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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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建置以前, 当地扫帚滩、仲家洼等一些村庄的农 民清晨便到天后宫庙墙外
卖菜。 建置以后,随着城市的发 展和人口的增加,蔬菜业也逐步形成和发展。大多
数私营 坐商和摊贩将蔬菜和水果一同经营, 或与鱼、肉业混杂。网点在长期的自由
经营中自然形成,具有明显的不稳定性。1897年德国侵占青岛后,在所设的劝业场中,
已有5个经营菜果的业户。 东海楼市场、青岛市场、若鹤市场、东方市场、台东市场
等综合性市场建成后, 蔬菜商号日趋增多。 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统治时期,1936年
市内华商菜果企业 82个, 目商24个, 摊挑商贩数以千计。日本第二次统治时 期,
1941年华商菜果业会员商号145个, 日商36个。 1945 年日本投降前,华商菜果企业
128个, 日商36个。南京国 民政府第二次统治时期,1946年菜果企业增至309个,资
本总额1-08亿元,从业人员1091人。摊挑商贩增至3234个,分布在各个市场和路段经
营。1949年青岛解放前夕,由于经济凋敝,民不聊生,菜果企业降至101个。
青岛解放前,蔬菜全由私人经营,商品供求和价格由市场调节。商品菜由市郊自
耕农自产自销开始,逐渐形成3条购销渠道。一是由蔬菜商贩从菜农手中购进商品菜,
然后在市内批发、零售,数量约占全市经营量的57%;二是菜农直接进城自销、联销
或委托代销,数量约占全市经营量的34%;三是资本较大的少数菜商在淡季和传统节
日期间从省内和省外购进本市需要而又比较稀缺的品种,数量约占全市经营量的9%。
同时, 这些菜商还把青岛的应时蔬菜销往上海、香港等地区,每年外销数量约在600
万至1000万市斤之间。
不同时期的蔬菜经营量差别较大。
青岛解放以后,蔬菜业发生了较大变化。
经营机构 1951年全市共有私营菜果企业207个, 资本总额15.19万元,从业人
员238人, 年销售额277.41万元。1953年8月,青岛市消费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了青岛
蔬菜站,着手组织下属消费合作社经营蔬菜。1955年,蔬菜站改组为青岛市消费合作
社蔬菜经理部。全市私营蔬菜企业计289个,其中,坐商33个,家庭菜摊256个。1956
年1月, 以市联社蔬菜经理部为基础,成立了国营青岛市蔬菜公司,形成了统管全市
蔬菜行业的经营管理机构。 公私合营后,1956年下半年,市区共有国营蔬菜批发部7
个、 零售店41个,公私合营菜店6个,自负盈亏的合作商店52个,合作小组68个,另
有一批小商贩。 “大跃进”期间,由于撤并调整,网点减少,1959年降至197个。其
中,国营82个、公私合营41个、集体74个,共计员工4419人。1960年通过以大化小、
并入水产供销公司部分水产店、组织社会力量参人卖菜等办法,市区蔬菜销售网点又
增至322个。其中,国营97个、公私合营50个、集体85个、街道居民办的销售点90个,
对解决当时居民买菜难起了一定作用。随着国民经济日趋好转,蔬菜市场进一步缓和,
蔬菜网点布局也进行了合理调整。 1965年,市区蔬菜网点111个。其中,国营28个、
公私合营14个、合作商店57个、合作小组12个。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蔬菜销售网点有了新的
发展。 1982年,市区蔬菜网点266个,包括国营114个、新集体50个、老集体102个,
共计员工5971人。1985年逐步放开经营以后,网点总数增为418个,包括国营126个、
新集体51个、老集体i00个、非商办菜店38个、个体103个。从此,蔬菜市场形成了多
种经济成分经营、多渠道流通的新格局。
购销政策 1949~1952年,青岛蔬菜市场仍处于自由经营状态。1953年蔬菜站成
立后,青岛出现了集体所有制蔬菜企业。当年,蔬菜站在全市蔬菜经营中所占比重,
批发为3.48%,零售为15.7%。1955年,市政府加强了对蔬菜生产和蔬菜市场的领
导和管理。蔬菜生产由商业部门根据市场需要提出计划,由郊区分配布置生产;蔬菜
批发交易完全集中在交易市场内,按国家牌价议价成交。为此,市政府设立了台东、
台西、沧口3个蔬菜批发市场管理所。1956年国营蔬菜公司成立后,设立生产指导科,
负责安排、落实蔬菜生产计划,了解蔬菜管理、生长情况,并与生产单位衔接蔬菜出
园上市时间及数量。 下设即墨、城阳、流亭3个收购组。设立业务科,主管当地菜的
收购、调拨和外地菜采购。设立市场管理科,主管批发和零售市场的经营和服务。国
营蔬菜公司在蔬菜流通领域中的领导作用不断加强,计划生产、计划购销格局逐步形
