养院,地址在即墨县温泉镇,占地面积13119平
方米,建筑面积2137平方米,由即墨县供销社代管。同年6月,青岛市供销社设计室更名
为青岛市供销社工程设计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987年7月, 青岛市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公司更名为青岛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主要
承担青岛市计划内、地方外汇进口和计划外化肥、农药及其他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
分配、调拨和经营, 同时承担商业部和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的有关业务。同年12
月, 建立青岛市供销社工业品批发公司,经营方式为批发、代购代销,经营范围为日用
百货、家用电器、土产杂品、生产资料、交通器材、文化用品、服装鞋帽。
1988年6月7日, 成立青岛市青棉贸易公司,经营方式为批发、零售、代购代销,经
营范围为棉花系列产品、棉麻制品、化纤织品、日用百货、家用五金、化工油漆、建
筑辅料、土产杂品、议价粮油。同年6月29日,根据建筑市场的发展和市供销社建筑工
程队技术力量和承包能力所限等因素, 青岛市供销社决定撤销青岛市供销合作社建筑
工程队。7月, 成立青岛市供销社贸易公司,主要承担市供销社系统大宗商品的联购分
销和分购联销业务。10月,青岛市供销合作社汽车队更名为青岛市供销社储运公司,经
营范围为汽车货物运输、汽车修理与配件销售。1989年1月,青岛市物资回收公司更名
为青岛市再生资源总公司,其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不变。
1990年3月,青岛市土产杂品公司更名为青岛市土产杂品总公司。同年4月,青岛市
供销社储运公司汽车检测修理厂更名为青岛市供销社汽车检测修理厂,实行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经营范围为汽车检测、汽车修理和汽车配件经营。同月,经市人民政府青政
函(90)14号文批复,成立青岛市超储备积压物资调剂市场,地址在宜昌路11号。该市场
由青岛市供销社委托青岛市再生资源总公司负责组织业务经营, 其主要任务以青岛市
生产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 对全市超储积压的各种原材料、工业产成品及各类闲置设
备和废旧物资组织调剂、串换、收购、批发、零售、典当、代理和租赁。同年6月,建
立青岛市供销社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处, 地址在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经营
方式为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代储、代运, 主要经营化肥、农药、农膜、农业机
械、农药械、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百货、针棉制品、
棉麻、废旧物资、副食品、议价粮油,另外还兼营建筑材料。
1990年12月, 成立青岛市棉麻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隶属青岛
市供销社领导。该公司成立后的主要任务是: 协同青岛市各棉区供销社共同负责市内
棉花生产的物资供应、技术指导、组织收购和市内棉花的调拨供应工作。经营方式为
调拨、批发及代购、代销、代储、代运,经营范围为棉花及棉花系列产品、棉麻制品。
该公司成立后,原青棉贸易公司同时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