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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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解放前,饮食服务企业需报请政府商业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营业执照后方能
营业。30年代前后,饮食服务业各业同业公会成立,在市商会的统一指导下,成为行
业管理机构。经办企业转、歇业手续,收纳入会商号会费,办理评税派捐等事宜。
青岛解放后,经初步整顿,饮食服务行业共有餐馆、旅栈、浴池、照相、理发、
洗染、旧货、赁差、纸扎、古乐10个同业公会,对这些公会干部的派出,会员等级的
划分,税收的评议估征,主要材料的供应分配,质量、价格的检查,各项经济指标的
下达和统计上报等,均由青岛市工商业联合会协助政府进行。
为了加强对私营饮食业和服务业的改造和管理,1956年,人民政府分别成立了青
岛市饮食公司(天津路23号)和青岛市福利公司(馆陶路16号)。
1958年,饮食、福利两公司撤销,在市内六区(市南、市北、台东、四方、台西、
沧口)分别成立了在区商业局领导下的区公司,人事、财务、业务等都归区公司领导。
市商业局成立饮食服务科,负责各区公司的原材料供应和业务指导工作。
1961年12月10日,市商业局撤销饮食服务科,在中山路64号成立了青岛市饮食服
务公司,对饮食服务各行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对各区公司供应原材料和进行业务指导,
企业的行政、财务、人事仍归各区商业局领导。1964年撤销各区公司,饮食服务业的
党、政、财、业务权限收归市公司直接领导。市内五区 (台西区已并入市南、市北两
区)各设联络组,负责传达上级指示,搜集汇报市场动态及所属店的经营管理等情况。
1969年1月,市公司被撤销,一切领导权限划归区公司。1970年9月,恢复市公司
和各区联络组的原有职能。
1980年,市饮食服务公司负责对旅馆、浴池、旧货业和饮食业中的青岛饭店、春
和楼以及机修厂、面食加工厂、维修队的领导。对崂山、即墨、胶县、胶南县及黄岛
区饮食服务业的财务负责汇总上报,对其所需粮食、啤酒等,经市商业局审批计划后,
由市饮食服务公司分配下达。照相、洗染、饮食业划归各区公司领导。
1984年1月, 确立了在市公司直接领导下,按照企业经营规模和服务层次分级管
理的体制,市公司对各区公司实行垂直领导。1985年,青岛市饮食服务公司系统共有
独立核算企业96个。其中,市公司直接管理的有29个大的核算店(饮食4个、浴池9个、
旅栈10个、照相1个、委托1个、其他4个),由各区公司直接管理的有67个中小型核算
店(饮食46个、旅栈1个、照相9个、洗染3个、理发7个、委托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