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旧货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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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解放前的旧货委托业,以收购、销售和为客代售旧衣物、家具、古玩、书画、
首饰、珠宝玉器、裘皮为主,其方式有门市销售和拍卖两种。委托商店代客销售后,
从售价中收取10%的佣金。
1902~1929年, 青岛仅有古物店1个。1931年,有首饰珠宝店16个,资本总额19
.6万元,店员125人,工友161人。1933年,古玩店3个,资本总额0.7万元。日本第
二次侵占青岛后,为攫取中国古玩珠宝,1941年日商开设的古物店即达40个,书画古
董店即达lo个。 日本投降后,1946年华商拍卖业户10个,资本总额513万元,店员50
人;古玩店20个,资本总额805万元,店员61人。青岛解放前夕,有古玩首饰店15个,
委托拍卖店20个。
青岛解放后,主要为官僚、地主、资产阶级和外侨服务的古玩、珠宝、首饰等商
号营业凋敝, 相继转业。 1950年, 古物店还有2个,委托店22个,共有店员54人。
1955年,古物、拍卖店共15个,店员47人。1956年公私合营后,经调整合并,共有公
私合营店6个,职工76人。
委托商店的委托服务,是本着维护货主合法权益和委托企业合理报酬从事经营活
动的。国家规定,委托品售出后,委托店按出售金额提取7%费用。
随着社会的变革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委托拍卖业日趋萧条。1978年,旧货委
托业只剩利群委托商店, 有员工47人,年营业额53.9万元,年利润3.1万元。根据
市场的变化, 经上级批准,1980年1月起,委托企业可以自购自销,经营生产与生活
资料用品。旧货委托也改变为物资委托,工厂企业的滞销商品可以寄售。从而扩大了
经营范围,改变了经营重点,提高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利群委托商店当年利润额
增至20多万元。1985年,市区国营物资委托店增至4个,职工99人;集体物资委托店3
个。市饮食服务公司旧货业固定资产4.9万元,较1965年增长3.7倍。
1957~1985年,青岛市饮食服务公司旧货业营业额共计3556.1万元,利润额286
.4万元。其中,1985年营业额474.4万元,较1957年增长3.2倍;利润额26.8万元,
较1957年增长1.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