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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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解放初期,金融黑市猖獗,物价暴涨。为了打击投机,平抑物价,工商行政
部门采取行政手段取缔黑市交易,国营商业则担负起打击商业投机的任务。在市军管
会的领导下,依靠国家雄厚的财力、物力,机动吞吐物资,调剂供求,共向市场投放
2849.81万元的物资。其中,花纱布1251.17万元,占市场交易额的67%。从而平息
了7月 和10月两次物价风波,有效地稳定了市场。
1950年,在合作社的协助下,通过公私联购联销等形式,把私营商业吸引到城乡
物资交流中,有效地发挥了各种经济成分的积极性,促进了商品流通。国营商业上半
年销售额23768.4万元,占全市交易额的74.85%,较私营商业高50.1%。
1951年冬开展“五反”运动后,国营商业有了较大发展。1952年,全市24个国营
站司销售额44787.5万元。年底,全国性专业公司分支机构成立后,青岛市国营商业
体系基本形成。
1953年上半年,由于片面搞经济核算制,减少加工订货,压缩库存,造成“公退
私进”局面。批发市场经营比重,国营商业1月占83.44%,6月降为74.65%;私营
商业则由16.56%上升为25.35%。下半年,国营商业扩大了对私营工业产品的加工
订货和推销范围,特别是11月后,国家先后实行了粮食、油料及棉布计划收购和供应,
国营商业掌握了主要工业品和农产品的货源。通过对私营批发商在经营上的限制,对
私营零售商加强经销、代销、批购的管理,国营商业已建起了一套较完整的经营体系。
有计划的市场日益扩大,自由市场则日渐缩小,国营商业已经成为商品流通领域中的
主导力量。全市商业、粮食、外贸、林业、轻工、文化、邮电等部系统的国营站司计
26个,设批发机构35个,零售网点370余个,共4400余人,年销售额57559万元。在批
发市场经营中占74.81%,比私营商业高50.33%。
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组成了国家资本主义高级形式的公私合营企业,
加上并入国营商业的合作社企业,国营商业总体规模得到进一步发展。1957年,市区
商业系统批发机构43个,零售网点706个,共计15316人,年销售额64264.9万元。商
业结构形式上存在国营、公私合营、集体和个体商业,实质上自1957年后,个体商业
被大大削弱,公私合营商业和集体商业大都升级过渡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国内商业逐
渐形成了由国营商业独家经营的局面。商品市场的供给和社会消费需求相对平衡,物
价进一步稳定,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基本形成。
1958~1960年,由于工作指导上的错误,造成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失调,加上农业
受灾减产,市场商品匮乏,物价上涨,国营商业的发展遭受挫折。但广大员工坚持为
生产、为群众的方针,扩大商品流通,千方百计安排人民生活,做了大量工作:保证
粮食的基本需求,稳定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扩大商品凭票证和定量供应范围,安
排特殊需要的供应,以及采取必要的、暂时性的特殊措施,开展高价商品供应。这些
工作对于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保障人民生活基本需要、稳定市场均起到了重要
作用。特别是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后,市场 购销由滞转活,
供应状况好转。 1965年, 市区商业系统经 营网点达638个,计18665人,年销售额
101384万元。
“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左倾错误,国家经济政策和工业生产受到严重干扰,
商品供应紧张。青岛商业行政管 理机构和企业管理制度被打乱,一些商品被禁止销
售,一些服务项目被取消,服务质量下降。由于国营企业广大员 工的积极努力,市
区商业系统1976年销售达172075万元,较1966年增长56.3%。
经过两年的拨乱反正,国营商业得到恢复和发展,1978年市区商业系统年销售达
232240万元。特别是中共十一届 三中全会后,国家对社会商业结构进行了调整和改
革,实 行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方针,商品流通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青岛市
区非商业系统1982年办商业网点751个, 9804人; 1984年6784个,21708人;1986年
13630个, 35390人。 其中,国营商业网点353个,3434人;集体商业网点1762个,
18069人; 个体业户11515个,13887人。对于国家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长期在计划经济下运作的国营商业起初显得并不适应,销售
额自1982年开始呈下降趋势。市区商业系统1984年仅为171958万元。随着改革的深入
发展,国营商业呈现出新的生机,1986年,市区商业系统网点1083个,计 21104人,
年销售199881万元。长期以来凭票、证供应商品的现象已经结束,市场稳定发展。