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定向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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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需供应 1960年一度出现经济困难后,为了缓解部分紧缺商品供不应求的矛盾,
国家规定对从事高强度劳动和有特殊需求的国家工作人员、工人、病员等给予必要照
顾,并由国营商业按计划安排定向特需供应。
特需供应的范围和方法,随国家经济状况和市场供应情况时有变化,但对供应对
象的规定上基本是稳定的。按照中央、省、市各级政府的规定,青岛市特需供应的范
围包括:一、工矿区从事井下作业及从事化工、印染、玻璃、机器制造、建筑材料、
橡胶、水产的特殊工种;二、产妇及病员;三、护理传染病的医疗人员;四、盐工及
海上捕捞、潜水人员;五、专业运动员、教练员;六、市(专)级剧团经省文化局认定
的名演员;七、归侨及外国留学生;八、科学技术人员(7至3级)、医务人员(8至3级)、
出版(7至3级)、新闻(9至4级)、文艺(8至3级)、高校(7至3级教学人员)、中专(4级以
上)、中学(2级以上);九、老红军、残废军人、离休干部、军队团以上及13级以上干
部;十、市委书记、正副市长、政协正副主席、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此外
还有婚、丧等临时性的供应。特需人员供应的商品,主要是生活必需的副食品以及烟
酒等消费品。
特需商品的供应方法, 是由市商业局按不同标准,分月份,每季度下达1次供应
计划, 指定固定的零售商店凭证供给,可以1次或多次购取,季度内有效。“文化大
革命” 期间,除产妇2斤鸡蛋凭证供应外,其余特需商品全部废止。1979年,恢复对
老红军、老干部的部分食品供砬(有猪肉、鸡蛋、糖、鲜鱼、酒、烟)。1980年,正副
教授、正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正副总农艺师、正副主任医师、高级会计师以及相
当于这类职称的其他知识分子, 可凭高级知识分子购物证,购大豆1.5公斤、大米3
公斤,其余全供细粮。除每人每月定量供应的数额外,每人每月再增加食油0.5公斤、
糖1公斤、鸡蛋1公斤。
疗养区供应 是对青岛市及中央、省、各军种驻青岛的疗养院及入院疗养人员的
供应。
对疗养院副食品的供应,主要是肉、禽、蛋、菜、鱼、果品等,是按疗养的人数,
以高于市民的供应标准,并根据货源的可供能力,安排专项指标供货。对外地至青疗
养人员所需的日用工业品,按居民的定量标准供应。属于手表、呢绒、毛毯、丝绸、
皮鞋等高档商品,只供应外宾住疗人员(须持外事单位发放的供应票)。对家住青岛的
疗养人员按人院的标准自理。
对疗养区的供应, 自1956年开始由指定的汇泉供应店兼管。1958年7月,成立青
岛市疗养区供应站,由其负责定向供应。1965年改名青岛市疗养区供应店,隶属市蔬
菜公司。1984年改名青岛疗养区商场后,直属市商业局领导。其商品基本全部敞开,
但在供应的商品种类、水平以及质量等方面,仍比一般市场的商品要高。1965~1986
年,青岛疗养区商场销售额共11456.2万元,利润额共652.1万元。其中,1986年销
货1455.5万元,利润71.5万元,较1965年分别增长5倍、5.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