成。
1959年,国家对大、中城市和工矿区的蔬菜供应,实行计划生产,统购包销,停
止自由买卖的政策。从此蔬菜市场开始由多种经济成分、多渠道经营,变为国营商业
独家经营,蔬菜产销体制纳入了国家计划轨道。蔬菜的生产,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面积、
品种、数量和上市时间进行播种、管理与交售。蔬菜的经营,由国家商业按照统购包
销的政策和国家规定的计划价格,统一组织收购、批发与零售。
为了确保蔬菜的供应,市政府确定郊区崂山县11个乡镇和市内湛山、浮山、西流
庄、 吴家村为蔬菜专业村,一般每年计划安排商品菜田面积为5万亩以上。崂山县政
府在农业局内设蔬菜组,负责蔬菜生产技术工作。由于城市吃菜问题日益突出,菜田
面积逐年增多,1961年崂山县政府将蔬菜组改为蔬菜局,市蔬菜公司也将生产指导科
改为生产联络科,并将收购组扩大到11个收购点。1981年,市政府设立市蔬菜办公室,
崂山县蔬菜局也改称蔬菜办公室。
市政府对蔬菜的生产销售给予了政策扶持。对于菜农,将其口粮、食油、生活用
煤和生产用化肥的供应同完成蔬菜种植、交售计划挂勾,超额奖励。对蔬菜生产所需
木材、钢材、玻璃、水泥等,由物资部门专项下达指标。为了维护菜农利益,保证市
场菜价的稳定,蔬菜购销价格有时实行倒挂。如蔬菜丰收时,以高于市场的保护价进
行收购;蔬菜减产时,以高价从外地调入,按青岛市牌价销售。据对1965~1986年不
完全统计,因购销价格倒挂,市财政共计补贴1063.47万元。为了解决蔬菜市场季节
性供求矛盾,从60年代起便对大白菜、萝卜、土豆、元葱等大路菜在收购期采取储存
措施,以备冬季菜少时或8~9月份蔬菜淡季时投放市场。市政府除直接向农业部门投
入扶持蔬菜生产专项资金之外,还对国营蔬菜公司的政策性亏损给予补贴。1980年前,
是按照实际付出经省、市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市财政拨款。从1981年开始,采取政策性
亏损包干的办法。由政府确定政策性亏损指标,指标内节亏归国营蔬菜公司。
1960~1986年,政策性亏损达4151万元,全由市财政拨付。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 青岛市蔬菜产销体制也逐步进行了改革。
1983年,改统购包销为定购定销。在既定的商品菜田面积之内,由市下达包括面积、
品种、数量、质量、上市时间等内容的蔬菜产销计划。市国营蔬菜公司根据计划,分
别与蔬菜生产单位签订定购合同,与销售部门签订定销合同。蔬菜产销计划中,对定
购部分实行指令性计划,对定购外的蔬菜品种实行指导性计划。对蔬菜主要品种实行
计划价格,对非主要品种实行浮动价格,对小品种实行自由价格。1985年,取消指令
性计划。市政府不再下达指令性种植计划和统购派购任务,在既定的商品菜田面积内,
菜农有权根据市场需要,自主安排种植茬口、品种、出园上市时间和数量。取消包购
包销,广泛组织菜店与村、户挂钩,签订产销、联营或代销合同。放开购销价格,产
地菜、调入菜一律随行就市,以质论价,议购议销。逐步形成近、中、远相结合的蔬
菜生产布局和开放式、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网络。
市场供需 青岛解放后,蔬菜上市量与消费水平变化较大。1949年,全市蔬菜上
市量为4562.5万公斤, 人均日占有量0.22公斤。1959年,蔬菜上市量为13480万公
斤,人均日占有量超过0.4公斤。这一年,秋菜因灾减产。为了解决越冬蔬菜,国营
蔬菜公司从省内外调入9961.5万公斤蔬菜补充青岛市场。 1960年,由于蔬菜货源不
足,开始实行按人口定量供应。在“大管小放,以管为主”的方针指导下,重新开放
自由市场, 并在市内各区设立了8个议购议销的蔬菜副食品贸易货栈,借以补充蔬菜
市场的货源。1963年,蔬菜生产获得丰收,商品菜供大于求。在安排下一年度产销计
划时,减少了3000亩菜田。1964年,意外灾害使蔬菜市场又出现供不应求局面。1965
年,国家再对产销计划进行调整,加上气候正常,蔬菜供需矛盾缓和。由于蔬菜是按
照国家指令性计划进行生产,但却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因此蔬菜市场起伏较大。改革
开放以来,由于国营蔬菜企业受到多渠道流通的冲击和消费结构发生变化等方面的影
响, 一度不够适应,主渠道作用的发挥遇到挑战。1985年,市区上市量为1.63亿公
斤。 其中,国营蔬菜企业经营1.1亿公斤,占66%;集市自由成交0.54亿公斤,占
34%。1986年,蔬菜价格趋于稳定,价格比1985年降低7.4%,蔬菜市场日益活跃,
市区上市量为1.75亿公斤。 其中,国营蔬菜企业经营1.02亿公斤,占58.6%;集
市成交0.72亿公斤,占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